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大湾区办:为合作区发展建设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提供坚实保障

南方 plus
2023-02-09 15:12

2月8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下称《条例》)全文公布。省大湾区办有关负责同志接受南方日报、南方+记者专访,就《条例》有关问题进行详细解读。

该负责人表示,省大湾区办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经济工作会议和省“两会”部署,牢记服务澳门的初心使命,坚持把规划抓在手上、把项目落在地上、把未来融在路上、把百姓记在心上,进一步集中各方面力量资源,携手澳门奋力推动合作区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合作区澳资澳企明显增多

新产业起势良好

问:合作区自2021年9月挂牌以来,总体建设进展如何?

答:建设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决策。一年多来,粤澳双方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澳合作开发横琴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下称《总体方案》)工作部署,切实承担起合作区建设的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合作区建设取得良好进展。

2022年,合作区的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61.79亿元,全口径税收收入完成353.89亿元,同比增长13.2%。同时,澳资澳企明显增多,合作区挂牌以来新增澳资企业1114家,增长15.02%;在合作区生活就业的澳门居民达6909人,其中在合作区就业登记的澳门居民达766人,同比增加58.6%。

首先,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的新产业起势良好。空客直升机中国总部项目等首批13个重点项目集中签约落户,粤澳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布局建设,粤澳先进智能计算联合实验室获批立项,“跨境理财通”成功落地。合作区QFLP试点企业达29家,总规模超40亿美元,其中澳资12家。

其次,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新家园呈现新气象。“澳门新街坊”项目预计今年建成,将为澳门居民提供约4000套住房。全国首个“粤澳社保一窗通”投入使用,澳门居民可免费享受老年人体检、慢病治疗等14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合作区内澳门籍学生可同步享受澳门教育津贴。粤澳职业技能“一试多证”专项合作正式落地。

此外,琴澳一体化高水平开放的新体系加快构建,合作区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4)印发实施,横琴总体发展规划正加快修编。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体制机制有序运行,合作区已召开4次管委会会议、30次执委会会议,制定内部规章45部。

问:在此背景下《条例》出台,其主要任务和基本思路是什么?

答:合作区是粤澳双方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特殊经济功能区,其管理运行模式前所未有,不同规则和机制交错共存。随着合作区建设向纵深推进,合作区立法及法制保障问题亟待提上议事日程。《条例》的出台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战略部署要求的迫切需要,也是解决合作区开发建设难题的迫切需要。

《条例》制定的基本思路是:坚持主题主线,坚定不移服务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坚持目标导向,推动琴澳一体化发展;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合作区运行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突出放权赋能,赋予合作区更大改革发展自主权。

广东省立法作为合作区法律制度体系建设的关键,各方关注度极高,必须完整准确把握《总体方案》的战略意图,在立法过程中需要紧紧围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这一主题主线谋篇布局、制定法规,通过创新完善相关举措、丰富拓展合作内涵,进一步增强各方对合作区开发建设的信心,为合作区发展建设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理顺管理体制机制

赋予充分改革发展自主权

问:合作区的管理体制机制既不简单适用内地的一套做法、也不能照搬澳门的做法,《条例》如何在坚持“一国两制”行政区划和司法体制不变的前提下,建立起一套协同配合、运行高效的体制机制?

答:合作区立法涉及推动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等“一国两制”新实践,涉及多方面的法律问题,政治性和政策性强、开创性大。

为保障体制机制顺畅运行,《条例》重点明确了合作区管理执行机构的法律性质和职权范围,理顺了与广东省相关单位之间的权责关系。例如,《条例》第六条规定,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是合作区议事决策机构,并逐一细化了《总体方案》明确其统筹决定的“四个重大”事项,确保管委会能够集中精力议大事、管大事、把方向,推动合作区建设始终沿着中央要求有力有序推进。《条例》第七条赋予了合作区执委会及其工作机构作为法定机构的地位,规定合作区执委会是合作区管委会日常工作机构,承担合作区建设主体执行责任,《条例》第八条、第九条,从法律层面一揽子解决了执委会及其工作机构的法律地位、权力来源、授权路径、职权范围等问题,确保其依法履职、充分履职。此外,《条例》还以专门的条款规定了广东省派出机构履行属地管理职能,珠海市支持、服务和保障合作区开发建设的义务,解决了合作区执委会与广东省派出机构、珠海市的关系。

为赋予合作区充分的改革发展自主权,《条例》第四条、第五条明确按照“能放尽放、应放尽放”的原则对合作区放权赋能,将有关省、市管理权限授权或者委托给合作区行使,并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消除后顾之忧。同时,《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也对合作区作出了审计监督、建立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成效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确保合作区在大胆创新、自主探索的同时始终不偏离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这一主线,沿着正确的方向和目标前进。

问:《条例》还体现了哪些值得关注的亮点?

答:为了满足合作区产业发展需要,《条例》充分适应合作区管理体制、政策环境、发展目标的重大变化,用制度规则来保障合作区发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新产业,为澳门长远发展注入新动力。

在推动构建与澳门一体化高水平开放的新体系方面,《条例》进一步规定了货物“一线”放开,“二线”管住,金融市场率先高度开放,推进数据互联互通,放宽市场准入等重要内容。同时,《条例》还关注教育、居住、养老、就业等民生问题,推动合作区深度对接澳门民生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推动就业创新政策协同。

合作区的建设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建设,本次广东省开展合作区立法,既是完成中央交办任务,也是积极回应合作区实际需要。为加强合作区法治环境建设,《条例》规定了用好地方立法权和经济特区立法权来满足合作区法律需求,规定了合作区可以根据改革发展需要,经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同意,可以提出制定省地方性法规或者珠海市经济特区法规的建议。特别是在行政复议方面,《条例》规定合作区执委会和省派出机构为行政复议机关,有利于构建合作区内公平公正、高效便民的行政争端解决机制,实现争议不出岛,及时就地化解行政争议的目标。

争取年内实现“分线管理”等

政策基本落地

问:全省吹响高质量发展冲锋号角,横琴作为粤港澳合作的三个重大合作平台之一,接下来的工作重心是什么?

答:我们将进一步集中各方面力量资源,携手澳门奋力推动合作区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着力构建与澳门一体化高水平开放新体系。全力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提振各方参与合作区建设的信心决心。争取年内实现“分线管理”、跨境金融等标志性政策基本落地。

二是强化项目支撑,加快发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的新产业。立足“吸引新澳企、壮大新澳资”,引进更多具有粤澳特色、根植性强、带动力强的产业项目落地;在中医药等领域布局建设实验室、新兴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充分发挥澳门文旅商贸业优势,研究打造澳门商贸一条街等;加快推进广珠澳高铁、澳门轻轨延伸至横琴项目建设。

三是聚焦民生大事,着力建设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新家园。到合作区创新创业是澳门居民特别是澳门青年关心的大事,我们将抓住这个重点,进一步提升澳门青年创业谷、中葡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等运营管理水平。推动澳门优质教育、医疗、社区服务延伸到合作区,让合作区居民足不出境就能享受到趋同澳门的高品质民生服务。

四是突出对接融合,着力健全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体制。认真落实《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管委会、执委会和省委、省政府派出机构之间的管理分工、职责边界,细化管委会“四个重大”范围。加快建立合作区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成效考核指标体系,激励引导合作区更好开发建设。

【原标题】

省大湾区办有关负责同志接受专访,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有关问题进行解读

为合作区发展建设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提供坚实保障

【记者】唐子湉 龚春辉 陈嵘伟

【来源】南方+

(编辑:李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