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周报(第81期)丨北京今年将编制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两家上市公司捐赠上海交通大学

南方责任投资行动孙煜,卢陶然 2023-03-27 19:30

聚焦全球头部机构ESG投资动态、中国上市公司ESG表现,开展中国ESG持续评价研究。

环境(Environment)

1、北京今年将编制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

3月23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会上听取和审议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北京将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编制北京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

2、上海: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等个人消费给予支付额10%、最高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3月23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通气会,上海市商务委主任朱民,上海市商务委副主任刘敏,介绍《关于我市进一步促进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及全年促消费活动安排。其中,围绕提升汽车消费,下一步上海将落实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续实施新能源车置换补贴,推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和进一步推广使用新能源车。围绕提升绿色消费,下一步上海将进一步扩大绿色低碳消费产品有效供给,支持大型商场创建国家绿色商场,培育一批商贸流通绿色主体。打造一批绿色餐厅。继续实施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等个人消费给予支付额10%、最高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社会(Social Responsibility)

1、山西一煤矿蓄意瞒报两起事故,34人被问责

3月26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通报山西晋煤太钢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交煤矿 “5·10”一般运输事故、“5·12”一般顶板事故调查结果,34人被问责。其中,涉事煤矿原代理董事长、总经理涉嫌职务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因其职务犯罪已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处分。

2、江苏国泰(002091.SZ):拟向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1000万元并设立江苏国泰基金

3月21日,江苏国泰公告,公司与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及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签署《捐赠协议书》,约定在资助期限五年内(2023年3月至2028年3月),公司向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每年捐赠现金200.00万元,共计现金1000.00万元,并在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设立“江苏国泰基金”。

3、特瑞斯(834014.BJ):拟向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现金50万

3月24日,特瑞斯发布公告,为支持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与学院在产学研等方面的合作关系,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现金50万元人民币,并与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及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签署《捐赠协议书》。

4、津药药业(600488.SH):因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孙公司收2988.43万元罚单

3月24日,津药药业孙公司医药科技收2988.43万元罚单。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医药科技在销售氟尿嘧啶注射液时达成并实施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协议的行为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达成并实施分割销售市场协议的行为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上海市监局拟责令医药科技停止违法行为,并处医药科技2020年中国境内销售额3%的罚款,计2988.43万元。

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

1、紫光集团:原董事长赵伟国涉嫌职务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月20日,国家监委对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赵伟国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赵伟国身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利欲熏心,肆意妄为,背弃职责使命,公器私用、化公为私,将所管理的国有企业视为私人领地,处心积虑巧取豪夺国有资产,违规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亲友进行经营,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指使上市公司董事实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赵伟国涉嫌贪污、为亲友非法牟利、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国家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ST榕泰(600589.SH):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3月22日,ST榕泰公告,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对公司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2021年半年报存在重大遗漏、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及进展的行为,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实控人杨宝生给予警告,并处以420万元罚款;对郑创佳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杨宝生采取五年市场禁入措施。

3、首旅酒店(600258.SH):因未完成承诺事项,控股股东首旅集团被责令改正

3月24日,首旅酒店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据公告,首旅集团于2021年6月出具《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首旅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的履行情况的说明及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进一步承诺》,承诺于2022年12月31日之前将首旅置业持有的诺金公司100%股权转让给首旅酒店或其下属公司等事项。截至目前,首旅集团尚未完成上述承诺事项。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第十七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首旅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首旅集团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尽快履行承诺义务。

4、惠天热电(000692.SZ):涉1.92亿货款诉讼信披违规,公司及董事长等多人收警示函

3月21日,惠天热电公告,公司收到辽宁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吴迪、徐朋业、李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2022年9月14日,惠天热电全资子公司沈阳佳汇物资商贸有限公司收到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传票,原告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就合同纠纷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偿还货款1.92亿元及支付逾期付款损失。惠天热电未及时就上述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事项迟至2023年1月31日在《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及累计诉讼情况的公告》中予以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吴迪、总经理徐朋业、董事会秘书李志应当对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5、光智科技(300489.SZ):因信息披露违规,被出具警示函

3月22日,黑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朱世彬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SAP软件系统与红外光学材料业务经营情况不融合,导致2021年年报中净利润等科目存在错报。2022年12月12日,光智科技才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就前述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光智科技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朱世彬作为时任总经理,未勤勉履行职责,对光智科技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信披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6、众合科技(000925.SZ):因多项违规,公司及相关人员收警示函

3月22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不准确、对参股公司同时同比例增资信息披露不准确、披露的贷款承诺函信息存在遗漏,以及公司治理存在用印不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未按公司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季度检查、委托理财未按公司规定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对外投资事项未按公司规定审批和评审、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潘丽春、赵勤、何昊、何俊丽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7、陕天然气(002267.SZ):因信息披露违规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3月20日,陕西证监局发布《关于对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毕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作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其中第三十六项为“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并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查,独立董事田阡当时同时担任董事、独立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家数超过五家,公司未充分核查独立董事相关任职情况,对外公告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内容与事实不符。

(作者:孙煜,卢陶然 编辑:朱益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