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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金融机构共收到307张罚单,合计处罚金额6307.3万元,作为国庆长假所在月,相比9月环比大幅减少67.55%。主要是由于银保监会、央行、证监会罚单数量均环比锐减过半。外管局10月开的罚单数量和处罚金额也大幅减少。以往的罚单大户银行和保险机构也因10月银保监会处罚力度减轻而罚单大幅减少。
不过针对一些特别领域比如理财业务、配合监管、统计信息报送错误,以及欺骗投保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仍保持高压。10月大额罚单中有不少理财业务罚单,剑指业绩比较基准展示违规、老产品规模在部分时点出现反弹、理财托管业务违反资产独立性原则要求等违规行为。
10月金融机构共有2474条被执行人信息(含已撤销,下同),相比上月环比略减少1.79%。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有18条,相比上月减少53.85%。
本报告内容包括:
一、金融行业10月被罚总体情况
二、银行机构和非银机构10月罚单排行
三、 金融机构10月被罚缘由分布
四、 金融机构被列为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1、金融机构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情况
2、金融机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
五、10月典型合规问题
1、理财业务再掀监管“风暴”,4家机构10月合计被罚过千万
2、多家金融机构因监管统计数据不真实或财务数据、业务数据不真实被处罚
3、两家保险公司因欺骗投保人被重罚,相关责任人也被罚款
一、金融行业10月被罚总体情况
二、银行机构和非银机构10月罚单排行
三、金融机构10月被罚缘由分布
银行业10月被处罚较多的违规原因为未依法履行职责,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贷款“三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内控管理不到位、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被处罚第二多的违规原因为涉嫌违反法律法规,包括以自有资金发放委托贷款、掩盖员工贷款质量真实性、违反规定办理结汇业务等。
从银行业信贷领域违规原因分布来看,贷款“三查”不到位、违规发放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不尽职依然为信贷领域出现频次较多的违规行为。
四、金融机构被列为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1.金融机构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情况
截至11月1日,10月金融机构共有2474条被执行人信息(含已撤销,下同),相比上月环比略减少1.79%。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有18条,相比上月减少53.85%。
其中银行业有261条被执行人信息,相比上月环比减少18.18%。其中农业银行被列为被执行人次数最多,10月有47次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其次是工商银行,30次被列为被执行人;建设银行10月被列为被执行人的次数为19次,排第三。
保险公司10月有2068条被执行人信息,相比9月环比增加4.92%。其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的次数最多,达722条,在所有保险公司被执行人信息中的数量占比超过三分之一,是排第二的中国平安财产保险的2.2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以199次排第三。
从此前7、8、9月和上半年数据来看,中国人民财产品保险被列为被执行人的次数一直遥遥领先。今年上半年以及今年7月-10月,被列为被执行人次数最多的三家保险公司均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中国平安财产保险、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分列第一、第二、第三。
10月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的证券公司依然不多,只有10条被执行人信息,跟9月差不多。国信证券10月依然是被列为被执行人次数最多的证券公司。
基金公司(含公募、私募、创投公司、基金销售公司等)10月共有65条被执行人信息,相比上月略增6.56%。其中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的次数最多,其次是钜洲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信托公司10月有7条被执行人信息,环比减少46.15%。其中中融国际信托被列为被执行人的次数最多。
2、金融机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
银行业10月有两家银行的分支机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分别是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闵行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咸阳金旭路支行,处理机构分别为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
不过截至11月3日,这两家银行分支机构可能已被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撤下,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已搜不到两家银行分支机构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由于撤销为“老赖”名单发布后可能的变化方向,因此不排除本文所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他金融机构后来又从“老赖”名单上撤下的可能。撤销的原因可能为失信被执行人转变态度主动履行判决等。
保险公司10月有9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其中中国平安财产保险有两个分支机构上“老赖”名单。
截至11月3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已经查不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的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可见大部分金融机构在应对上“老赖”名单时会积极主动处理。
私募基金10月有6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环比减少66.67%。其中深圳正前方金融服务有限公司10月两次上“老赖”名单。
五、10月典型合规问题
1、理财业务再掀监管“风暴”,4家机构10月合计被罚过千万
10月28日,银保监会连开4张罚单,重罚银行理财业务违规,其中兴业银行、农银理财、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分别被罚款450万元、240万元、200万元、150万元,合计被处罚1040万元。重点处罚的违规行为包括:
1)老产品规模在部分时点出现反弹,建设银行、兴业银行均因此被罚;
2)业绩比较基准展示违规。兴业银行因单独使用区间数值展示业绩比较基准被罚,农银理财因突出使用绝对数值展示业绩比较基准被罚。
3)理财托管业务违反资产独立性原则要求,兴业银行、农业银行因此被罚;
4)同业理财产品未持续压降。兴业银行、农银理财因此被罚。
5)理财产品投资集中度超标,理财机构和托管行双双被罚。
2、多家金融机构因监管统计数据不真实或财务数据、业务数据不真实被处罚
据不完全统计,10月有21张罚单处罚监管统计数据不真实或财务数据不真实,被处罚对象包括多家保险公司、银行机构。
比如天津银行济南分行因金融统计指标数据错报以及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央行济南分行罚款189.4万元。华夏银行大理分行因部分非现场监管统计数据不真实、不准确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大理银保监分局处罚款50万元。
保险公司则主要涉及财务数据不真实,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中心支公司、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西海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浦城县支公司、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等多家保险公司涉及财务数据不真实的问题。
3、两家保险公司因欺骗投保人被重罚,相关责任人也被罚款
度小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欺骗投保人被黑龙江银保监局处罚款28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白彧因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也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阳光人寿云南分公司因销售误导欺骗投保人被罚21万元,时任阳光人寿云南分公司营销总监赛文娴因对阳光人寿云南分公司“销售误导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银保监会云南监管局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7万元。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朱华还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嘉兴银保监分局处罚。
阳光人寿不是第一次因欺骗投保人被处罚,今年6月份,阳光人寿江门中心支公司罗治兰以欺骗投保人方式侵占保险费,被禁止进入保险业10年。阳光人寿江门中心支公司因未严格按照规定规范保险代理销售人员的行为被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
今年4月份,阳光人寿菏泽中心支公司因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欺骗投保人,以及对代理人的培训和管理不到位被予以警告并罚款9万元。阳光人寿菏泽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因对阳光人寿菏泽中心支公司的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及主管责任被予以警告并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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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曜华 编辑:方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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