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 周妙妙 深圳报道 3月24日,深圳银保监局公告,批复同意大新银行深圳分行开业,核发《金融许可证》。
根据公告,大新银行深圳分行营运资金为3亿元人民币。陈巧妮任分行行长。
去年7月,前海管理局发布消息称,经银保监会批准,大新银行通过“允许外国银行在华同时设立子行和分行”政策,在已有法人子行基础上,将在前海筹建深圳分行,成为全国首家获批筹建的“双牌照”境外银行。
大新银行集团在粤港澳大湾区经营3间全资银行附属机构,包括大新银行有限公司、澳门商业银行及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在香港、澳门及内地共经营约70个业务网点。
该行已有75年经营历史,早在1993年便在深圳设立办事处,于2004年注册成立旧深圳分行,后改制为独资法人银行,并于2008年正式成立大新银行(中国)。
当提到选择在前海筹建深圳分行的原因时,大新银行董事总经理兼行政总裁王祖兴说:“我们一直深耕在中国内地发展业务,尤其重视在大湾区创新发展,而前海正在高标准打造深港国际金融城,面向国际性大型金融机构、港外资金融机构、数字金融机构打造功能集聚区,推动建立与国际规则衔接的金融制度体系,这正是我们选择将深圳分行落户前海的重要原因。”
根据深圳银保监局批复,大新银行深圳分行可在下列范围内经营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及对除中国境内公民以外客户的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同时,该分行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
今年2月,“前海金融30条”发布,提出要探索深港跨境征信合作、支持高水平建设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加强深港债券交易合作与创新、有序探索深港私募通机制等内容,深港金融合作再上新台阶。
除了大新银行深圳分行落户前海之外,近年来,在CEPA框架下,全国首家港资控股的消费金融公司、公募基金公司、合资证券公司以及港交所前海联合交易中心等重点项目陆续在前海开业。
截至2022年12月,前海注册港资金融业企业2089家。其中,前海港资QFLP(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达82家,占全市91%,全市24家港资QDIE(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管理企业、6家港资WFOE PFM企业均落户前海。
(作者:周妙妙 编辑:辛继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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