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杨志锦 上海报道 记者从多位地方财政人士了解到,近期监管部门已向地方下达了2023年提前批专项债额度,随同下达的还有提前批一般债额度。发行使用方面,监管部门要求,提前批额度明年1月份启动发行,争取明年上半年将债券资金使用完毕。
另据记者了解,多个省份获得的提前批额度相比2022年明显增长。公开数据显示,2022年提前批专项债额度为1.46万亿,考虑到诸多地方额度出现增长,2023年提前批额度有望超过1.46万亿。
在前期发改系统组织申报专项债项目资金需求后,近期财政系统也参与到申报中,一般债项目资金需求也启动申报。西部省份某地市财政系统人士介绍,一般债券资金需求根据2023年预算编制情况统筹确定,确保全年一般债券需求应报尽报;专项债券需求原则上与本级发改部门报送需求保持一致。
今年10月中下旬,发改部门已组织申报专项债项目。当时申报要求,申报项目需符合投向领域要求,属于政府主导、经济效益明显、早晚要干的投资项目,优先支持在建项目、新开工项目必须完成可研审批或核准(备案)手续且2023年能够开工建设,满足项目收益和风险管理要求。
专项债投向领域则从原来的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9个领域扩大到11个领域,增加新能源项目和新型基础设施2个领域。
提前下达的限额也被称为“提前批额度”,这起源于2018年12月。2018年12月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2019年以后年度,在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60%以内,提前下达下一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包括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授权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预算报告显示,2022年新增专项债、新增一般债额度分别为3.65万亿、0.72万亿。按照全国人大授权,理论上可下达的2023年提前批专项债、一般债额度最高分别为2.19万亿、0.43万亿。
从过往看,2019-2022年的专项债额度均提前下达,其中2019年、2022年提前批在上年12月下达,2020年提前批在上年11月下达,而2021年在当年3月初下达。
(作者:杨志锦 编辑:曾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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