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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份金融机构共收到670张罚单,罚单数量环比1月大幅减少52.78%,合计处罚金额5.38亿,环比大增98.6%,增加近一倍。主要是2月由于出现了金额特别大的大额罚单,尤其建行一张罚单罚了近2亿。
2月罚单和处罚金额最多的银行均为建行。非银机构方面,两家头部券商中信建投证券、中信证券因“违反反洗钱法”收到央行开出的千万元大罚单,为2月合计处罚金额分别排第一、第二的非银机构。
在2月过千万的大额罚单中,除了两家头部券商因“违反反洗钱法”被罚外,其他罚单均涉及小微企业或中小企业业务相关处罚。处罚案由包括小微企业统计数据与事实不符或不真实、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违规收取小微企业费用等。
本文内容包括:1、金融行业2月被罚总体情况;2、银行和非银机构罚单榜;3、过万千大额罚单情况;4、2月典型合规点分析;5、金融机构被列为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6、2月金融机构被罚缘由分布。
一、金融行业2月被罚总体情况
2月银行依然是罚单数量和处罚金额最多的金融机构,处罚金额第二多的金融机构为券商,罚单第二多的金融机构依然是保险公司。
二、银行机构和非银机构2月处罚排行
2月罚单数量和处罚金额最多的银行均为建设银行,罚单数量排第二的是厦门国际银行,排第三的是农业银行。处罚金额排第二的是民生银行,排第三的是渣打银行(中国)。
2月罚单最多的非银机构前十依然以保险公司居多,中信证券、九泰基金罚单数量也进入前十。论处罚金额,中信建投证券和中信证券分别在非银机构中排第一、第二,九泰基金排第五。
三、大额罚单分析
2月处罚金额过千万的罚单一览
1、建行因38项违规行为合计被罚近2亿,为近年来银行业最大罚单
2月份建设银行收罕见巨额罚单,总行和分支机构一起被重罚,合计被罚约1.99亿,其中总行7341.56万元,分支机构1.255亿元。
违法违规原因涉及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房地产相关、地方融资平台相关、信用卡业务违规、小微企业统计及贷款相关、违规发放贷款/提供融资、理财业务违规、同业和债券投资违规等。
其中房地产相关违规行为除了违规发放房地产贷款外,还包括违规办理虚假按揭贷款等。通过假按揭从银行套取贷款通常会给该笔贷款带来较大风险。
还有多项贷款业务管理不审慎,包括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并购贷款管理、个人贷款管理等多项贷款管理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理财业务违法违规行为包括理财业务投资运作不合规、违规通过理财业务实现不良资产虚假出表、面向一般个人客户销售的理财产品资金流向不符合规定、理财业务统计数据与事实不符、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余额超过监管比例要求等。
2、两家头部券商违反反洗钱规定被罚过千万
2月头部券商中信建投证券、中信证券收到央行开出的千万元反洗钱大罚单,其中中信建投证券被罚款1388万元,中信证券被罚款1376万元。被罚的案由均包括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中信建投证券的违法行为还包括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中信证券的违法行为还包括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这些处罚原因均为反洗钱常见的处罚原因。
与此同时,中信建投证券和中信证券的相关部门负责人也被罚款,时任中信证券财富管理委员会运营管理部执行总经理严高剑因对中信证券三项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10.5万元。时任信息技术中心执行总经理李军因对中信证券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被罚4.5万元。时任中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运营管理部执行总经理徐强、时任中信证券合规部总监陈朝云均因对中信证券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分别被罚2.5万元、3.5万元。
中信建投证券此次被处罚的负责人包括经纪业务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法律合规部行政负责人、资产管理部合规风控部总监、信息技术部业务综合管理团队负责人。可见财富管理或经纪业务相关部门、资产管理部、信息技术部、合规部都是央行追责“反洗钱”的重点部门。
四、2月典型合规问题
1、3.47亿重罚涉及小微企业违规行为,多家银行收大额罚单
据不完全统计,2月涉及小微企业的罚单处罚金额达3.47亿,除了建行被罚1.99亿外,还有三家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渤海银行合计被罚1.48亿。2月金额过千万的罚单中,除了两家头部券商“违反反洗钱法”的罚单外,其他罚单均涉及小微企业或中小企业业务相关处罚。
2月涉小微企业第一大违法违规行为为小微企业统计数据与事实不符或不真实,比如建行将大中型企业纳入小微企业统计,渤海银行将非小微企业划归统计口径。民生银行、中国银行涉及小微企业贷款统计数据不真实。
涉小微企业第二大违法违规行为为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包括民生银行、中国银行、渤海银行均被查出该问题。
涉小微企业第三大违法违规行为为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民生银行小微企业贷款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银承保证金、定期存款、购买本行理财产品等多个领域。中国银行和渤海银行也被查出小微企业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等领域。
此外民生银行还向小微企业转嫁费用、乱收费,包括向小微企业贷款客户转嫁抵押登记费、向小微企业贷款客户转嫁抵押评估费、向小微企业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额度占用费等。建行被罚的违法违规行为中也包括违规收取小微企业费用。
2、朋友圈发保险产品虚假宣传信息,平安人寿3位个人保险代理人因此被罚
2月有多家金融机构因虚假或误导宣传金融产品被罚,包括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青岛分行因对金融产品作出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中国人寿和中国平安员工则因虚假宣传或误导宣传保险产品被处罚。
