财政部支持深圳地方债新政策解读:何为政府偿债备付金制度?

21金融街杨志锦 2022-11-01 20:26

偿债备付金从哪提、提多少、怎么用?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杨志锦 上海报道 10月31日,财政部印发《关于支持深圳探索创新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财预【2022】139号)。

意见提出,充分考虑举债空间、偿债能力、项目储备、使用进度等因素,对深圳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给予积极支持,着力促进稳投资补短板。实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常态化储备、滚动化评审。加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完善发行计划、期限结构和定价机制,合理控制筹资成本。支持深圳继续赴境外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探索建立政府偿债备付金制度,防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兑付风险。其中,部分提法引起市场关注。

值得注意是,深圳是计划单列市,在经济上享有省一级的经济权限。在财政安排上,计划单列市财政收入直接上解给中央,中央直接下解转移支付,与省一级往来较少,财政自主权更大。此外,计划单列市具备发行地方债的资格。

对深圳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给予积极支持

在当前的实践中,新增限额分配选取影响政府债务规模的客观因素,根据各地区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并统筹考虑中央确定的重大项目支出、地方融资需求等情况,采用因素法测算。

此外,新增限额分配体现正向激励原则,财政实力强、举债空间大、债务风险低、债务管理绩效好的地区多安排,财政实力弱、举债空间小、债务风险高、债务管理绩效差的地区少安排或不安排。

根据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平台(财政部建设的全国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债券信息公开平台)数据显示,2015年-2017年深圳新增一般债、专项债额度均为0。不过从2018年开始,深圳获得的地方债额度开始增加,并且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即使在2021年、2022年全国地方债新增额度收缩时,深圳额度仍在增长。

 

数据显示,2020年末、2021年末深圳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分别为881亿、1420亿。据深圳市财政局披露,经财政部核定,深圳市2020年法定债务率为13.6%。经初步测算,预计2021 年法定债务率仍然维持在20%以下。对比全国其他地市,这一债务率处于很低的水平。

但其中有一个结构性问题,即专项债额度远高于一般债额度。深圳财政局相关负责人2020年曾在一个公开论坛上表示,专项债要求要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深圳市场化程度比较高,收益水平比较高的项目已经实行了市场化运作,能够发行专项债的项目相对有限。所以现在面临最大的挑战就是要提高谋划项目收益的能力。

“深圳一般公共预算的负债空间比较大,但是目前财政部给我们的债务限额绝大部分是专项债,只能用政府性基金来偿还,所以这两者的结构不匹配。深圳一般债总量存量不到100亿,相对4000亿左右的规模,确实这个比例比较低。”前述负责人表示。

139号文提出,充分考虑举债空间、偿债能力、项目储备、使用进度等因素,对深圳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给予积极支持,着力促进稳投资补短板。

鉴于深圳债务率很低,后续深圳地方债额度仍可能增长,需关注一般债的比例是否会提升。全国层面来看,受赤字率约束,一般债额度也远低于专项债。不过深圳一般债额度占总额度的比例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比如2022年全国新增一般债额度7200,占比为16%,而深圳为2%。

支持继续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债

近年来,中央政府、大部分金融机构、企业都发行过离岸人民币债券,获得国际投资者的认购。地方政府债券由于出现较晚,离岸市场发行的案例较少。当前中国地方政府债券的信用评级略低于国债,高于金融机构债和企业债。既然金融机构和企业可以在离岸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地方政府也可以在离岸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

目前地方债主要有四个发行市场:银行间市场(含商业银行柜台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但前述市场均为在岸市场,地方政府到境外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是一个新的突破。去年,广东省、深圳市开启了相关实践。

去年11月21日,深圳在香港簿记建档发行50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深圳此次债券发行期限为2、3、5年期,发行规模分别为11亿元、15亿元和24亿元,最终定价利率分别为2.6%、2.7%和2.9%,其中3、5年期为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普通公办高中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和水治理等项目。

深圳市今年10月24日公告称,深圳市计划于近期在香港簿记建档发行不超过50亿元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并将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发行期限为2、3、5年期。

139号文表示,支持深圳继续赴境外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后续深圳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债券可能成为常态。

探索建立政府偿债备付金制度

139号文,探索建立政府偿债备付金制度,防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兑付风险。

“政府偿债备付金制度”并非一个新提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即提出,地方政府举借债务应当严格落实偿债资金来源,科学测算评估预期偿债收入,合理制定偿债计划,并在中期财政规划中如实反映。鼓励地方结合项目偿债收入情况,建立政府偿债备付金制度。此后,部分地方结合实际,也提出要建立政府偿债备付金制度。比如湖北省的文件提出,政府举借债务应当严格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合理制定偿债计划,建立政府偿债备付金制度,确保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偿债备付金占本级同期政府债务余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

当前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约35万亿,如果全国按照5%的比例提取偿债备付金,那么其规模将达到1.75万亿。

海南省提出,探索在专项债券领域建立政府偿债备付金制度,对于市场化收入偿还债务的项目,结合其收入、偿债规模及年限等,扣除当年还本付息需求后,按照项目收入的一定比例安排偿债备付金,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债券的逆周期调节作用。

整体来看,目前偿债备付金制度各地仍处于前期探索阶段,其需要解决如何提、提多少、如何使用等问题。当前地方政府债务尤其是专项债的偿还高度依赖于卖地收入,而卖地收入波动较大,导致地方政府债券偿付面临一定风险,而偿债备付金有助于解决这一问题。但诸多专项债项目收益有限,扣除当年还本付息后净收益已不多,因此偿债备付金仅从专项债项目净收益中提取可能并不够。

(统筹:马春园)

(作者:杨志锦 )

杨志锦

高级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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