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李某反映,其于2022年9月30日通过A证券公司APP购买了B基金公司的某基金100万元,产品介绍明确持有时间满7天免收赎回费,但10月11日赎回时却被收取了1.5万元的手续费。其认为B基金公司乱收费,因此申请调解,要求B基金公司退回全部手续费。
调解过程及结果:
调解中心受理纠纷后,调解员首先向基金公司了解情况。基金公司反馈,李某于2022年9月30日15:00之前申购了某基金,A证券公司APP的申购界面已写明“现在购买确认日期预计为10月10日(以9月30日净值确认)”,且界面也附上交易规则的链接,点击进入后可看到详细的申购及赎回规则。因此李某在份额确认后的下一交易日(10月11日)赎回是会产生一定的赎回费。
随后,调解员与李某进行解释沟通。李某则抱怨,其于10月10日当天收到了B基金公司发送的短信,短信内容“您于2022年9月30日通过A证券公司提交的基金申购申请已确认成功”。李某认为该短信误导了他,让其认为申购当天(9月30日)已确认份额,由此推断出10月11日赎回基金时,持有时间超过7天,不需收取手续费。
根据双方的说法,调解员一方面向B基金公司指出,虽然APP申购界面已显示基金申购确认时间及相关交易规则,但发送的短信没有明确份额确认时间,可能让一些不熟悉交易规则的投资者造成误解,因此建议B基金公司优化短信内容;另一方面向李某解释基金交易规则,告知其申购界面已有相关提示,B基金公司收取赎回费是有依据的。经多次沟通协调,双方均认同调解员的观点,B基金公司承诺尽快修改短信内容,李某也认识到自身问题,表示不再追究,最终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案件启示:
目前,很多投资者会在假期前购买基金,以求假期获取投资收益。但现实中,个别投资者不仅钱没赚到,还倒贴了手续费,究其原因,主要是投资者不了解交易规则。根据基金交易规则,普通基金的交易确认时间大致可分为以下3种情况:一是交易日(T日)15:00前提交交易(即申购或赎回)申请,视为T日的申请,按T日的净值成交,T+1日确认份额;二是交易日15:00后提交的交易申请,视为下一交易日(T+1日)的申请,按T+1日的净值成交,T+2日确认份额;三是周末、节假日等非交易日提交的交易申请,视为非交易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15:00前的申请,按第一个交易日的净值成交,第二个交易日确认份额。基金持有期自申购确认成功之日才开始计算,赎回费一般视持有期长短来收取,赎回资金到账时间,取决于具体基金类型和赎回方式,并非实时到账。
对此,建议:一是交易规则要了解,购买基金莫粗心。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交易规则及相关提示,清楚了解费用计算方法,若对产品持有时间、到账时间有疑问,及时咨询客服人员。二是短信提示需明确,内容歧义应避免。基金公司在编辑审核通知短信及交易规则提示时,应从投资者的角度出发,充分考虑投资者的知识储备及理解能力,尽可能简单明了,避免语序不当、表意不明,造成投资者误解,建议基金公司对客户咨询较多、曾提出异议的短信内容或规则提示及时进行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