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需求大获批难,特医食品如何满足罕见病患者治疗诉求?

21新健康朱萍,实习生林昀肖 2022-11-06 16:41

当前用于罕见病、先天性代谢疾病治疗的特医食品领域仍存在很大空白,目前在国内获批上市的罕见病特医食品仅有针对苯丙酮尿症的产品。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朱萍 实习生 林昀肖 上海报道  “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世界上有7000余种罕见病,影响涵盖3亿患者。我国人口基数大,据估计,我国罕见病患者多达2000万人。由于过去对罕见病防治的忽视,目前全球仅不到10%的罕见病有药可治。罕见病早期诊断难、治疗方案少、社会保障不足是我国的现状,罕见病患者及家属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 在第五届进博会期间,在“罕动新生·关爱罕见病在行动”暨《另一种身份》罕见病科普微电影发布会上,上海市儿科医学研究所所长、上海市儿童罕见病诊治中心主任蔡威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实际上,相较于其他疾病,罕见病患者面临的问题会更多。病痛挑战基金会创始人、副理事长王奕鸥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首先在认知层面,一些地方医生对罕见病认知有限,也有在医生告知后,家庭对罕见病没有认知或患者自身无法接受;其次,是在治疗层面,只有不到10%的罕见病存在有效药物,且相比欧美国家,中国研发的罕见病药物少,能够真正用药的中国患者只有很小一部分;此外,是遗传问题,我国目前缺乏合规合法的遗传咨询,在偏远地区,甚至出现一家十三口全是罕见病的情况,当地无法进行合理指导;最后是日常问题,大多数罕见病需终身用药治疗,需要接受与疾病的共处。

关于罕见病治疗,我国2019年版《罕见病诊疗指南》中也指出,特医食品、饮食治疗是多种先天性代谢疾病的主要治疗方法之一。不过。当前用于罕见病、先天性代谢疾病治疗的特医食品领域仍存在很大空白,目前在国内获批上市的罕见病特医食品仅有针对苯丙酮尿症的产品。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特医产业联盟主席顾欣鑫指出,当前我国针对特医食品的监管十分严格,其属性虽从药品变为食品,但监管思路仍类似于处方药。“过度严格的监管,也使罕见病类特医食品注册面临众多挑战,其中包括配方设计和验证消耗大、注册流程复杂、产线限制严格、注册检测费用高等。这些问题也严重限制了特医食品在我国的获批,巨大的缺口难以填补。”

治疗需求难以得到满足

全球目前已知罕见病已超7,000种,患者人数多达3亿。中国有2,000多万患者正在与罕见病作斗争,并以每年20万的人数递增。罕见病病因复杂,80%以上的罕见病由遗传因素导致,70%在儿童期发病,30%的患儿无法存活超过5周岁,严重影响患者寿命及生活质量。由于罕见病治疗目前仍处于不被重视的状态,全球仅有不到10%的罕见病有获得官方批准和认可的治疗方法。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教授张惠文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中国以罕见病目录的形式对其进行界定,中国《第一批罕见病目录》中包括121种罕见病,这121种罕见病已有超过350万患者。目前,国家已经在进行《第二批罕见病目录》的审定。罕见病虽然罕见,但由于中国占全世界人口的五分之一,中国罕见病的病例数仍然较高。在中国,包括高苯丙氨酸、自身免疫性脑炎、原发性遗传性肌张力不全等罕见病的病例数甚至超过部分关注度较高的常见病,如一些肿瘤亚型。

相比常见疾病,张惠文表示,罕见病的治疗方案非常少,全球已知7000多种罕见病中,仅有不到5%存在有效治疗方案。在中国《第一批罕见病目录》中的121种罕见病,只有60%有药可治。而相比之下,肺癌、乳腺癌、结直肠癌等常见癌种的治疗方案则有很多种。大量罕见病患者及其家庭的关键期治疗需求仍难以得到满足。

 “据中国罕见病联盟牵头,针对33种罕见病的2万余患者进行调查显示,我国60%罕见病患者年龄在20岁以下,发病时处于婴儿期和儿童期。治疗与未治疗对罕见病患者来说是生与死的区别。例如Ⅲ型戈谢病患者如果未得到有效治疗,其存活年龄只有十来岁。在给予治疗后,50%的患者存活年龄可达四十岁以上,五十岁左右。所以有效的治疗可以显著延长患者带病生存时间,使患者可基本达到无罕见病人群的生存年龄。” 张惠文表示。

