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反垄断划重点 锚定一个大市场破除地方保护 联动国内外资源
近年来,我国逐步确立并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从源头打破行政垄断,营造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反垄断工作将如何部署?如何与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相结合?2月9日,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反垄断工作会议暨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部署会释放了信号。
会议总结了2022年和过去5年反垄断工作,谋划今后的反垄断工作思路,明确2023年重点任务,部署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
贯通整个会议可见,全国统一大市场、常态化监管、创新发展与开放安全成为关键词。接下来,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提升市场竞争活力和质量、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会成为2023年的重中之重。
从专项整治到常态化监管
回顾2022年以来的反垄断监管,“常态化”不断被官方提及。2021年,我国针对平台企业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数字法治框架逐渐清晰。反垄断风暴席卷平台经济领域,多家平台巨头领到高额罚单,监管的执法手段呈现出穿透式、多元化特点。
进入2022年,反垄断监管逐渐向常态化监管转变。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发现,多个相关会议和政策向市场释放积极信号,要求出台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具体措施,实行常态化监管。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南开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陈兵指出,“常态化监管”是指新时代反垄断工作将成为一种趋于稳定与经常性的态势。伴随着2022年《反垄断法》完成修正,我国关于公平竞争等市场经济基础法律制度及相关政策不断完善与细化。另外,近两年来“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工作已取得良好成果,各领域的非法垄断行为与资本无序乱象已经得到妥善处理,相关企业合规建设得到加强。
会议透露,2022年全国依法办结各类垄断案件187件,罚没金额7.84亿元;审结经营者集中案794件,附条件批准5件;《反垄断法》完成颁布15年来首次修改。
“因此,目前监管层面已经从专项整治走向常态化监管。通过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着力敏捷监管、精准监管、公正监管的系统结合,创造良好市场环境,实现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规模的市场主体实施精细化服务保障,同时规范政府行为,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他说。
“监管本身不是目的,是为了市场更好地发展。”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韩伟表示,对于反垄断这类行为导向的负面清单规则而言,一方面,常态化监管是法治监管的应有之义,监管因负面清单的触发而自然产生;另一方面,常态化监管水平建立在可预期的稳定监管环境基础上,这又取决于监管规则的清晰性和可操作性,以及执行层面的公平一致,自由裁量空间的尽量压缩。
突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导向
近年来,我国逐步确立并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从源头打破行政垄断,营造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有力有效。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成效明显,聚焦8个领域,依法查处73件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较上年增长59%。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2022年各地区、各部门审查增量政策措施16.37万件,清理存量政策措施45.2万件,废止修订2.04万件。完成2021年公平竞争审查督查,对督查发现的160项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全部完成整改。
2022年4月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
此次会议强调“更加突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导向”,并在提及五大重点工作时,第一条便是“锚定一个大市场目标,着力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
“我国一直高度重视行政垄断规制,《反垄断法》以专章形式禁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修正后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正式纳入,这意味着我国已形成了‘事前+事中+事后’的公平竞争监管机制。”陈兵指出,一方面,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事前审查作用,对经济政策制定与实施进行有效竞争评估,把好入口关。另一方面,强化行政垄断案件查处,更大力度破除地方保护、市场分割,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以全链条、全周期形成竞争合力共同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可以预见,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过程中,反行政垄断已经成为反垄断法实施的重点之一。”
在韩伟看来,复杂的国际形势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进一步挖掘国内市场潜力具有更为重要的战略意义。“统一大市场涉及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等多维难点交织,尽管推进多年,仍有很大的改进空间,其中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便是重要的突破口。作为转轨国家,对行政垄断的查处,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而言,更具根本性意义。”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目前已有地方开始先行先试。例如,浙江省去年4月至10月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专项行动,聚焦教育、医疗卫生、工程建筑、公用事业、交通运输、保险、政府采购、招投标等行业和领域,重点整治四类行为,包括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商品服务和要素自由流通的行为、滥用行政权力排斥或限制外地经营者的行为、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变相限定交易的行为、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规定的行为。
联动协同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资源
“创新发展与开放安全”在会议上被强调,并在2023年反垄断重点工作中再次被“划重点”:“守好发展安全底线,着力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
对此,韩伟分析,近年出现的逆全球化迹象,特别是域外部分国家泛化国家安全概念,提升了我国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推进难度。一方面,应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厘清安全底线的边界;另一方面,应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更深度地融入全球经济,避免供应链脱钩,这也有助于维护我国经济安全。
“就竞争政策而言,双边、区域及多边贸易协定中的竞争条款谈判,积极争取竞争规则国际话语权,优化国内市场竞争环境去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以及企业出海方面的竞争合规指引等,都是值得重视的问题。”他进一步补充道。
这是否是鼓励平台经济出海的信号?陈兵表示,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因素增多的时期,必须牢牢守住安全发展的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平台经济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已成为国家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指标之一。为此,要统筹平台经济领域安全与发展,积极参与全球平台经济发展标准制定,在国际规则制定与协商中争取更多话语权和主导权,使我国平台经济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之一。
“同时,这为支持平台企业引领发展、创造就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提出了安全优先、发展为要的行动指南,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希望通过支持平台企业出海竞争来联动和协同国内国际市场两种资源。”他说。
(作者:钟雨欣,王俊 编辑:包芳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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