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区上市公司治理水平领跑全国 独立性、中小股东保护和信息披露表现突出

大湾区观察杨坪 2022-11-25 18:44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杨坪 深圳报道 11月25日,在2022第六届中国(深圳)公司治理高峰论坛发布的《大湾区上市公司治理评价报告(2022年)》指出,大湾区682家上市公司治理指数整体较高,治理指数平均值为64.74,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0.34个百分点。

同时,大湾区企业在经理层激励约束方面具有优势,但是经理层任免状况和执行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提升;此外,大湾区主板上市公司监事会规模结构仍需完善。

据了解,《评价报告》选取了2021年12月31日上市的A股企业,侧重于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强调公司治理的信息披露、中小股东的利益保护、上市公司独立性、董事会的独立性以及监事会参与治理等,从股东治理、董事会治理、监事会治理、经理层治理、信息披露和利益相关者治理六个维度,设置19个二级指标,具体有80多个评价指标,对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的状况做出全面、系统的评价。

从治理等级分布来看,大湾区公司治理水平整体优于全国平均水平。2022年达到较高治理等级CCGINK(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指数)Ⅳ的上市公司有600家,占全样本的87.98%,高于全国范围内处于该等级的公司比例(86.04%);处于较低治理等级CCGINKⅤ的公司有58家,占样本的8.50%,明显低于全国范围内处于该等级的公司比例(10.86%)。

分行业来看,2022年评价排名中,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以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这三个行业治理指数较高;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以及建筑业等行业治理指数较低。

控股股东性质不同,治理水平也表现出一定的差异,大湾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指数高于民营控股上市公司。

不同板块的公司治理水平也存在较大差异,其中科创板块上市公司治理指数最高,金融业板块上市公司次之,然后分别是创业板上市公司和北证上市公司,排在最后的是主板上市公司(剔除金融企业)。

分维度来看,在股东治理方面,大湾区上市公司独立性和中小股东权益保护较好,但关联交易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在董事会治理方面,大湾区上市公司在董事薪酬方面具有优势,但董事会运作效率、董事会组织结构和独立董事制度均有待提升;在监事会治理方面,大湾区上市公司监事会治理指数较低,监事会规模结构、胜任能力是短板;在经理层治理方面,大湾区上市公司经理层激励约束较全国主要城市呈现较好态势,任免状况和执行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提升;在信息披露方面,大湾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可靠性和相关性高于全国平均值,及时性方面尚有较大提升空间;在利益相关者治理方面,大湾区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参与状况处于领先水平,但协调程度方面仍存在较大短板。

为进一步提升大湾区上市公司治理能力,《评价报告》针对性地提出提升大湾区上市公司治理能力的政策建议。

包括升级大湾区上市公司治理标准,制定出台统一的更高标准的大湾区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引导上市公司完善绿色治理架构和机制,实现环境和社会责任“内生嵌入”;完善上市公司经理层任免制度和执行保障机制,适度控制上市公司高管兼职比例;加强对延期披露行为的处罚,提高信息披露及时性;优化上市公司监事会结构设置,提升监事会履职能力。 

(作者:杨坪 编辑:辛继召)

杨坪

财经版记者

关注A股市场,持续追踪上市公司、深交所监管动态。邮箱:yangp@21jing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