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碳中和主题论坛丨马骏:我国转型金融初级阶段,金融机构应转向“投行思维”

21低碳李德尚玉,实习生刘漪婕 2022-12-19 10:54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李德尚玉 实习生刘漪婕北京报道 2022年12月19日,在亚洲金融年会会议周期间,21世纪经济报道、21世纪经济研究院举办“2022碳中和主题论坛”,论坛主题为“‘双碳’从目标到落地,如何发现新价值、新机遇”。

“在全国出台统一的界定标准、披露要求和激励机制之前,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应尽快出台自己的转型金融目录,鼓励企业转型”,二十国集团(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共同主席、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马骏出席论坛发表主旨演讲时表示,金融机构应逐步转向“投行思维”,帮助企业聚集相关资源,推动企业编制科学的转型计划;此外转型企业也应尽快建立自己科学完整的转型计划,提高转型活动透明度,防止“假转型”风险。

近来,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峰会上批准了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提交的《2022年G20可持续金融报告》,其中包括《G20转型金融框架》等重要内容,首次就发展转型金融形成国际共识。《G20转型金融框架》为包括中国在内多国的转型金融政策制定提供重要原则,具有重大意义。

在本次“2022碳中和主题论坛”主旨演讲中,马骏深入分析国内国际在绿色和可持续金融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并根据《G20转型框架》内容,为我国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提供发展建议。

我国转型金融目前处于初级阶段

近年,我国绿色和可持续金融领域有了较快发展,绿色信贷市场、绿色债券市场已排世界前列。但在传统绿色和可持续金融框架下,很多高碳行业大部分经济活动并没有被纳入到我国绿色产业目录之中,目前已有资金很难支持高碳活动向低碳转型。

马骏认为,目前我国转型金融正处于初级阶段,面临以下五大问题:首先,缺乏权威的转型活动界定标准,易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导致企业“洗绿”或假转型风险;其次,缺乏对转型活动的披露要求亦将会强化“洗绿”风险;此外,目前我国以债务型融资工具为主,股权类金融工具、保险和其他风险缓释工具较少;另外,当下我国对转型活动缺少相应激励政策;最后,在金融交易中,对“公正转型”概念还没有落实。

此背景之下将会产生多种负面后果,因此亟需国际国内建立一套“转型金融框架”动员和鼓励金融资本支持高碳行业和企业实现气候转型,从而支持实现《巴黎协定》所提出的气候目标。针对此问题,G20可持续工作组历时十个月,完成《G20转型金融框架》,并与2022年11月16日在G20领导人峰会上得到批准。

《G20转型金融框架》五大支柱

马骏在本次论坛中结合中国实际详细解读了《G20转型金融框架》。马骏介绍,《G20转型金融框架》内容共包括五大支柱和22条原则,五大支柱分别是界定标准、披露要求、金融工具、激励机制和公正转型。马骏结合五大支柱和22条原则深入探讨《G20转型金融框架》对我国的启示。。

马骏表示,《G20转型金融框架》是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提出的解决路径。首先,在第一支柱,转型活动和转型投资的界定标准方面,《G20金融框架》认为,界定标准应该有助于市场主体降低识别转型活动的成本。马骏认为,界定标准应该是简洁、有效地帮助市场主体,包括企业、投资方来规避“假转型”风险,而不是高成本的冗长评估;界定标准也应包括透明、可信、可比的减排目标;同时还应该具有动态性,适用于多种场景,并在国际间具有可比性和兼容性。

第二支柱是对转型活动和转型投资的披露要求。《G20转型金融框架》对转型融资的主体提出多项具体要求,其中包括:披露具有可信度、可比性、科实验性和有科学依据的转型计划和具体中长期目标;披露落实转型计划的公司治理信息;明确计量排放数据和其他指标的方法学以及披露资金用途和所支持的转型金融活动KPI。马骏认为,企业在转型活动和转型投资过程中,要有科学的转型计划和清晰明确的方法论与数据信息,进而稳步实现转型。

第三支柱是转型金融工具。《G20转型金融框架》提出,未来应发展更多其他类别的转型金融工具和风险缓释工具,初步形成转型金融的工具箱;同时,无论使用哪种工具,都应引入奖惩机制。马骏指出,目前市场上以债务型融资工具为主,包括不指定用途的可持续挂钩贷款、债券和指定用途的转型贷款、债券等。在很多发展中国家,转型企业债务率较高,所面临风险较大,股权类融资工具更为重要。适当引入奖惩机制,能够鼓励企业更加努力地实现减排目标,成效较好给予如低成本融资等鼓励;成效较差,可以相对提高融资成本。

第四支柱是激励政策,《G20转型金融框架》提出各国应推出一批激励政策和机制,同时金融机构也应该帮助发展中国家设计这些机制。在具体政策方面,马骏表示,可以通过优惠融资、政府担保、贴息和转型金融工具的认证补贴、政府基金投资、优惠税率、央行金融政策等激励政策来推动企业完成转型。

第五支柱是公正转型。公正转型指的是在推动转型的过程当中,要充分考量转型活动过程当中会带来的负面社会影响。马骏将具体措施归纳为三个动词:评估、披露和缓解,首先要鼓励转型金融的融资主体评估转型活动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其次要披露这些影响;最后采取措施来缓解这些影响。

马骏以缓解对就业的负面影响为例,从评估、披露和缓解三个步骤来解读第五大支柱。在评估环节,监管部门和投资者可以要求企业在提供转型计划过程中,评估其对就业的负面影响;在披露环节,企业要披露针对可能会失业的人的再就业计划;最后采取这些措施,缓解对就业的负面影响。

金融机构应转向“投行思维”

针对《G20转型金融框架》,马骏提出五点对中国的借鉴意义。首先,马骏认为,监管部门应该尽快明确转型金融的界定标准、披露要求和激励机制。“如果标准和披露要求不明确的话,可能会出现“洗绿”或者是“假转型”的风险。”

其次,马骏以浙江湖州为例表示,在全国统一监管要求出台前,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也可以出台自己的转型金融目录。

再次,地方政府可以将转型项目纳入绿色项目库。马骏认为,如果未来有了较明确的转型金融标准和符合标砖的项目,应尽快把项目纳入库,推进金融资源有效对接。同时,可以选择一些典型、具有示范性的项目,如钢铁、水泥、化工等,基于一定的激励机制。通过这些示范项目,降低风险与融资成本。

此外,金融机构应该逐步转向“投行思维”,指导企业编制科学的转型计划,创新转型金融工具,探索包含公正转型因素的KPI。马骏认为,目前的一些金融机构存在“守株待兔”的心态,“好像是等着企业自己去研究到底怎么转型,那么他们知道怎么转型以后,再到银行来申请某种转型的融资。”但目前情况是大部分高碳企业想转型,但是不知道怎么转型,因此金融机构应该转向“投行思维”,帮助企业来聚集相关资源,推动企业编制科学的转型计划。

最后,转型企业也应该建立自己科学完整的转型计划,提高转型活动的透明度,防止“假转型”等声誉风险。

(作者:李德尚玉,实习生刘漪婕 编辑: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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