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金融新方位·观点丨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崔伟:南沙应发挥区位优势,聚焦区域特色推动气候投融资工作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郭晓洁
2023-03-30 18:31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郭晓洁 广州报道

2022年8月10日,生态环境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布气候投融资试点名单的通知》,广州市南沙新区(下称“南沙”)获批国家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资格。此后,南沙快速推进试点工作。

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行长助理崔伟向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表示,南沙区位优势佳,政策环境好,发展气候投融资拥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南沙可充分发挥区位优势,聚焦区域特色推动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包括引领气候投融资标准建设、探索气候投融资工具创新等。

崔伟认为,碳金融在气候投融资体系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建议南沙可鼓励开发与碳金融相关的交易工具及融资工具,让金融机构不断加强自身的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和在碳交易市场的定价估值能力。

南沙应聚焦区域特色推动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

南方财经:南沙发展气候投融资有什么优势?

崔伟:在“双碳”目标指引下,南沙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正当时,拥有得天独厚的条件。

首先是区位优势佳,南沙地理位置优越,是粤港澳大湾区地理几何中心,可联动粤港澳、辐射大湾区。南沙已深耕绿色金融多年,落地了全国首个碳中和融资租赁服务平台、全国首家气候投融资特色银行支行、全国首支公募碳中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等多笔创新业务。

其次,政策环境好。近年来,南沙高起点建设广州期货交易所,深入推进碳排放权、新能源、金属、电力等产品研究;高标准打造南沙国际金融岛;推动国际金融论坛(IFF)永久会址、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等重点项目建设;在全国率先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深入实施自由贸易(FT)账户等重大政策,正逐步构建良好的气候金融生态圈。

据悉,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已草拟《广州市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气候投融资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并组织开展多次政策研讨会,该措施共十条,聚焦气候投融资机构聚集、项目入库、气候贷款、债券、基金、创新平台建设以及标准制定等方面推动南沙气候投融资创新发展。

最后,推动力度大。已获批的大部分气候投融资试点地区是以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而南沙则由生态环境部门和金融部门“双牵头”推动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

南方财经:南沙在发展气候投融资时,可重点关注哪些工作?

崔伟:南沙在国家、省、市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不断提升,形成了国家新区、自贸试验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和承载门户枢纽功能的广州城市副中心的“三区一中心”发展新格局。

2019年2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发布,赋予了广州南沙建设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的历史使命,要求携手港澳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创新发展示范区、金融服务重要平台和优质生活圈。

南沙应充分发挥区位优势,聚焦区域特色推动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

首先,是引领气候投融资标准建设。南沙应探索建设覆盖湾区、接轨国际的气候投融资企业和项目评价标准,充分参照《绿色产业指导目录》、《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CBI气候债券分类方案》及《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气候授权法案》等国内、国际相关标准,构建符合南沙特色的气候投融资标准。

其次,开展气候投融资工具创新。发挥多支绿色债券落地优势,持续开展绿色债券创新,推动蓝色债券、碳中和债券、可持续发展债券等创新债券的复制推广。丰富绿色保险品种,发展绿色建筑性能保险、充换电站综合保险、气候保险等。

第三,丰富气候投融资政策支撑。构建气候友好型产业发展基金、项目专项资金池为气候投融资项目提供担保支持,银政合作为气候投融资项目共担风险,共同解决企业和项目融资难问题。

从两方面推动气候投融资基础设施建设

南方财经:下一步,为推动南沙气候投融资向纵深发展,你在气候投融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有何建议?

崔伟:在推动气候投融资试点的过程中,南沙可从两方面推动气候投融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首先,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是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之一。

南沙可按照《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方案》指引,建立完备的气候投融资信息披露制度,鼓励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率先向公众披露气候投融资相关信息,设立气候投融资供给和需求信息发布平台。同时,鼓励金融机构针对高碳排放资产开展环境压力测试,建立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体系及预警机制,控制气候投融资杠杆率在合理区间。对开展气候信息披露和环境压力测试的企业和金融机构进行激励。

其次,碳金融在气候投融资体系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因此,应推进用能权交易与碳排放权交易的有效配合,带动碳排放、企业绿色转型与绿色金融评价协同发展。

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交易。完善定价机制,保持市场稳健发展,是“双碳”目标实现的重要基础。建议南沙可鼓励开发碳期货、碳远期、碳掉期等交易工具,以及碳债券、碳基金、碳租赁等融资工具,促使金融机构不断加强创新产品开发能力以及在碳交易市场的定价估值能力,推进碳金融的创新和风险管理能力,并适时为开展以上业务的机构给予政策支持和激励,切实为碳减排、气候投融资等绿色发展领域提供支持。

(作者:郭晓洁 编辑:梁小婵)

郭晓洁

记者

常驻广州,聚焦湾区金融,长期关注绿色金融及可持续发展。微信:xjguoxmu;邮箱:xjguoxmu@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