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海博会|中国可持续蓝色经济千帆竞发,54万亿资产呼唤金融支持

深圳观察曹媛 2022-11-29 10:42

恢复海洋健康与支持可持续蓝色经济发展的行动,需要得到高效、可持续、多元化、系统化的金融支持。

南方财经全媒体见习记者 曹媛 深圳报道

“从人类诞生伊始,海洋就为我们提供了鱼盐之力和舟楫之便。然而海洋目前面临多重威胁,健康海洋需要可持续蓝色金融支持。”2022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近期在深圳召开,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副主任崔晓健在海博会“可持续蓝色经济金融助力蓝色未来论坛”上强调蓝色金融的重要性。

海洋正为全球经济作出重要贡献。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测算,主要海洋经济相关行业在2010年创造的全球总附加值为1.5万亿美元,预计到2030年,海洋经济将增至3万亿美元,一些海洋产业的增长速度将超过全球经济。而《中国蓝色经济报告2022》显示,中国海洋的资产价值约为54万亿人民币,年度可持续海洋生产总值为2.1万亿元。

然而在经济增长的同时,中国与全球各地面临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丧失和污染三重叠加的挑战,导致自然环境受到破环,中国海洋经济所依赖的资产价值降低。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恢复海洋健康与支持可持续蓝色经济发展的行动,需要得到高效、可持续、多元化、系统化的金融支持。

11月26日,2022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在深圳闭幕(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欧雪摄影)

海洋经济是金融发展新热点

海洋面临的多重威胁引起主要海洋国家和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副主任崔晓健表示,近年来国际发布了《可持续蓝色经济金融原则》《可持续蓝色经济金融倡议》及《IFC蓝色金融指引》等文件,号召各方共同行动为全球海洋健康提供可持续的融资支持,助力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 

中国也在积极布局海洋经济。早在2018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委便联合发布《关于改进和加强海洋经济发展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重点支持银行、证券、保险、多元化融资等领域。 

此外,自然资源部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战略合作,出台了若干实施意见,致力于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可持续的金融支持。

而在11月24日,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国家海洋局局长王宏等见证国家海洋信息中心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签订“蓝色100指数”运营推广合作协议。国家海洋信息中心海洋经济研究室副主任宋维玲介绍,蓝色100股票价格指数是从资本市场角度监测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趋势和景气状态。

据其数据分析,蓝色100指数累积收益率自发布的2012年12月30日到2022年11月18日,呈现N字型走势,累积收益率达到149.0%,较沪深300实现超额收益98.4%,总体表现好于大盘。

“希望这个蓝色100指数能够受到更多投资者的关注。”宋维玲表示。

我国蓝色金融市场尚未建立

尽管政策不断引导融资,促进可持续蓝色经济高质量发展,但风险和挑战也层出不穷。

在顶层设计方面,目前我国的蓝色金融市场尚未建立。中国科学院院士、厦门大学讲席教授戴民汉表示,“我们必须清醒的看到,中国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面临很多重大问题亟待突破。”

他表示,金融是支撑海洋经济发展最主要的融资渠道,但我国的蓝色金融市场尚未建立,回报也并不清楚,这从根本制约了投资者的参与度。此外,发展蓝色金融所需的基本制度、机制等在中国也有待建立。“我们清醒的知道,现有资金主要用于不可持续的产业活动,可持续的蓝色经济资金非常有限。”

戴民汉院士建议,“可持续蓝色金融的繁荣离不开科学认知、可持续治理水平也离不开金融杠杆和有效协同。为进一步发展可持续蓝色经济,我们需要从总体上强化海洋经济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定位,尤其是强化加快转型社会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地位。深度中和海洋经济和双碳战略、高度重视海洋气侯解决方案、构建海洋经济新格局,需要坚持全面推行系统的海洋空间规划和布局。”

此外,蓝色金融发展更需要脱虚向实。福建省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张淑娟直言,就水产养殖与加工而言,大部分企业实体对可持续蓝色经济和金融的认知并不高,因为实体大多还处于小散户的阶段,关注重点是“活在当下”,所以会更关注企业产品销路的提升,如何找到下一步的资金,如何扩大来年养殖面积等更实际的问题。

因此,张淑娟认为,对于一个水产企业来说,需要结合企业在产业链上的布局及构建一个有远见的顶层设计,包括持续性、利他性、先进性和包容性四方面,便于接入政府和金融机构的资源。例如搭建一个网络平台,集合政府、企业、养殖户、金融机构等多利益相关方的平台,共同降本增效,这样才能让可持续的蓝色金融应用到实处。

积极参与国际蓝色金融规则体系构建

为提供可持续融资支持海洋健康发展,积极参与国际蓝色金融规则体系构建也是行业趋势。

在可持续蓝色经济金融实践中,国际机构纷纷推出各自主导的蓝色金融倡议或指引。例如在2017年,欧盟委员会等制定《可持续蓝色经济金融原则》(以下简称《原则》),旨在促进海洋可持续投资。

《原则》为可持续海洋经济融资提供了指导框架,主要内容包括支持可持续海洋经济发展的投资和项目,识别和重视相关合规情况和风险,对经济、环境、社会效应进行适当披露,积极分享支持可持续海洋经济发展的经验等。

商道融绿董事长郭沛源介绍,《原则》能够对金融机构开展可持续蓝色经济业务提供较为具体的指导作用。他认为品牌效应和业务学习共同构成了机构加入上述原则倡议的动力。“一方面加入这个倡议彰显了机构在海洋可持续发展领域作出了承诺。但长久的驱动力还是来自于业务,可以和国际先进同业一起交流学习,了解其在蓝色经济金融中开展了哪些工作,方便我们去做出更多的创新业务。”

世界自然基金会蓝色金融高级总监Lucy HOLMES也表示,“《原则》可以帮助我们在促进可持续蓝色经济方面扮演更重要的角色,也可以和更多的金融机构共同合作。”

截至2022年3月,全世界已有70多家机构签署了可持续蓝色经济金融原则倡议,成为上述原则的成员或者签署方,旗下管理或持有的资产超过11万亿美元。中国目前有四家签署机构,分别是兴业银行、青岛银行、福建海峡银行、南方基金。 

为海洋健康发展提供可持续融资支持

除鼓励中国金融机构采纳使用可持续蓝色经济金融原则及其相关指导意见外,一个地球自然基金会可持续蓝色经济项目负责人蔡吕彤介绍《中国蓝色经济报告2022》中提及的其他四类建议,来推动可持续的海洋融资。

《报告》建议,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等应共同努力降低可持续蓝色经济融资门槛,从而提供更多产业机会。如加快发展可持续蓝色经济基金,积极引入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发展蓝色债券市场;持续完善作为证券市场“晴雨表”的相关股票指数的成熟度和可持续性证书。

同时,促进更广泛的信息共享为可持续蓝色经济融资提供支持。如制定可持续蓝色经济投融资指导目录,建设可持续蓝色经济项目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加强政府、涉海企业、金融机构信息共享。

支持发展风险管理和保险相关方法。有必要发挥海洋保险的风险管理功能,健全灾前预防与灾后补偿并重的风险管理机制。

推进蓝色金融国际协同合作。蓝色金融国际合作是推进国内外可持续蓝色经济发展的可行路径。例如,深圳正探索设立国际海洋开发银行,将融资融智相结合,促进全球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

(作者:曹媛 编辑:孙超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