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丨兼顾发展与安全,积极贡献全球AI治理的“中国智慧”
在7月份七部门联合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后,中国继续推动完成人工智能(下称AI)立法。目前,人工智能法草案已被列入国务院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提请全国人大审议。中国正致力于通过立法促进AI技术发展的同时,有效规制风险,积极参与全球AI技术和治理竞赛。
不断迭代渐进式发展的AI,具有模糊性、复杂性、自主性和无法预测性等特征,既能为社会发展提供技术革命支撑,又可能给社会带来诸多风险和问题,因此,自2017年以来,美国、欧盟、中国、加拿大、日本、新加坡等国家或地区陆续发布AI发展和治理的法律法规准则,立法探索也呈现出从宏观性准则和战略到条款逐渐细化的过程。2021年以来,全球关于AI治理的内容日益细化至诸如自动驾驶、数据安全等具体层面。
2022年,ChatGPT横空出世,生成式AI正在引发新一轮AI革命,人们担心这项强大的技术进入公众范围内后可能被恶意利用,这带来了AI监管与治理新挑战。今年7月18日,联合国安理会召开AI与安全问题高级别公开会,呼吁管控AI技术风险,通过成立新的联合国机构强化对AI的全球治理。
AI是一项正在发展中的新技术,在其发展过程中,全球产生了AI技术和AI治理两种竞争,以争夺市场的技术主导权以及全球治理的话语权。随着《人工智能法案》三次修改及谈判草案的发布,欧盟在世界范围内率先设计一系列措施以确立人工智能的治理规则体系,并尝试影响甚至塑造全球范围内的人工智能治理共识规则和标准。
欧盟在AI技术上落后于中美,其2021年发布的《人工智能法案》的提案以风险为导向,对于AI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制度。今年通过的草案扩大了AI高风险领域的分类,体现了对于AI监管趋严的趋势。尽管欧盟《人工智能法案》初衷是保护公共利益并确保人工智能的安全和透明,但其过于严格的监管措施可能将使AI企业承担过高成本,而且其部分合规要求在技术上无法实现,可能会阻碍产业发展。
美国在AI技术上处于全球领先地位,并垄断了高性能AI芯片的供应。美国将AI视为决定未来国家竞争力的战略性关键技术,并通过一系列政策以保持美国在AI领域的领导地位。2021年,美国颁布的《2020年国家人工智能倡议法案》,旨在确保美国在全球AI技术领域保持领先地位。2022年推出的《人工智能权利法案蓝图》只是一个AI公司需要自愿遵循的行动准则。短期内,美国AI监管重点在于弄清楚如何让现有法律适用于AI技术,而不是通过和应用新的、专门针对人工智能的法律。
日前,我国国家网信办联合其他部门公布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提出了我国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促进创新和依法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作为在AI领域开展竞逐的主要国家之一,中国AI立法也主要遵守发展导向原则,鼓励AI创新发展,相较于试错成本较大的惩罚性、管制类的欧盟式立法思路,我国立法应该更偏向于容错意味较高的促进发展类型,减轻企业合规负担和发展约束。
但是,我国AI发展依然要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的原则,坚持安全底线,防范技术风险。AI发展受制于用户信任和基于此的大规模使用,如果不能为研发者与使用者提供一个安全可控的人工智能环境,就不可能拥有大规模发展的土壤。在AI治理上,要强化明确的主管机关,这有助于提高监管效能、降低合规成本,并对发展中的问题作出及时回应,避免九龙治水多头监管阻碍行业发展。
作为AI大国,中国始终以高度负责任的态度参与AI国际合作和全球治理,积极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中国先后发布了《中国关于规范人工智能军事应用的立场文件》《中国关于加强人工智能伦理治理的立场文件》等,同时,我国积极探索各种专门立法,为全球AI治理开辟新的道路,在AI这一关乎全人类前途和命运的重大问题上,展现负责任大国应有的胸怀和担当,并在此过程中增强参与全球AI治理的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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