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杨希 北京报道
未来五年是天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关键时期,天津正集中力量实施“十项行动”,金融业在其中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寓监管于服务、以监管促发展,天津银保监局围绕“十项行动”积极作为,抓住了“精准、有效和普惠”三个关键词。
近日,天津银保监局副局长马英接受媒体采访,详细介绍了天津银保监局落实天津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部署的总体思路和举措,并围绕金融支持重大项目、乡村振兴、绿色低碳发展以及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等主题答问。
采访中,天津银保监局财险处处长刘博、普惠处副处长陈志英、大型银行处副处长丁昊、天津市银行业协会秘书长关秋也围绕金融支持港产城融合发展、服务新市民、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以及银行业协会在支持“十项行动”中的作用等热点问题做出解答。
提升金融资源配置精准性
马英以“精准、有效和普惠”为关键词,介绍了该局今年助力“十项行动”的具体工作思路和措施。据介绍,所谓精准,就是提升金融资源配置的精准性,引导金融活水精准滴灌实体经济;所谓有效,就是提升金融资源配置的有效性,促进科技-产业-金融新的良性循环;所谓普惠,就是持续改进金融服务的质效,增强金融的普惠性。
在提升金融资源配置的精准性,引导金融活水精准滴灌实体经济方面,马英介绍了四方面具体工作:一是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一基地三区”的配套支持;二是加大对市重大项目,比如西营门城市更新项目、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项目等融资支持;三是支持市场主体,特别是助力民营企业、个体工商等市场主体加快恢复活力;四是畅通银企对接渠道,进一步加强与各区、各功能区的对接,打造完善银政企融资对接平台,精准对接企业融资需求。
近年来,政策性金融对支持天津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政策性金融以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为目标,政治属性更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责任也更重。马英表示,今年以来该局指导政策性金融机构全力支持“十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推动点面结合,促进职能作用发挥。该局指导机构既扩大增量资金供给,又聚焦重点领域服务。从总量上看,辖内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中长期业务优势持续发挥,一季度末中长期贷款余额占比86.15%;辖内出口信保一季度支持外贸出口和对外投资同比增长6.5%,为企业提供了更多出口风险保障。
二是推动守正创新,促进服务效能提升。如,开发银行“疏解贷”助力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一季度末专项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长了1.11%,其中产业承接专项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长了3.91%。在全国首创转贷款支持重点产业链模式,今年一季度转贷款余额增长25.88%,其中支持重点产业链转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长84.23%。
三是推动金融协同,促进引领作用增强。该局积极引导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协同发展,目前有关金融协同模式已初步成型。比如,针对中心城区更新提升行动,构建了“开发银行牵头+其他银行参与”的银团融资机制,协同支持城市空间布局优化和功能品质提升,一季度末城市更新贷款余额达到55.67亿元。
打造金融服务新市民“天津模式”
在普惠方面,马英介绍,该局持续改进金融服务的质效,增强金融的普惠性。大力发展数字金融、普惠金融、绿色金融,提升金融服务新市民、服务“一老一小”等重点群体以及小微企业的覆盖面和可得性。
丁昊进一步介绍了天津银保监局服务新市民的具体支持政策。据介绍,天津银保监局正努力打造金融服务新市民的“天津模式”。
“我局作为牵头部门,针对银行机构、保险机构、新市民3类调查对象的不同特点,分别设计问卷,广泛开展调查,找准工作发力点。会同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市金融局印发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聚焦8大任务提出15条具体举措,完善4项保障机制,设计38项具体指标,制定新市民金融服务特色监测报表,持续跟进银行保险机构服务情况。”丁昊表示。
