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政策破解“四不像”短板,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七成以上可用于奖励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丁莉 广州报道
长期以来,产研割裂、资源对接不充分成为制约科创成果落地的致命问题。在此背景下,一批包揽了技术供给、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产业培育、资源对接等功能的新型研发机构相继涌现,承包了从技术到产业的全过程。
广州作为创新大市,截至目前已有各类新型研发机构近80家,居全省第一,其中14家纳入省级高水平创新研究院建设序列,占全省70%。如今,这些机构正成为新兴产业集群加速成型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生力军。
如何突破新型研发机构的身份“桎梏”,通过市场化运营充分释放其潜能?
7月6日,广州市召开“高质量发展看广州—《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对日前发布的《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亮点进行了解析。
通过鼓励建立健全科技成果收益分配激励制度、成立新型研发机构协同创新联盟、共建科创基金等方式,《意见》将有助于补足新型研发机构在经费等方面的缺陷,更进一步激活其技术创新和产业支撑潜力。
新型研发机构已成产业升级“中流砥柱”
沿着产业成长脉络来看,从最初的技术研发到成果转化,再到企业、资金、人才的集聚和产业集群的成型,新型研发机构活跃在产业成长壮大的各个环节。其既是技术供给站又是“产业前哨”,同时也充当着产、研、金的汇合地。
新型研发机构已成为广州新一轮产业升级的“中流砥柱”。在技术供给能力上,广州新型研发机构承担纵向项目592项,经费5.47亿元;累计已形成172项国家标准,159项行业标准,建成30多个国家级创新平台。
成果转移转化方面,全市新型研发机构技术性收入达19.79亿元,其中技术服务收入14.76亿元,技术开发收入4.79亿元;服务企业5438家。以广州工业智能研究院为例,过去十年间,其每年成果转化经费均超过4000万元。
同时,作为产研衔接的试验田,新型研发机构还兼具资源集聚的功能。截至2022年底,广州新型研发机构从业人员共计1万余人,一批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纷至沓来。
通过技术作价入股、建设孵化载体等方式,新型研发机构还积极开展企业孵化,仅2022年一年技术作价入股企业便达13家,新创办企业88家;目前已累计技术作价入股企业35家,孵化企业801家,培育上市企业7家、高新技术企业107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45家,成为广州产业发展的核心引擎之一。
一方面,通过推动技术成果加速落地,新型研发机构已成为新兴产业集群的培育者。例如,注意到航空轮胎、高端轮胎等市场需求,黄埔材料院瞄准轮胎上下游产业链的共性技术难题,将航空轮胎大科学装置产出的新材料及高端轮胎硬核技术外溢到新能源汽车轮胎等高端轮胎制备中,目前已完成航空轮胎国产化技术全链条贯通,并衍生出特种轮胎、工业软件、非充气轮胎等相关技术。
2021年,通过知识产权作价入股模式,黄埔材料院成立黄埔轮胎(广州)技术有限公司,并于次年推动黄埔轮胎及航空轮胎产业基地项目落地广州,产业聚集效应已初步形成,助力我国民航轮胎实现从无到有的突破。
另一方面,新型研发机构正推动传统产业加速转型升级。以广州工智院为例,成立伊始,其便以废水可生化性在线监测分析技术及设备、印染过程数据采集与监控、智能配色与工单配方数字化管控、染料助剂在线计量与智能输配送系统等多项技术,帮助互太纺织等印染企业实现智能、清洁生产。
2022年,双方又探索共建纺织印染数字制造创新中心并签订“纺织印染数字制造转型升级”战略合作协议,围绕纺织印染数字制造升级发展需求,在智能装备设计与研制、数字车间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签约金额达1.1亿元。
通过一系列技术改造,互太纺织的整体技术水平显著提升。
广州工业智能研究院院长于广平介绍,目前该企业已建成年产8万吨的针织印染智能化生产线,在产值规模稳步提升的情况下,企业人员需求从7000余人降到4000余人;关键生产指标染色一次成功率突破98%,能源利用率提高10%。
破解“三无与四不像”短板
“目前,很多新型研发机构都属于三无、四不像单位。”于广平解释,这一群体无编制、无级别、无事业经费的新型研发机构,与大学、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都不完全相像。这也导致其在资金、身份吸引力等方面的天然弱势。
作为产研衔接的一块过渡地带,新型研发机构的成长还需要更清晰的身份界定,其技术创新和产业支撑潜力的进一步发掘也需要更多市场化激励。
日前出台的《意见》明确,广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包括合作共建新型研发机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和高水平创新研究院,并聚焦技术供给、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人才引育、金融赋能五大核心功能提出了23条建设性意见。
技术供给能力是新型研发机构的“生命线”和立足之本。对此,《意见》鼓励新型研发机构突出体制机制创新,面向企业着力攻克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实现自我造血功能及可持续发展,并支持在南沙布局前沿交叉研究平台。
研发之后的成果转化是科研落地产业的“最后一公里”。为强化新型研发机构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意见》主要从两方面着手。
一方面,《意见》提出健全科技成果收益分配激励制度,明确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科技成果形成的股份70%以上可奖励给科技成果完成人或团队,5%以上可奖励给为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人员;事业单位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享有自主处置权、收益分配权,可自主决定成果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
另一方面,《意见》支持成立新型研发机构协同创新联盟,促进新型研发机构与企业、科技金融机构、科技服务机构供需有效对接、加强联动。
在这方面,广州产投集团已成为推动协同创新的践行者。作为广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其不仅通过基金合作直接以资本赋能科创成果转化,还提供政策服务、上市培育、资源链接、品牌提升等系列培育服务,并牵头组建“产学研用”技术创新联盟,与多家优秀智库机构和20多家新型研发机构建立协同机制,形成“园区载体+科技金融+产业赋能”的生态闭环。
与市场契合度高是新型研发机构的另一项优势,除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形式外,孵化企业也是将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的重要形式。为此,《意见》鼓励新型研发机构通过科技成果作价、资金投入等方式参股孵化企业,并加强与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合作,推动创办或引进孵化的企业落户广州。
此外,聚焦资金与人才两项关键要素,《意见》在参评人才计划、子女入学、出入国(境)、职称评定、配套设施等方面着手优化新型研发机构领军人才及高水平创新团队成员待遇;并鼓励有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利用自有资金发起或联合社会资本共同设立天使投资等科创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创新项目。
这一思路为社会资金链加速与技术链汇合开辟了路径。多位新型研发机构负责人反馈,产业基金是《意见》中直接助益最大的一项措施。
在于广平看来,产业基金有助于将新型研发机构三无、四不像的身份短板转化为优势,“过去,我们没有稳定经费支持,不利于研发与成果转化推进;而随着社会资本加入,我们贴近市场的优势将进一步凸显,成果产业化进程有望压缩。”
(作者:丁莉 编辑:喻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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