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金融30条”发布,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 曹媛 深圳报道
“前海金融30条”发布,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
2月23日,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三十条金融改革创新举措,涵盖民生金融、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现代金融产业发展、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加强金融监管合作等方面。
前海作为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示范区,承担着国家金融改革创新的重要使命。《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简称《前海方案》)发布以来,深圳以清单式项目化的方式加快推进前海金融改革开放创新。
记者从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建设正式启动后,截至目前已吸引241家金融机构入驻,港资外资占比达30%。联合香港发布风投创投联动发展“十八条”措施,着力打造前海深港国际风投创投集聚区。设立大湾区首家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博约基金)并获准在香港设立子基金,投资总规模达105亿元人民币,助力更多深圳企业“走出去”。
此外,大湾区首家金控公司、全国首家获批筹建的“双牌照”银行正式落户前海,大湾区第一家外商独资基金销售机构已开业运营。香港交易所前海联合交易中心加快建设全国首个深港合作天然气跨境交易中心及离岸农产品现货交易市场,并实现首笔大宗商品跨境交易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为探讨“前海金融30条”对推动其充分发挥在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合作中的试验示范作用。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专访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金融发展与国资国企研究所执行所长余凌曲。
“前海金融30条”的三大亮点
南方财经:“前海金融30条”中有哪些在全国范围内率先突破的政策或亮点举措?
余凌曲:很多香港居民/企业在内地生活/创业,围绕其在内地生活/创业,为他们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是深圳或前海的独有特色,如便利香港居民开立内地银行账户,便利香港居民信用融资,便利香港企业跨境投融资,便利香港专业人士执业等。
第二个亮点是我看到《意见》中出现了一些“新名词”,在以往政策中提及得相对较少,如离岸账户、离岸金融、离岸银行等离岸业务,通过离岸账户来发展离岸业务,前海可以跟香港实现更好的互联互通,因为我们国家是资本项目管制的,如果使用一般账户,很难实现资金流动自由化便利化。
《意见》提到要深化深港金融市场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未来有相应的金融基础设施,能够让香港和前海之间的资金实现更加顺畅的流动,这也是解决了原来深港金融合作的痛点问题之一,避免深港合作受制于资金往来难以展开。
此外,《意见》中提到的“跨境支付清算新机制”,以前提到过这一机制,但《意见》中颗粒度更高,针对具体如何操作?提出了一些切实路径,如允许前海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跨境支付业务等。
第三个亮点体现在,香港金融业有一些新业态该如何拓展内地市场?比如香港有很多家族办公室,很多客户也来自于内地,但国内并没有家族办公室的金融牌照,不知道给他们发什么牌照。
《意见》中提出,“允许香港私人银行、家族财富管理机构等在前海合作区设立专营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资产管理机构在前海合作区设立合资理财公司,依法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这拓展了香港金融业发展的服务范围和新空间,使其合法合规地经营。
深港金融合作:优先开展服务民生领域的金融创新
南方财经:《意见》中提到,基本原则之一是提升深港金融合作水平,首先强调优先开展服务民生领域的金融创新?为什么首先从民生领域着手?
余凌曲:因为我们在调研走访过程中发现,不仅仅在前海,还包括罗湖等深圳区域,实际上很多港人连最基本的金融服务都无法被满足,比如他想开一个银行账户,实际上都有很多门槛。很多内地银行,虽然国家允许通过代理见证等方式开户,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不属于很多银行的传统业务,操作门槛较高。
港澳大湾区建设需要引进大量高层次人才,如前海在引进专业服务类的香港人才,如律师、税务人员等,如果连基本的,民生类的金融服务我们都无法满足,那么引进人才和专业机构就是空话。
南方财经:《意见》中强调“便利香港居民信用融资”,其中支持在前海合作区设立深圳市地方征信平台,探索深港跨境征信合作。目前前海在深港征信合作方面的进展情况如何?深港两地征信合作的必要性何在?
余凌曲:目前深圳全市的征信平台放在了前海,但其实现在还没有完全开展这方面业务。因为国家实际上对数据跨境限制非常严格,比如针对香港的跨境征信合作,一般会讲“对等的开放”,在征得香港居民同意的情况下,允许前海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港资商业银行依法共享其香港母行掌握的同一香港居民信用状况,是不是也意味着相应内地的居民信用状况也需要开放给香港的银行机构,这其实存在很多问题。
但目前数据开放流通是大趋势,但又涉及到诸多法律法规不适应的问题,需要进行调整,可以在深港间先行先试,建立起标准,进而实现既开放又能够保护数据及信息的安全。
而合作必要性在于深港跨境征信的合作需求很大,因为香港很多创业者在前海生活。其次,前海的定位是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这就代表着很多国家层面还暂时解决不了或解决难度很大的问题,需要在前海先行先试。
南方财经:《意见》提到,扩大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开放。允许境外特别是香港地区金融机构在前海合作区设立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这项举措的创新意义何在?引进后会对内地或者深圳金融市场产生什么影响?