据处罚决定书,2022年6月16日,中国人寿莱芜分公司在高新区营销服务部召开了“健康中国、福爱万家”新产品宣讲活动,活动中在介绍保险产品时,有“6倍赔付”、“返保险费”等与保险产品条款不符的表述。因在产品宣讲活动中存在对保险条款做引人误解的宣传,除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被处罚外,郭建翠作为“健康中国、福爱万家”新产品宣讲活动的讲解人员、陶均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均被处罚。
时任平安人寿山西分公司个人保险代理人的董志杰、任娟、赵晓萍(清徐营销服务部个人保险代理人)则因个人微信朋友圈发布保险产品的虚假宣传信息被处罚,其中董志杰和任娟在朋友圈发布的产品宣传信息夸大了保险责任,混淆两全保险和意外保险的产品类型,片面表述两全保险产品的实际费率。
赵晓萍除了夸大保险责任或保险产品收益外,还片面对比社保和商业年金保险的功能和作用。3人均被罚5000元。
值得一提的是,山西银保监局在处罚上述平安人寿3位个人保险代理人时,还保留了“个人保险代理人微信朋友圈截屏”作为证据证明。
自媒体渠道规范宣传越来越受监管关注。2018年银保监会曾发布《关于加强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管理的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当切实承担起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官方自媒体和所属保险从业人员个人自媒体信息的审核管控、监测检查、应急处置、考核评价与责任追究制度,对官方自媒体和所属保险从业人员个人自媒体发布保险营销宣传信息行为的管理要求不得低于现有线下渠道保险营销宣传材料管理有关规定。应当完善违法和不当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的处置措施,严格追究涉事机构和人员的责任等。
五、金融机构被列为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1.金融机构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情况
截至3月2日,2月金融机构共有1330条被执行人信息(含已撤销,下同),环比减少14.8%。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有20条,比上月增加5条。
其中银行2月有296条被执行人信息,相比上月增加32.74%。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次数最多的银行为博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滩信用社,其次是盛京银行,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并列第三。
保险公司2月共有827条被执行人信息,环比减少24.41%。其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被列为被执行人的次数最多。其次是中国平安财产保险、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
2月证券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的信息有60条,相比上月环比增加233.33%,国信证券依然是被列为被执行人次数最多的券商,有30条被执行人信息,其次是国泰君安证券,排第三的是中德证券。
基金公司(含公募、私募、创投公司、基金销售公司等)2月有61条被执行人信息,相比上月略增。其中被列为被执行人次数最多的为钜洲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有8条信息,其次为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7条被执行人信息,前海世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6条被执行人信息排第三。
信托公司2月有5条被执行人信息,相比上月大幅减少。被列为被执行人次数最多的为中融国际信托。
2、金融机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
截至3月2日,银行业2月份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保险公司有6条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其中阳光财产保险有两个支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神木市东兴街支公司也被上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券商和信托2月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基金有12条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其中以上海世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次数最多,有7次,前海世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钜洲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等公司也上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金融机构2月被罚缘由分布
2月银行业被处罚较多的违规原因为未依法履行职责、违规经营、违反反洗钱法、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
其中被处罚频次最高的信贷领域,处罚较多的违规原因有违规发放贷款、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贷款“三查”不到位。
非银机构2月被罚较多的违规原因有未依法履行职责、提供虚假资料证明文件、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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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曜华 编辑:方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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