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峰北京报道 4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今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开局良好。
在运用法治力量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一季度起诉证券类犯罪50余人,同比上升1.3倍,形成打击证券犯罪的高压态势。
在网络治理方面,对网络“套路贷”、网络舆情敲诈、网络裸聊敲诈、网络“软暴力”催收等案件从严惩处。
在医疗美容行业治理方面,最高检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持续加大对医疗美容行业违法犯罪打击力度。
严厉打击金融犯罪
依法维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要求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检察机关运用法治力量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在第一季度有哪些具体体现?
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着力营造安商惠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依法严惩经济犯罪,加大追赃挽损工作力度。2023年第一季度,共批准逮捕经济犯罪案件1.1万件1.6万人,起诉2.9万件4.6万人,其中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1.1万件,养老诈骗案件500余件,涉私募基金犯罪案件30余件。
检察机关在追诉经济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如黑龙江省林甸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于某某生产、销售伪劣化肥案过程中,引导公安机关查明于某某销售及获利情况,核实农户的生产损失数额,推动于某某退赃退赔,最终帮助39名被害农户挽回损失。
二是持续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自2021年3月第二批试点以来至2023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累计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5900余件,其中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案件4100余件,占全部合规案件的69.7%。
对整改合规的1911家企业、4237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消除顾虑、放下包袱、大胆发展;另有88家企业未通过监督评估,企业或企业负责人被依法起诉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聚焦服务创新发展,持续深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一季度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800余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120余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40余件,同比分别上升1%、10.9%、1.8倍;办理涉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的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100余件,同比上升1.1倍。
四是突出防范金融风险,筑牢金融安全法治防线。一季度严厉打击金融犯罪,共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4000余人、金融诈骗罪800余人。
持续推动落实“三号检察建议”,加大反洗钱力度,一季度共起诉洗钱罪300余件,同比上升12.1%;起诉洗钱罪与上游犯罪的比例为2.7%,同比增加1.4个百分点;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洗钱罪100余件110余人,同比分别上升40.3%、33.7%,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协作配合机制作用不断发挥、监督力度不断加大,“一案双查”成效逐步显现。
此外,最高检驻证监会检察室成立以来,检察机关积极借助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的专业知识、技术支持,一季度起诉证券类犯罪50余人,同比上升1.3倍,形成打击证券犯罪的高压态势,以更高质量执法司法合作保障资本市场发展行稳致远。
整治网络黑灰产业链
互联网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成果,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对监管和治理形成巨大挑战。当前网络犯罪有哪些新特点?检察机关在网络治理方面做出了哪些努力?
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全国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积极采取措施应对网络犯罪新变化。
一是加大“互联网+”犯罪行为惩治力度。网络犯罪手段不断迭代更新,暗网和境外通讯软件在网络犯罪中的应用明显增多,“地下”黑灰产业链迅速扩充,利用区块链、元宇宙、虚拟货币等新型概念和方式实施的犯罪不断涌现。
全国检察机关针对网络犯罪新形势,认真落实“第六号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整治网络黑灰产业链,一季度共批准逮捕相关案件1.1万件1.6万人,起诉3万件5万人,不诉率18.8%,较整体刑事犯罪低9.5个百分点。
其中,起诉为诈骗分子提供各类网络技术支持或者帮助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5万人,起诉利用网络实施协助转移赃款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1.1万人,起诉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诈骗罪6200余人,三者合占全部网络犯罪的84.7%。
二是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网络空间拓展。最高检会同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最高法、公安部等九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打击惩治网络黑恶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部署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半的打击惩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全力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在信息网络空间持续纵深开展。
对群众反映强烈、被害人群体广泛的网络“套路贷”、网络舆情敲诈、网络裸聊敲诈、网络“软暴力”催收等案件从严惩处,一季度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相关案件18件83人,同比分别上升50%、1.4倍;起诉37件166人,同比分别上升42.3%、36.1%,捕诉人数分别占黑恶犯罪总人数的25.4%、8.6%,无一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是以公益力量促进对网络服务平台科学管理。检察机关在坚持刑事打击的同时加强网络空间综合司法保护,对承担一定公共管理职能和重要社会责任的网络运营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以“公益之力”进行约束,助力引导其诚信经营,共办理涉及网络治理领域及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100余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100余件,督促责令整改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企业54家,督促没收违法所得16197万元,督促收缴行政处罚罚款42.8万元。
如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托大数据建模,对全市范围内的口碑营销公司进行了筛查,初步确定注册地在北京的13家公司可能涉嫌雇用水军虚构用户评价误导网民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遂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同步开展类案监督,行政机关对已经查实的5家公司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最高检专设惩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研究指导组,明确检察办案65条规范;会同最高法等部门制定办理网络犯罪案件程序规定;出台《关于加强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协作严厉打击电信网络犯罪加强个人信息司法保护的通知》,为具体办案提供指导;统一类案办理司法标准,针对一些“大灰狼”通过网络聊天,胁迫女童自拍裸照上传,严重侵害儿童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的行为,确立无身体接触猥亵行为视同线下犯罪的追诉原则等。
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美容变“毁容”,微整形变“危”整形,医疗美容领域违法犯罪,对消费者生命健康构成了极大威胁。一季度检察机关在医疗美容行业治理方面如何发挥法律监督作用?
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最高检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自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持续加大对医疗美容行业违法犯罪打击力度。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涉医疗美容犯罪行为。检察机关针对医疗美容行业虚假广告、非法行医、价格欺诈、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走私、逃税、侵害人身健康安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查办了一批重大违法案件。
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以来,共批准逮捕涉医疗美容犯罪案件80余件300余人,提起公诉120余件380余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为促进医美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从起诉罪名看,排名靠前的主要有诈骗罪,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妨害药品管理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非法行医罪。
二是充分发挥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融合。共立案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00余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400余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4件,其中15件提出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
三是积极推进协同保护,形成社会治理合力。检察机关在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的同时,充分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等“外脑”作用,对案件办理中反映出的行政监管部门或涉案单位制度机制漏洞,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促进诉源治理。
(作者:王峰 编辑:钟映佳)
21世纪经济报道及其客户端所刊载内容的知识产权均属广东二十一世纪环球经济报社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详情或获取授权信息请点击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