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发布《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意见》(简称《建设意见》)。《建设意见》提出,到2025年,电子围网系统和跨境金融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合作区与澳门金融服务一体化初步实现,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金融环境初步形成,助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的现代金融产业集聚发展,在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投融资汇兑便利化、金融业对外开放等方面先行先试。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位于珠海市横琴岛,毗邻港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则位于深圳南山半岛西部,位于珠江口东岸。两者均旨在支持香港澳门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粤港澳合作水平、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试验平台,也是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门户枢纽。
2021年9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同年9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2021年9月17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管理机构正式揭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在2010年8月由国务院批复,在2021年9月6日正式揭牌。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主要面向澳门。据公开消息,挂牌半年后,该口岸出入境客流量突破392万人次,同比增长约24%;出入境车辆达52万辆次,同比增长约18%。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主要面向香港。挂牌一年后,218家金融机构入驻合作区,其中三分之一是港资外资;新增注册企业2.75万家,新增注册资本3294.1亿元,361家世界500强企业入驻;使用港资42.8亿美元,同比增长21.1%。
在前期成绩的基础上,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建设意见》,旨在继续推进跨境业务试点,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建设意见》创新内容指向跨境支付、信用融资、跨境证券投资、外汇管理、直接融资和金融对外开放。
针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意见》指出,允许合作区内市场主体以澳门元或人民币进行支付,逐步拓展使用场景;便利澳门居民在合作区信用融资;放宽合作区居民使用外汇的管理要求。
对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意见》指出,允许区内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证券投资等业务;允许证券业金融机构在香港开展直接融资;并扩大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开放,允许境外特别是香港地区金融机构在前海合作区设立人身险公司、财产险公司、保险控股公司,允许跨国企业在前海合作区率先设立财资中心,为中资企业海外经营活动提供服务。
此次《建设意见》明确指出,到2025年,建立健全以金融业扩大开放、人民币国际化为重点的政策体系和管理体制,基本实现与香港金融市场高水平互联互通。到2035年,实现以负面清单为基础的更高水平金融开放,为全国金融业扩大开放起到更强示范引领作用。
综合来看,《建设意见》巩固了横琴和前海两个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试验平台的定位,向世界释放了我国继续深化对外开放的决心和毅力。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将不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格局也将逐步出现。
(作者系中国建设银行金融市场部研究员)
(作者:童浩翔 编辑:李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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