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获批通过,全国人大代表审议方案并提出建议
南财集团全国两会报道组记者 周潇枭 北京报道 3月1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了改革方案。
3月8日,各省份全国人大代表团审议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代表们赞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并对改革后续落地提出了一些建议。
代表们普遍认为,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适应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着眼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重点加强科学技术、金融监管、数据管理、乡村振兴、知识产权、老龄工作等重点领域的机构职责优化和调整,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坚强意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简单梳理了一些全国人大代表的建议。
有关重组科学技术部的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同济大学副校长顾祥林建议,一是新组建的科技部要建立好的机制,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兴趣和干劲,去攻克“卡脖子”的关键科学技术难题。二是科技部的重大科研选题要关注企业需求,结题要改革评价制度,更多看是否解决了实际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院士、复旦大学教授龚新高建议,科技部重组很有必要,希望通过这次调整,更加重视国家外国专家局的工作,把更好更多的外国专家引入到国内,让他们深度参与我国的基础研究,推动我国高科技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广州分院院长陈广浩表示,将科技项目评审交给第三方去做更加科学。要减少多头管理,加强集中管理以促进科研创新。外国专家局回归人力资源部,使科技部职能更加明确。
全国人大代表、鹏城实验室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高文表示,国家实验室从2016年开始谋划,政府推进非常成功,大多数领域完成了布局,但现行体制机制尤其是项目立项管理机制不顺。项目立项由科技部负责,项目资金由财政部负责,希望通过机构改革解决多头管理的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鄂尔多斯市市长杜汇良建议,要统筹国家部委宏观管理职责和地方落地执行之间的关系,比如在科学技术部改革中,由于省级以下没有自然科学基金委分支机构,建议适当统筹保留省级以下科技部门项目资金审批职能。
有关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加强金融监管的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史耀斌表示:一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成立以后,把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的日常监管职责和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职责,以及证监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划进来,有利于形成比较完整的监管和保护体系。二是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要进一步具体化,处理好发展金融和监管金融的关系、中央监管和地方监管的关系。三是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将证监会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监管的独立性。建议对出资人代表机构的责任、划入受托的管理机构责任和考核机制等作进一步研究论证后,尽快细化相关措施。四是金融管理部门实行公务员管理后,要关注金融人才稳定配置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表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机构改革方案,就“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提两点建议:一是完善我国的集体诉讼制度,降低中小投资者参与集体诉讼的条件和成本。二是在资本市场设立举报人制度,针对财务造假、欺诈发行、内幕交易等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鼓励资本市场内部人举报。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嘉城建设集团董事长张晓表示,对金融领域的改革力度比较大,解决了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问题。
有关应对人口老龄化,调整民政部相关职能。
全国人大代表、赤峰市市长王旺盛表示,同意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三点建议:一是在下一步实施中,进一步深化研究,明确事权、职能职责,压实承担责任部门的责任链条。二是从具体职能职责的角度,把握好“一个口进出”的原则,进一步细化机制。三是进一步强化民政部关于养老服务的功能,切实解决养老院老人的心理健康、自身法律保护等一系列问题。
(作者:周潇枭 编辑: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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