余凌曲:国家鼓励金融业对外开放,但实际上还是有门槛的,大型金融机构可能会更容易来内地设置分支机构,拓展内地业务,但对于中型小型金融机构难度较大。但《意见》中强调扩大开放,允许一些传统金融机构等在前海设立分支机构,一定程度上会降低香港金融机构入驻内地的门槛,包括对于后续的金融服务和金融监管,实际上会有一些绿色通道,促使其更加便利参与内地市场。
南方财经:前海在深港金融合作方面有哪些优势呢?为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还有哪些方面存在短板需要加强?
余凌曲:优势首先在于国家战略,前海作为一个深港合作区的,从最开始设计规划,到一系列政策的出台,都是国家层面在推动,在国家层面推动下,其实很多政策都可以在前海来先行先试,如前海跨境贷。
第二,深港间本身就有密切往来,如经贸往来、金融往来,合作面较广。因为比较近,引进香港的金融人才也更加便利。
第三,根据《意见》设立的总体目标,到2025年强调要素的互联互通,市场的互联互通;到2035年,强调规则体系的对接,这是更高水平的开放。实际上目前前海已经在很多领域适用香港法律,因此在规则制度上的统一方面,深港合作空间也是更大的。
但目前,由于各种条件受限,合作没有达到想象中的高度。因此,推动深港在前海的合作,还需要一些更加顶层的战略或者设计,以及一些政策突破,如果只站在自身金融发展角度就很难推动合作。
发展特色金融产业,服务“扩区”后产业体系
南方财经:《意见》强调要发展特色金融产业,培育以服务“扩区”后产业体系和中小微企业为导向的金融业态。前海它目前特色的金融产业主要有哪些?
余凌曲:前海的特色金融产业首先是供应链金融,包括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现在深圳绝大多数的商业保理和融资租赁机构都设在前海。此外,风投创投,跨境金融也是前海的金融特色。
目前不仅仅是前海,深圳都提出了要打造供应链金融,因为供应链金融与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支持普惠金融,中小微企业发展关联度相对较高,金融要脱虚向实,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因此供应链金融是一个重要抓手。
南方财经:《意见》也提到了绿色金融、海洋经济、科创金融等方面,这与前海自身的金融产业体系匹配吗?
余凌曲:前海原来只有15平方公里,扩区后产业体系增多,因此需要发展特色金融产业,来服务“扩区”后的产业体系。如果只依托原来的15平方公里,可能就很难开展发展特色金融产业,现在就有了更多发展空间。
以金融科技为例,以微众银行为代表的在前海注册的头部金融科技机构,从深圳各区来看,前海的金融科技企业是最多的,前海在深港数字人民币方面的合作开展也比较靠前。
坚持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南方财经:金融业是一个强监管行业,《意见》中也强调“加强深港金融监管合作,探索与香港金融体系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健全跨境金融风险防控机制。”那么如何对跨境金融企业进行有效监管,监管难点在哪里?
余凌曲:难点是非常大且非常多的,首先两地适用的法律体系不一样,如家族办公室在内地没有相对应的金融牌照,如果引进后,它算不算金融机构?应该发什么金融牌照?应该如何监管?实际上没有法律规定可以参考。
另外,金融产品背后的交易规则也不太一样,如内地的公募和私募分得很清楚,但是香港实际上对公募私募没有这么严格的区分度。
法律体系完全不一样,意味着跨境合作监管是有难度的,因此利用前海的先行先试作用,突破后有成功的经验再进行推广。但改革是渐进式的,得一点一点突破,立刻达到非常有效的监管也非常难。
南方财经:跨境金融监管要充分发挥监管科技的作用,目前有哪些监管科技能够比较有效地作用在跨境金融监管上?
余凌曲:比如涉及到跨境资金流动,反洗钱领域的监管科技正在广泛开展,其次跨境监管的沙盒机制也在开展,在目前跨境资金流动特别频繁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工方式的传统方式很难发现的,监管科技能够有效发挥作用。
《意见》中也提到,在前海合作区设立领先的深港金融科技研究中心或实验室。支持在前海合作区深化实施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强化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与香港金融管理局“监管沙盒”的协同联动,提升金融科技监管统一性、专业性和穿透性。
(作者:曹媛 编辑:孙超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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