 “罕见病早期诊断难、治疗方案少、社会保障不足是我国的现状,罕见病患者及家属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对此,国家对罕见病高度重视,近五年来,已针对遗传病及罕见病出台多项的政策,包括罕见病目录等,以加强罕见病管理,提高罕见病诊治水平。目前我们已形成一个网络构架,各个省市有一个代表性医院,组织罕见病的注册网络,努力推动罕见病有序管理。”蔡威表示。

需求缺口巨大且获批困难

针对罕见病,除进行药物治疗外,我国2019年版《罕见病诊疗指南》中也指出,特医食品、饮食治疗是多种先天性代谢疾病的主要治疗方法之一。在中国《第一批罕见病目录》中,有36种罕见病需使用特医食品,有19种罕见病需要通过及时、终生、足量地使用特医食品进行治疗,这些疾病均以先天性代谢疾病为主。

顾欣鑫介绍,特医食品本质上是一种食品,但这一品类于1988年至1989年才在欧美国家由药品转为食品。而在2015年,我国才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从肠内营养药品转化成食品,其归位晚于欧美将近30年。从药品到食品的注册管理办法于2016年才发布出来,但此办法在当时还只是指南,没有进行落地。直到2018年,我国才开始颁布注册管理细则,2019年才有生产许可细则,可以执行注册和生产。而在2020年,特医食品的临床使用基本规范才发布出来。“所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品类,对我国来说还是全新的。其前身肠内营养药品,是从药品到食品转化的过渡阶段。”

“通过多年的罕见病临床诊疗工作,采用特医食品对多种遗传代谢类罕见病进行营养治疗日益明确,是当下有效的干预方式。及时、足量、长期地使用特医食品进行饮食治疗,可以让诸多自出生起就受病痛困扰的患者有质量地生活。”蔡威指出。

而当前用于罕见病、先天性代谢疾病治疗的特医食品领域仍存在很大空白,目前在国内获批上市的罕见病特医食品,仅有针对苯丙酮尿症的PKU奶粉一款产品。蔡威表示,当前罕见病治疗特医食品的巨大空缺,是因为国内没有产品且国外产品无法进入。同时,我国也缺少优质的注册营养师队伍和了解营养的临床医生。同时,临床上对特医食品的应用,需要罕见病治疗的进一步规范,增强罕见病特医食品对治疗的影响,使其价值最大化。 

关于特医食品的监管,顾欣鑫指出,其属性虽从药品变为食品,但监管思路仍类似于处方药,十分严格。首先是注册管理要经特定临床实验,实验需达到GCP标准。其次,特医食品的生产需要现场核查,包括对生产线和配方注册的现场核查,且配方注册不允许代加工,许可证申请人必须为生产厂家自身。因此,特医食品的监管在目前仍处于高门槛、严监管的状态。

过于严格的监管,使罕见病类特医食品的注册面临多重挑战。首先是配方设计和验证消耗大。针对国标要求,需要为中国市场专门研发配方,进行小试、中试和3批次商业化生产工艺验证。而罕见病产品生产1-3批就可满足患者一年所需,注册消耗和患者需求量悬殊大。其次是注册流程复杂。注册流程需完成加速稳定性研究才能提交资料,且新注册均需要进行注册工厂核查,而疫情以来境外工厂核查困难。第三是产线限制严格。对于先天代谢性疾病的罕见病配方生产产线,有较严格的注册要求,而低产量产品难以支撑企业提供专门产线。此外是注册检测费用高。三个商业批次试产及稳定性研究成本高达数百万,企业经济负担大。最后是需要临床研究。一岁以上的全营养罕见病特定配方需要按照GCP 要求进行注册临床研究,更增加注册成本和复杂性。

 “既使是罕见病这么小的人群,仍然需要很复杂的注册资料、配方和现场核查。我国对于特医食品动态生产的核查需要三批次,然而很多特医食品一年只生产一次就可满足全球患者需求。而为了进行注册生产三批次,代价十分昂贵,对于企业来说是巨大的负担。而罕见病特医食品无法批准,就意味着先天代谢性疾病孩子的口粮无法进口。” 顾欣鑫表示。

面对罕见病类特医食品在注册中所面临的困难,如何优化注册流程?顾欣鑫认为,如果仍按药品的监管思路,可以参考罕见病药品的绿色通道政策,进行快速审批和免临床。然而目前,在我国特医食品的注册审批中,实施绿色通道政策尚未出台,特医食品的注册流程仍需进一步完善。

(作者:朱萍,实习生林昀肖 编辑:唐唯珂)

朱萍

高级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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