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丨紧抓执法和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6月5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会上,多部委表态将加快完善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配套政策,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落地。就在不久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对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自去年4月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后,我国围绕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目标采取了一系列改革和行动,主要是清理各地妨碍建立统一市场与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同时围绕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促进要素和资源市场统一、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在完善产权、市场准入、公平竞争、信用等方面制定配套政策。这是一个规则、政策、法律等除旧迎新的过程,并通过加大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查处,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落地生根。
在制定统一市场监管制度规则方面,目前已经完成《反垄断法》修改,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修订《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为规范政府不当干预市场行为提供规范指引。当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已于5月底发布征求意见稿,《反不正当竞争法》也在积极推动修订。这些法律法规将作为建设统一大市场与公平竞争制度的基本规则支柱,我们应该在法律修订与规则制定时,进行更广泛的征求意见,以及通过媒体、座谈会等形式进行相关讨论,以促进规则意识与公平竞争文化的全面普及。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关键是执法和落实。毫无疑问,一些地方政府出于地方保护的原因,实施市场封闭和限制竞争等做法,造成市场分割,妨碍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去年以来,针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执法专项行动,主要集中于公用事业、政府采购、招投标等8个领域。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过程就是破除地方保护主义的过程,考虑到地方执法的利益冲突问题,应该引入媒体与社会公共监督的渠道,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督与制约,鼓励企业针对不公平竞争进行举报,有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更快更好地实现。
当前,一些地方政府出于财政方面的考虑,在行为上可能会出现地方保护主义的回潮,包括绿色通道收费、收割机跨区作业受阻、行政罚款现象增多等问题;此外,年初以来,一些地区招商引资脱离了地方实际与公平竞争精神,盲目拼优惠,扰乱市场资源配置,破坏市场公平竞争。因此,当前有必要加大对市场干预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不当市场竞争行为。
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实际上是建立市场化、法治化与国际化的市场经济体系。高效规范意味着,要求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完善制度规则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公平竞争则强调要基于统一的市场规则和法律;充分开放不仅要在规则接轨与制度型开放,还要降低准入门槛,引入更多外资企业,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建设的过程中需要发挥立法和行政的力量,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和长短结合,有效形成一整套相关体制机制、法律以及配套制度,普及基于规则、尊重市场的社会意识。但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目标是市场化、法治化与国际化,其主体是市场和规则,因此,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各司其职,遵守统一的规则与法律,才能真正建立和实现全国统一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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