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唯宁:推动企业合规和刑事业务前置 为资本市场保驾护航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2023-03-23

南方财经全媒体 见习记者 严灿 北京报道

今年是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元年,上市公司生态将发生变化,证券行业也将迎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同时,资本市场法律体系“四梁八柱”基本建成。市场违法违规成本过低的局面已经得到了根本性改变。上市公司亟须加强内控合规建设,提示信披质量。

3月23日,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旗下21世纪经济报道、南方财经法律研究院联合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宁波银行、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在北京举办“2023年南方财经法律高峰论坛”。本次论坛邀请监管部门、专家学者与行业代表,共同为金融行业和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会上,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唯宁围绕“为资本市场保驾护航—刑事业务的‘打开方式’”进行了主旨演讲。

王唯宁表示,传统的法律服务市场中,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一般是律师的非诉业务,如并购、基金、上市等等;随着法律关系内涵的复杂及外溢、国家金融监管的加强、全民法律意识的提升,仅仅靠非诉、商事争议解决已经不能完全覆盖资本市场领域的全部问题,从周延及效率上讲,刑事法律业务可以为资本市场中的风险防控提供一些新的方式方法。

企业全面合规先行 有效保护企业利益

目前,在金融机构上市公司中,企业合规已广泛普及,并且已经兴起了一段时间,且取得了不错的成效。刑事律师的介入,也能为企业合规提供更多元和更专业的业务支持。

在涉案企业合规中,王唯宁介绍了全国第一起证券领域涉案企业合规案件,该案件也入选了最高检第三批指导案例。具体地,该案件的行为人作为非上市公司的董秘,其交易对手是上市公司,行为涉及了内幕信息和内幕交易,最终通过涉案企业合规验收后获取了缓刑处置。该案例存在一个潜在信息,就是董秘由于一直负责公司的业务发展,对公司的整体运转十分重要,公司需要尽量避免“人财两空”;虽然是一例个人犯罪,但因为涉案企业做到了合规先行,避免或降低了高管利用职务之便发生类似刑事风险的可能性,进而促进了该案例。

王唯宁表示,目前刑事律师已经越来越多地以不同的业务模式介入到资本市场业务当中,虽然更多的可能只是通过专项合规的方式,但已经开始体现出其专业性和业务价值。主要体现在建设位面中,上市公司或金融机构经常会涉及到反商业贿赂,财务合规,渠道合规,国有资产管理合规等;在风险位面中,上市公司也多涉及证券业务,合作项目的合法性分析,以及投后管理中的控制权争夺等。

这些风险会促使相关企业建立合规专项,这也有利于全面合规的建设。相比资本市场领域的非诉律师对政策法规的熟悉,刑事律师更熟悉刑事领域和刑事实践标准,当公司面临重大刑事风险时,也可以提供更多元和更专业的支持,更有效地予以解决或回避。

刑事业务介入前置 为资本市场保驾护航

“为什么在企业合规广泛普及的情况下还有很多刑事的案件去发生?我的理解其实有一部分原因是刑事业务往往都是在事后介入,在事前和事中缺乏应用。”王唯宁说道,“大家之前一提到刑事律师,就想到刑事辩护和刑事控告,而上市企业合规为我们带来了新思路。”

具体的,在融入上市企业合规的路径中,因为涉案企业合规要以认罪认罚为前提,而这是大多数上市公司老板或上市公司涉案之后第一时间不能接受的。刑事律师的有效介入,不仅事中能帮助企业有效判断随后不可控的刑事法律风险,及时进行法律调查和合规调查进行,进一步有效辩护;也能在事前提前介入,更有效地推动企业合规,降低法律风险的发生。

同时,刑事业务可承担诉讼代理人业务,即在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可依公诉机关同意申请阅卷、并实质参与庭审。具体在案件定性时,对财产是没收还是发还被害单位、是否存在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失职被骗的后续追究、是否涉及中介行业的违法行为等进行法律支持;在关于财产处置中,对被害财产包括哪些、易贬值的是否可以提前变价、提供嫌疑人财产追查方向等问题予以合理争取;以及是否涉及非善意第三人和后续民事程序中证据的收集。

“我们曾经有一个40亿的诈骗案件,最后全部挽回损失,就是因为成功的认定另外一家银行是非善意第三人,最后把另一家银行认定为非善意第三人,争取到全部挽损,是一个比较成功的案件。”王唯宁补充道。

此外,在刑事诉讼中,有利益关系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申请参与诉讼,不实质参与庭审,但可以提交意见。可以涉及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程序中财产被冻结查扣的申请解除及与案件无关的意见,以及执行程序中的意见执行异议。

实践中,在关于控制权争夺、商事诉讼被告选择、内外勾结中的反击策略等问题,经常遇到已经深陷复杂的商事诉讼中后,又来选择刑事程序,但复杂的商事诉讼背景,一般都已经降低了刑事程序推进的可行性,这往往是一开始就没有准确判断法律关系,没有形成全面的维权方案造成。

王唯宁指出,无论是诉讼启动程序中先刑后民的一般原则,还是刑事程序对资产保护的优先效率原则,抑或是商事诉讼中日益对合同有效性的保护原则,都决定了诉讼策略的选择是一个越来越复杂、全面的问题,在不影响商事或刑事业务专业性的前提下,应尽量在启动前,进行刑、民两个方面全面的论证及设计。

“在资本市场的业务当中,未来随着国内监管环境的变化,以及日益复杂的金融交易模式的改变,越来越多的需要刑事律师走在前面,越来越多的需要刑事业务,在事前和事中以这种丰富的打开方式,来为企业保驾护航。”王唯宁表示。

(作者:严灿 编辑:方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