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举报电话的方式对反腐整治工作有利有弊,需要工作人员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和改进。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季媛媛 上海报道 随着7月21日国家10部门联合召开会议部署开展为期1年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一场针对医药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反腐风暴已然拉开序幕。此次集中整治明确指向医药领域生产、供应、销售、使用、报销等重点环节和“关键少数”。
连日来全国各地展开密集行动部署,其中北京、上海、广东、江苏、山东、陕西、山西、海南等省份已发文或召开会议,而北京、重庆、海南、云南、四川等省份更是公布了集中整治举报热线,旨在通过强化社会监督将医药领域纠风反腐工作向纵深处推进。
近日,网上流传着多份针对医务人员的公开举报信,也引起了相关地区监管部门注意并介入调查。
其中,针对网上流传的《举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书记兼院长邓启文严重违纪违法》公开举报信,8月10日,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向媒体表示,已收到举报信,目前正在了解情况,暂时还没有最新的进展。同日,针对网上传播的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部分医务人员举报科主任的相关材料,湖南省卫生健康委与中南大学已成立联合调查组,正对相关情况逐一进行核实。
而同一天,国内又有两家医院院长“落马”。据官方通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人民医院原院长王群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广东省揭阳市妇幼保健院原党支部书记、院长刘建志被“双开”。
8月9日,《人民日报》在评论“医药反腐”时表示,每一次吃回扣都让患者饱尝看病贵之苦,每一种利益输送都败坏行业形象。清除药品“含腐量”,遏制医药领域“癌变”;紧盯“关键少数”,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还治病救人初心,还该领域应有的纯净。
医药反腐事关群众利益。加强社会监督是反腐斗争的重要力量,公众的参与和监督能够有效助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立。
对此,北京大健康法商团队负责人邓勇教授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开举报电话的方式对反腐整治工作而言具有一定推动作用,可以提高公众参与反腐的积极性,增强反腐的社会合力;同时使得反腐工作更加透明,提高公众的信任度和认可度。
此外,随着反腐不断深入,医院领导接连落马,各种自查自纠行动展开,相关学术会议停办或延迟,也给医院临床工作和医生群体不可避免造成了一定影响。
有华东某三甲医院临床专家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近期身边不少大主任都在做自查。开展反腐行动可以让医疗行为更透明,但诸多医生落马的信息也加深了患者对医生的不信任感。甚至部分临床工作受到影响,后续学术活动也不得参加。如何在反腐行动全面推进中保障临床工作有序开展也需要各方考虑。
举报机制需不断完善
随着国家多部门常态化协同监管机制的建立,针对医药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持续高压反腐败也将成为新常态。对广大医药企业来说,只有全方位合规经营才能可持续健康发展,整个行业生态才能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实际上,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直在聚焦医药、医疗领域的反腐工作,不少知名大三甲医院和医药企业被通报处理。
但是今年全国集中整治医药领域腐败工作力度更大,全国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为期一年,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一体化推进、系统治理,既治标还要治本。
8月8日,云南省卫健委发布《关于公开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举报方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公布了云南省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举报热线,包括举报对象、举报方式。此次举报对象涉及范围相当广泛,包括医疗相关行政单位、医疗机构、医药协会、医药企业、经销商、医药代表等,几乎所有医疗领域有关的违规违法、涉及腐败的对象和问题。
事实上,自今年7月2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教育部、公安部、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开展为期1年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北京、海南等省份就已经公布了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期间的举报电话。
不仅省级层面,近期不少市级医保局、卫健委等相关单位及医院也均公布了反腐举报热线。
随着强化社会监督信号的密集释放,网络上针对医务人员的公开举报信也开始频频刷屏。
近日,一封针对湘雅三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主任孟婕的实名举报信在网上流传,目前官方已介入调查。8月10日,湖南省卫健委发布公告:针对网上传播的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部分医务人员举报科主任的相关材料,湖南省卫生健康委与中南大学高度重视,已成立联合调查组,正对相关情况逐一进行核实。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邓勇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纪委公开举报电话的方式对反腐整治工作而言具有一定推动作用,可以提高公众参与反腐的积极性。公开举报电话可以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反腐斗争,使得反腐工作得到更多支持和关注,增强反腐的社会合力。同时,增强了透明度和公正性。公开举报电话可以使得反腐工作更加透明,让公众能够了解到反腐工作的进展和成果,提高公众的信任度和认可度。此外,也方便了举报者。公开举报电话可以让举报者更加方便地反映问题,不需要过多的程序和时间成本,提高了举报的效率和效果。
但与此同时,也存在一定弊端。邓勇进一步指出,一方面,举报电话可能会过于繁忙。公开举报电话后,可能会出现大量的举报电话,导致工作人员不堪重负,影响反腐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同时,举报者的信息保护问题。公开举报电话可能会暴露举报者的个人信息,导致举报者受到报复和威胁,从而影响反腐工作的开展。