丁昊称,目前天津市新市民金融服务有以下三方面特点:一是金融服务支撑力显著提升,二是金融服务可得性显著提升。三是金融服务便利度显著提升。据了解,截至2022年末,天津主要银行保险机构共推出适合新市民特点的银行保险专属产品服务58项、挂牌新市民服务特色网点110余家,向23.14万名新市民发放的个人贷款余额1139.72亿元,为新市民提供保险保障金额150.69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天津银保监局会同北京银保监局、河北银保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这是全国第一份区域性新市民金融服务专项政策。《通知》聚焦提升新市民生活品质,明确两项具体举措,一是鼓励发展消费信贷,二是助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丁昊表示,该局将持续深化多方协同联动,发挥监管引领作用,督促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丰富新市民金融产品和服务。
“带押过户”也是近期群众关注的热点,此前,天津银保监局已发布了多项政策,推动“带押过户”业务的落地实施。此次采访中,马英介绍,目前天津市“带押过户”主要采取新旧抵押权组合模式,全面依托不动产登记一网通系统实现线上办理,与全国相关省市比较,系统化水平更高、效率更快、风险更为可控、涉及业务更广,银行机构参与也更为积极。
据了解,截至一季度末,天津市已实现“带押过户”业务收单351笔、金额3.4亿,实现投放178笔、金额1.58亿元。
机制先行,寻找服务切入点
港口是天津的战略资源和硬核优势,是拉动地方经济的重要引擎,实施港产城融合发展行动也是天津“十项行动”之一。
刘博介绍,该局以服务实施港产城融合发展行动为契机,引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在临港物流业、高端航运服务业、船舶制造业等上下游产业中寻找服务切入点,推动金融服务港产城融合发展。
一方面,该局建立了常态化工作机制。将服务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作为天津银行保险业长期重点工作,该局成立了工作专班,明确各部门职责,举行业之力确保政策制定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另一方面,深入开展航运金融调研,做到“三个对接”。一是主动与市相关部门对接,了解我市航运产业发展现状及市场需求,获取重点航运企业和出口百强企业名录,对金融服务覆盖情况进行摸底;二是与重点企业对接,与航运企业、银行保险机构开展实地调研,掌握港航产业链发展现状和实际困难,从集聚高端资源、产品服务创新、数据信息赋能等方面,研究银行保险服务天津航运业高质量发展的改革措施;三是加强横向对接,学习借鉴上海、宁波等地经验做法,进一步研究构建支持航运金融发展的政策体系。
在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面,天津银保监局同样以机制先行。该局探索建立天津市专精特新企业“123”专项金融服务机制,推动“科技—产业—金融”深度融合、互动循环。其中“1”就是建立“一套机制”,“2”就是强化政策和产品的“双轴支撑”,“3”就是用好宣传、对接、交流“三个平台”。
陈志英介绍,该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局联合印发专项通知,建立健全专精特新“政银保企”对接机制。这一机制包括了三层含义:第一层,在政府部门层面,健全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常态化联动机制;第二层,在银企、保企层面,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为对接的企业提供全周期全流程金融服务;第三层,在银行机构与保险机构层面,加强银保合作机制。
据介绍,截至2023年一季度末,在津银行机构已对1275家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融资对接服务,向专精特新企业发放各项贷款余额364亿元,较年初增长12亿元。
采访中,关秋介绍了天津市银行业协会在银行业支持“十项行动”中发挥的具体作用。关秋表示,年初以来,协会在银保监局的指导下,坚持服务行业、服务监管、服务社会,推动银行业全力支持“十项行动”,一是协调推动银团贷款,二是稳妥推进联合授信,三是扎实做好培训交流,四是创新加强宣传引导。
值得一提的是,在稳妥推进联合授信方面,关秋表示,2018年以来天津市有10家重点企业建立了联合授信机制,今年在监管部门指导下,协会又对授信金额较大的企业进行了集中梳理,准备进一步推广联合授信机制,促进信息共享、改善企业融资结构、加强风险防控。据记者了解,今年3月,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联合授信试点工作的通知》,从及时确定企业名单、异地机构积极加入联合授信、加强联合风险防控、压实牵头银行责任、强化履职问责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作者:杨希 编辑:李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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