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环境日丨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

21低碳李德尚玉 2023-06-05 16:10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李德尚玉 济南报道6月5日,生态环境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新修订的《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

(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 本报记者摄)

为推动公众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提供政策指引

新修订的《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包括关爱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践行绿色消费、选择低碳出行、分类投放垃圾、减少污染产生、呵护自然生态、参加环保实践、参与环境监督、共建美丽中国等十条内容。

2018年6月5日,《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发布,成为全国层面首个针对公民的较为全面的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被称为“公民十条”。“公民十条”自发布实施以来,通过宣传引导和政策推动,对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增强公民践行绿色低碳行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对“公民十条”进行了修订完善,使其可操作性更强、传播效果更广,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建设美丽中国汇聚全民力量。

“这次修订结合了包括《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为推动公众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提供政策指引。”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司负责人介绍。

围绕新形势下生态环保工作的具体要求,这次修订增加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拒绝奢侈浪费等方面的内容,进一步完善对不同领域涉及的公民生态环境行为方式的倡导和引领,为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更为实际的践行方向。

针对公众生态环境行为的关键特征,在充分考虑全国不同地域地理文化差异等因素的基础上,本着科学、实用、可操作的原则,突出规范的特点,增加生活实用性语句,增强新“公民十条”的亲和力、感染力、传播力和可操作性。

推动公众“知行合一”提升生态文明素养

修订后的新“公民十条”仍是十条内容,但在具体行为倡导上有所变化。

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司负责人介绍,首先,新“公民十条”在“呵护自然生态”中增加“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语句,并将“共建美丽中国”中的“自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倡导者、行动者、示范者”修改为“自觉做生态文明理念的模范践行者”,推动公众“知行合一”,提升生态文明素养。

第二,引导公众践行生态环境保护行为的目标更加明确。如“关爱生态环境”这一项,将公众学习掌握的知识扩展到环境污染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重点方面,并强调了学习掌握环保相关技能的重要性。

其次,结合与公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对规范作出相应修改。如,将“减少污染产生”中的“避免噪声扰民”更为精确地修改为“避免噪声扰邻”,强调居家、公共区域中与邻居、邻座等相邻人群的和谐文明相处。同时增加了“不随意倾倒污水”这一针对生活中较为常见问题的规范,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公众践行短板。

再次,响应国家全面节约和绿色消费号召,差异化引导公众行为。分别在“节约资源能源”和“践行绿色消费”方面增加“拒绝奢侈浪费”和“理性消费、合理消费”内容。同时,针对不同区域存在践行难度差异的情况,将“合理设定空调温度,夏季不低于26度,冬季不高于20度”简化为“合理设定空调温度”。

最后,根据现实情况的变化,与时俱进修正规范内容。如,因各地社会监督渠道的变化,将“劝阻、制止或通过‘12369’平台举报破坏生态环境及影响公众健康的行为”修改为“劝阻、制止或曝光、举报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浪费粮食的行为”。

(作者:李德尚玉 编辑:钟映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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