另一方面,公开举报电话可能会导致恶意举报和虚假举报的情况出现,浪费工作人员的时间和精力,同时也会对被举报者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总体而言,纪委公开举报电话的方式对反腐整治工作有利有弊,需要工作人员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和改进。”邓勇说,一定要明确合规边界到底是什么,不能“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管得太死,正常的学术推广不好开展,会阻碍医生合理、安全、精准用药。因此必须明确,学术推广、学术会议的合规条件、流程是什么,违反后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以便于纪检监察部门能精准地去使用,也便于司法机关裁判。
在邓勇看来,建立良性的举报机制,需要多方共同努力。首先,应当建立一个明确的举报渠道,让举报者能够方便地进行举报;其次,应当建立一个专门的机构来处理举报,确保举报者的信息保密和安全;此外,应当对举报者进行适当的奖励,鼓励更多的人参与监督。
“当下应当建立一个规范的处理流程,确保举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对被举报者进行公正的处理。最后,应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医疗机构的自我规范能力,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邓勇强调。
确保企业和医院合规运营
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医药行业腐败问题由来已久,造成腐败问题长期以来难以彻底根除的原因是复杂多元的,这其中既有行业自身存在的市场竞争原因,也有监管与执法方面的原因。
金杜律师事务所医药医疗板块负责人、国家药监局法律顾问黄建雯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内医药市场的竞争异常激烈,相较于真正具有不可替代性的创新医药产品而言,仿制药、一般医用耗材等领域的市场高度饱和,同质化竞争严重。不同企业不同品牌的同类产品之间区别不大,医药企业难以单纯凭借产品的疗效征服市场,往往只能“另辟蹊径”,通过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打通进院的关节,以实现抢占市场份额的目的。
此外,监管落地和执法方面也存在急需改善的方向。近年来,国家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探索出台了一系列科学有效的制度政策,这些改革政策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需要注意到,深改、纠风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情,必须建立长效机制,久久为功。
“在执法层面,此前我国对医药行业腐败的执法活动偏向于重点关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等受贿主体,没有真正实现‘行贿受贿一起查’的执法全覆盖。因此,本次集中整治工作提出了‘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要求,这将极大提升执法行动的开展效果。”黄建雯说。
实际上,今年以来,国家持续加强对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的打击和整治力度,而连日来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全面展开,更是使得医药行业内各相关主体,不得不面对反腐的新形势和新常态。
8月10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七台河市人民医院原院长王群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8月9日,广东汕头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汕头市龙湖区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集团总院长李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龙湖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8月8日,广东韶关市曲江区妇幼保健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廖英宣告落马;8月7日,福建省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机关纪委书记许开炳;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医学装备科原科长查宇飞宣告落马……
一方面,随着监管层面的整治力度不断加强并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行业内腐败行为发生的频次将会得到遏制,行业生态将持续得到净化;另一方面,严监管的外部环境也会倒逼行业主体主动开展自律自查。
邓勇介绍,在当前的反腐行动推动下,医药企业和医院在合规体系建设上仍然面临一些不足之处,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合规意识不足。部分医药企业和医院对合规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足够的合规意识和文化,导致合规体系建设滞后;二是,合规制度不完善。医药企业和医院的合规制度和规范尚不完善,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规范,以确保企业和医院的合规运营;三是,合规监管不力。医药企业和医院的合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
结合目前的不足之处,邓勇建议,未来企业和医院合规建设方面需要注意,一方面,提高合规意识。加强对合规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企业和医院员工的合规意识和文化,确保合规成为企业和医院的共同价值观;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合规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和医院的合规制度和规范,包括合规管理体系、风险防范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监管合规制度等,确保企业和医院的合规运营;此外,需要加强合规监管。加强对企业和医院的合规监管,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确保企业和医院的合规运营。
“企业合规销售,还是要‘法’字当头,以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作为销售依据。”邓勇强调。
(作者:季媛媛 编辑:徐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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