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国家节能中心评审处处长闫金光:发挥节能降碳标准约束和引领作用

21低碳贺佳雯 2023-07-12 13:22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贺佳雯 北京报道 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在节能降碳领域先后出台了多个政策性文件。4月,国家发改委修订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2号令)(下称《节能审查办法》),是健全节能降碳制度体系、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的重要举措。7月初,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又更新发布了《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把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范围拓展到能效提升潜力较大、行业发展较快及部分轻工业领域。

202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国家节能中心评审处处长闫金光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闫金光曾参与修订《节能审查办法》,起草多个地方碳达峰方案。在闫金光看来,这次修订《节能审查办法》,其中一项重点内容是进一步强化节能审查对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的支撑作用。

闫金光认为,下一步,要发挥节能降碳标准约束和引领作用。健全标准体系,加快标准更新升级,逐步提高重点产业、重点产品的能耗、水耗、物耗标准,扩大标准覆盖范围。

技术和产品设备更新是节能关键

《21世纪》:2023年,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了《关于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 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的指导意见》,以及锅炉、电机、变压器、制冷、照明、家电等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指南。开展这项工作,有哪些考量?

闫金光:节能提高能效,技术和产品设备更新升级是关键。据测算,我国在运锅炉、电机、电力变压器、制冷、照明、家用电器等产品设备保有量超过50亿台(套),年能耗量占全国能耗总量约80%,一些设备能效水平偏低。推动产品设备更新改造,是推进节能降碳的重要支撑性基础性工作。

《21世纪》:你能举一两个具体例子吗?

闫金光:我国产品设备节能降碳更新改造潜力巨大。以锅炉为例,据测算,截至2021年底,我国各类锅炉保有量约35万台。工业锅炉平均运行热效率提高5个百分点、电站锅炉平均运行热效率提高0.5个百分点,可实现年节能量约3000万吨标准煤。

开展产品设备节能降碳更新改造,不仅可节约能源、提升能效水平,同时对促进国内消费、带动经济增长、促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具有重要作用,是扩大内需战略的重要着力点。

以家用电器为例,有关行业协会数据显示,我国主要家用电器保有量已超过20亿台,2021年家用电器市场规模达8811亿元,家用电器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1.7万亿元。通过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能激发下游新需求,带动设计、生产、应用、回收、处置产业链条发展,促进产业投资和就业,进一步激发巨大活力,促进高质量发展。

《21世纪》:你有没有进行相关调研?这项工作实际进展如何? 面临哪些挑战?

闫金光:政策发布实施以来,受到了广泛关注。在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重要活动中,很多地方通过组织技术交流、应用示范、案例推广等活动,对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优秀项目、典型案例进行了大力度宣介,有的地方还对应用或购置高效产品设备给予了补助等资金支持。

当前面临的主要挑战是,部分高效产品设备初始购置投入较高、投资回收期较长,应用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相信通过持之以恒的推进,高效产品设备市场规模持续扩大、价格进一步降低,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有力支撑。

重点工业领域改造:加强节能诊断

《21世纪》:近年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发布了《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等多项政策文件,推进重点行业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涉及化工、钢铁、有色等诸多领域。这方面开展了哪些重点工作,现在绿色降碳改造进展如何?

闫金光:为推动重点工业领域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把企业节能降碳升级改造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大力度推进。2021年,发布了《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提出通过能效指标约束,推动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

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指导企业节能降碳改造的政策体系。2021年国家发改委等印发了《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明确了25个重点领域能效基准和标杆水平,提出了改造目标。2022年发布了《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包括炼油、乙烯、电石、现代煤化工等17个行业,明确了实施路径。今年更新发布了《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把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范围拓展到能效提升潜力较大、行业发展较快及部分轻工业领域。

如今,国家层面梳理了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先进成熟技术装备、重点项目、典型经验做法等,支持一批企业实施了升级改造。推进构建以龙头企业为牵引、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等共同参与的产业绿色低碳发展联合创新机制。各地区全面推进,加强能效摸排调查、打造示范标杆、开展能源审计、加强节能诊断,采取财税、金融、标准等市场化、法治化措施,为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提供支持。

 《21世纪》:在这次节能宣传周采访中,我们看到每个省份的产业生态不一样,有些地方高耗能企业也是高产值企业,怎么平衡经济效益和节能降碳之间的关系?

