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推动梳理修订涉企法律法规政策,破除影响平等准入的壁垒

合规科技郑雪 2023-03-28 18:49

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郑雪 北京报道

今天(3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2023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企业发展营造更优市场环境”主题。

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全国登记在册市场主体1.69亿户,较2021年底增长10.03%。其中企业5282.6万户,个体工商户1.1亿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23.6万户;全国新设市场主体2907.6万户,同比增长0.71%。

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市场主体的质量提升和结构优化。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任端平表示,把提升市场主体质量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市场主体及企业家合法权益,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推动梳理修订涉企法律法规政策

高质量发展是当前首要任务。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市场主体的质量提升和结构优化。市场监管总局如何持续深化改革、提升市场主体质量?任端平介绍将从三个方面采取措施:

一是更加关注市场主体质量提升。把提升市场主体质量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深入调查研究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在继续推进交易便利化的同时,更加关注市场主体对公平竞争、权益保护、交易安全、交易秩序等方面的诉求,研究制定更加精准的经济政策,不断增强市场主体创新能力和经营能力,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使广大市场主体不仅能够正常生存,而且能够实现更大发展。

二是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市场主体及企业家合法权益,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推动梳理修订涉企法律法规政策,破除影响平等准入的壁垒。持续健全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畅通简易注销等市场主体退出渠道,实现市场优胜劣汰,促进公平竞争。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提高市场监管综合效能,维护便捷、安全、公平的市场交易秩序。

三是着力开创个体工商户发展新局面。牢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改善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市场环境和舆论环境,破除影响公平竞争的政策壁垒。持续宣传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最大程度最大范围让个体工商户享受到政策红利。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工作协同,持续研究并推进登记注册、税收、金融、社保、就业等解难、纾困、支持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于军表示,今年,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深化改革,推动市场准入准营规则更加健全完善,为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打造更优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竞争力,为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创设歇业制度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效果显著

2022年3月1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制定出台的第一部统一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为解决我国登记管理规定分散杂乱等突出问题,有效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创业创新、维护市场秩序提供了法治保障。

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任端平介绍称,总体看,社会各界对《条例》实施情况评价积极正面,有较强的获得感、满意度。

一是办理登记更加便捷高效。市场监管总局同步制订并实施了配套规定《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一方面将市场主体申请类、审核类、通知类文书压减近一半,取消了6项证明材料,显著降低了市场主体办事成本。另一方面《条例》取消受理环节,推行形式审查、当场登记,为各地提高登记效率、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供了制度支撑。浙江、安徽、山东等地制定了企业开办地方性规范标准,解决不同地市之间在企业开办计时、提交材料等方面的不一致问题。

二是方便市场主体更好适应市场变化。一方面创设歇业制度。2022年,全国向登记机关办理歇业备案的市场主体共有23184户,更多市场主体正逐步熟悉和利用歇业制度实现“停机保号”,从容面对自身的经营困难。另一方面为市场主体跨地经营提供便利。《条例》明确要求迁出地登记机关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移交市场主体档案等相关材料。

三是市场主体退出渠道更加通畅。市场主体普通注销程序推出了清算组备案改公示等优化措施,新增的简易注销程序明确市场主体提出申请并公示后,如没有收到异议,最短21天就可以完成整个注销流程。2022年,有246.9万户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简易注销登记程序退出市场,占同期注销总量的69.5%(355.2万户),简易注销占比高于去年(55.1%)14个百分点,简易注销登记程序受到普遍欢迎。

“提质强企”行动深入开展 质量技术帮扶更加精准有效

提升企业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力是激发市场创造力和活力的重要一环。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的通知》印发以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响应,将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与帮扶市场主体纾困工作紧密结合,与10类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一体推进,克服疫情影响,创新帮扶方式方法,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相关数据显示,全年帮扶企业超过5.45万家,其中中小微企业4.54万家、占比超八成,开展产业链帮扶2800多次,覆盖1500个产业集聚区,助力企业通过减少质量损耗、提升生产效率等途径提升工业产值超过81亿元。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副司长王胜利表示,一是聚焦质量问题较多、质量安全风险高的重点工业产品,破解质量顽疾,切实提升产品质量安全阈值。二是围绕区域质量瓶颈问题,破除质量障碍,推动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和集群化发展。三是瞄准产业链上下游关键环节,扩大帮扶半径,助力强链、补链、延链,提升行业全链条质量水平。四是创新技术帮扶方式,探索实践“互联网+质量技术帮扶”模式,切实提升帮扶智慧化水平。

“提质强企”行动未来如何规划?王胜利介绍了三个方面。

一是推动质量技术帮扶更加规范。遴选提炼典型案例和创新做法,组织编制质量技术帮扶工作手册,指导和规范各地质量技术帮扶工作。二是推进质量技术帮扶更加科学。深入帮扶企业开展调研,了解企业需求,加强对各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质量技术帮扶工作效果的评估。三是推动质量技术帮扶更加精准。探索推进“互联网+帮扶”模式,持续提升质量技术帮扶数字化水平。

3200余项企业标准成为“领跑者” 标准化活力得到释放

为进一步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标准化活力,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等十六部门发布实施《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团体标准从无到有,数量快速跃升至5万余项。

企业标准由备案管理改为自我声明公开,公开数量超过271万项,全国200多个城市的5万余家企业开展对标达标,3200余项企业标准成为“领跑者”,市场主体标准化活力得到有效释放,助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如何理解?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司副司长郭晨光表示,就是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评出高水平的企业标准,用高水平的标准来引领中高端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支撑高质量发展。“从‘领跑’标准到‘领跑’产品和服务,再到‘领跑’品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通过不断树立行业标杆,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有效推动提升市场主体竞争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郭晨光介绍,自2018年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发文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以来,主要开展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不断扩大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2022年,新增“物流服务”、“电子商务”、“智能消费设备”等近40项重点领域,重点领域数量达240项,领域覆盖范围广、类别多,为推动相关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和转型升级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开展“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标准研制,推动“领跑者”制度落实。截至目前,工作机构已联合近百家行业协会、权威机构发布近500项“领跑者”评价团体标准。通过指标的分等分级将不同行业的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水平划分为三级,一级为标杆“领跑者”水平,二级为行业的平均水平,三级为目前国行标要求的水平。截至目前,以“领跑者”团体标准及评估方案为依据,累计已发布涵盖1900多家企业,3200项标准的“领跑者”榜单。

三是将“碳中和碳达峰”目标融入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将绿色低碳生态健康等指标融入“领跑者”标准,以指标要求提升产品及服务绿色低碳属性,以绿色领跑供给拉动绿色消费新需求,为经济发展注入绿色低碳领跑新动能。

于军表示,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研究出台关于开展团体标准组织发展能力评价工作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开展团体标准组织发展能力评价工作,建立相关工作机制。二是研究出台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推动在全国范围开展标准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加强政策激励,培育一批标准创新型企业。三是深入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鼓励第三方机构开展企业标准水平评估,促进更多企业争当企业标准“领跑者”。

(作者:郑雪 编辑:王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