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服务产业发展的配套准度,为行业提供全生命周期平台支持。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魏笑 横琴报道 “在健康中国的战略下,中医药迎来了历史性发展机遇。横琴聚焦琴澳一体化发展,着力打造医药大健康产业的创新高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局领导(广东省委组织部选派省药监局挂职干部)谢艳康在11月30日举行的横琴世界湾区论坛生物医药论坛暨2022中国大健康产业峰会上说道。
首届中国(澳门)国际高品质消费博览会暨横琴世界湾区论坛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指导,南光(集团)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外贸发展局、广东省商务厅主办,金沙中国有限公司、南光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承办。作为经中央批准的全国首家全媒体集团,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是论坛联合承办方。
谢艳康在演讲中表示,要突出促进澳门产业多元发展的站位高度,打响“澳门注册+横琴生产”品牌一体化发展。突出服务产业发展的配套准度,为行业提供全生命周期平台支持。
此外,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基础平台的培育,需要将平台补贴及奖励细化覆盖到各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围绕合作区产业空间培育“补短板”“强弱项”,下决心给予专业、全面、可及的市场化支持力量。
横琴:政策高地
横琴聚焦琴澳一体化发展,着力打造医药大健康产业的创新高地。横琴位于粤港澳大湾区黄金内湾的左侧、珠江出海口西岸,面积106.46平方公里,是澳门面积的3倍多。
横琴不仅是旅游胜地,还是政策高地。2009年8月,国务院颁布《横琴总体发展规划》,横琴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2015年4月,横琴自贸片区正式挂牌;2021年9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正式挂牌成立。
口岸政策优势包括“一线”放开和“二线”管住。深合区与澳门之间经“一线”进出的货物(过境合作区货物除外),其他货物及物品免(保)税进入;从合作区经“二线”进入内地的免(保)税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从内地经“二线”进入合作区的有关货物视同出口。对区内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者含进口料件在合作区加工增值达到或超过30%的货物,入内地免进口关税。
财税政策优势方面,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合作区内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者含进口料件在合作区加工增值达到或超过30%的货物,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针对个人所得税,合作区的境内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人才政策优势方面,对特殊人才进行奖励,个人年度缴纳个税在1-2万元,奖励个税总额的20%;2-10万元,奖励个税总额的32%;10万以上,奖励个税总额的40%。
对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及博士后进行奖励,例如高级国家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给予2万元补贴;学士,或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给予3万元补贴;硕士,或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的人才给予6万元补贴等。
金融政策优势方面,一是上市扶持。企业在四大交易所上市,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的专项扶持,专项扶持由3,000万元资金扶持与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购置合作区办公用房(不含配套用房和附属设施)扶持组成。最高可达1.2个亿。
二是挂牌扶持。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给予130万元的资金扶持;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给予70万元的资金扶持。新三板企业在四大交易所上市,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差额补足扶持资金。
三是上市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上市企业满足相关标准,连续五年每年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高质量发展资金扶持。
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政策优势同样显著,政策亮点包括重点突出促进澳门产业多元发展的站位高度、中医药发展的扶持强度、研发创新奖补的支持力度、服务产业发展的配套准度,以及服务产业发展的配套准度等。
“澳门注册+横琴生产”一体化发展
10月31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对具有全局带动和重大引领作用的重大项目,单个项目最高补贴6亿元。这是作为合作区成立以来首个支持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的专项扶持措施。
谢艳康表示,上述若干措施着力打响“澳门注册+横琴生产”品牌一体化发展,通过挖掘中医药在澳门的“注册优势”和在横琴生产的“品牌优势”,形成产业一体化发展的合力。
注册优势方面,澳门第11/2021号法律《中药药事活动及中成药注册法》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总体方案》第(7条)提出对澳门研制符合规定的新药实施优先审评审批;简化澳门外用中成药在粤港大湾区内地上市审批流程。
港澳药械通是重要优势所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总体方案》第(十三条)提出,允许指定医疗机构使用临床急需、已在澳门注册的药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及使用临床急需、澳门公立医院已采购使用、具有临床应用先进性(大型医用设备除外)的医疗器械。
谢艳康表示,应探索实施“琴澳药械通”,定点定人定药逐步探索放开,营造趋同澳门的宜居宜业生活环境。
政策支持注册在澳门,生产落地于横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总体方案》(第七条)提出,允许在内地已获上市许可的澳门中药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生产
总体方案还提出,对在澳门审批和注册、在合作区生产的中医药产品、食品及保健品,允许使用“澳门监造”“澳门监制”或者“澳门设计”标志。
对在澳门审批和注册、在合作区生产的中医药产品、食品及保健品,并获许使用“澳门监造”“澳门监制”或者“澳门设计”标志的,按实际生产费用的20%给予上市许可持有人(含注册人等,下同)在合作区的关联公司每个品种最高2000万元补贴。每家机构年度最高补贴累计不超过4000万元。
对符合第四章规定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和注册,在合作区生产的生物医药大健康产品,按实际生产费用的20%给予上市许可持有人每个品种最高1800万元补贴。每家机构年度最高补贴累计不超过3600万元。
在专业平台建设方面,若干措施明确支持构建体现中医药特点的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合同研发机构(CRO)、合同外包生产机构(CMO)、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CDMO)等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最高补贴可达6000万元。支持建设落地合作区的生物医药大健康领域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省级以上创新载体,相关项目最高补贴可达3600万元。
同时对已建成运营的生物医药大健康公共服务和专业技术平台进行补贴,鼓励合作区企业使用,大力支持合作区GCP(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学科建设,支持引进大型生物医药大健康类展会,鼓励成立行业协会,鼓励企业引进“高精尖缺”人才,打造人才培训基地,以上相关年度最高补贴可达1200万元。
此外,谢艳康介绍,若干措施特别提出建立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专家委员会评审机制。该机制通过粤澳专家共同参与的方式组建评审工作组,充分发挥澳门药监局和广东省药监局技术专家优势,“用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
(作者:魏笑 编辑:季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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