闫金光:节能提高能效对企业来讲,是降低成本、增加收益的重要措施。化石能源消耗导致了近90%的二氧化碳排放和70%以上的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为此要承担相应的能源成本支出、减排设施投入。

对高耗能企业来讲,能源成本占的比重很大,如冶金、化工、建材以及一些新兴的工业硅、储能电池等,能源成本都占到50%以上,有的甚至超过70%。通过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开展节能改造,有助于企业增加收益。

我去地方调研,一些企业反映,节能受到了高度重视,想方设法在做,企业节能的积极性、主动性都比较高。除节能外,企业减碳还有一条重要路径是减少化石能源消费、增加可再生能源使用。

企业开展节能减碳,除了采取优化管理、减少跑冒滴漏等近乎“零投入”的措施外,还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开展节能改造。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很多企业会优先考虑投资收益,希望用最短的时间收回投资。

我觉得企业开展节能降碳工作,既要立足当前,又要放眼未来,统筹考虑,做好规划。碳达峰碳中和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战略目标,不能短期化,要处理好发展与减排、整体与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工作中坚持系统观念,既坚定不移瞄定绿色低碳发展、积极开展节能升级改造,又不急于求成、偏激冒进,导致短期内大幅增加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要坚持从我国现阶段国情实际出发,立足能源资源禀赋,先立后破,积极稳妥、有计划有步骤实施,最终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

节能审查: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

《21世纪》:你参与修订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请介绍下有哪些地方做了调整?修订过程中,重点研究了哪些问题?

闫金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也被称为“能评”,是我国节能管理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建设项目能源利用效率、从源头上减少能源浪费的一项重要制度。通过开展节能审查,可以科学评估建设项目用能量、用能结构、能效水平、能耗强度等,能够发挥新上项目能效把关、用能调控的作用。

节能审查制度是2010年建立的,2016年经过修订完善。“十四五”以来,随着“双碳”战略的推进,全国节能降碳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制度亟需修订完善。2022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修订,2023年4月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2号令),是健全节能降碳制度体系、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的重要举措,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这次修订,其中一项重点内容是进一步强化节能审查对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的支撑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

本次修订明确,节能审查制度要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明确企业要在节能报告中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和原料用能量核算,分析项目单位产品化石能源消耗、单位增加值(产值)化石能源消耗、化石能源消费量、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和供给保障情况、原料用能消费量等,引导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费;要求具备碳排放统计核算条件的项目,要核算碳排放数据、提出减碳措施、分析项目碳排放对地方降碳目标影响等,进一步增强了节能审查对提高能效、降低碳排放的协同推动作用,为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奠定了基础。

此外,本次修订还补充和细化节能审查变更、节能验收、区域节能审查等规定,强化闭环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并将省级节能审查机关管理权限由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提高到1万吨标准煤,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实施区域节能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等,进一步促进提升节能审查工作效能,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

《21世纪》:在支持和促进企业节能降碳方面,未来还需要在哪些方面加强制度创新,或提供更多支持保障?

闫金光:支持和促进企业节能降碳,需要持续健全政策制度和标准体系。比如,要完善支持节能降碳的经济政策。健全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加大对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应用、先进节能低碳技术研发推广的支持力度。完善差别电价等政策,在电价中体现能源利用效率、资源稀缺程度、生态损害成本等,发挥奖优罚劣的导向作用。

要发挥节能降碳标准约束和引领作用。健全标准体系,加快标准更新升级,逐步提高重点产业、重点产品的能耗、水耗、物耗标准,扩大标准覆盖范围。充分发挥能耗限额标准等在淘汰落后产品设备中的“标尺”作用。逐步将行业“能效领跑”水平确定为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能效准入门槛,带动行业能效整体提升。

还要加强节能制度和能力建设。强化法治约束,修订节约能源法。健全节能评价考核、能源计量、能源统计、节能审查、节能监察、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等制度。推行用能预算管理,指导地方和企业优化能源配置、提升利用效率。通过培训等方式,增强企业节能管理岗位人员、地方节能中心监管人员、节能降碳咨询机构人员的专业能力。

(作者:贺佳雯 编辑: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