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丨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立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3-10-28 05:00

据相关报道,8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文件(简称“14号文”)近期已传达到各城市人民政府、各部委直属机构。

在2021年7月,国务院就曾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确定了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首次从国家层面明确了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顶层设计。不过当时对于建设标准、公建配套、公共服务供给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制定可执行的规定。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时提出,要做好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推进建设,确保住房建设质量,同时注重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

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即将进入具体实施阶段,这有利于明年宏观经济平稳增长。要实现住房供给新模式,一是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让工薪收入群体逐步实现居者有其屋,消除买不起商品住房的焦虑,放开手脚为美好生活奋斗”;二是要推动建立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首先是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利于缓解大城市住房矛盾。当前,大量人口流入大城市,但是,大城市房价贵,居住成本高,现有租赁房源大多是私房出租,户型面积大,租金高,缺少适合新市民、青年人需求的小户型、低租金房源,造成一部分新市民、青年人面临买不起房、也租不好房的问题。这可能会影响人口流动性,以及大城市吸纳创新人才与高质量发展。同时,居住问题也对年轻人婚育产生冲击,加剧少子化与老龄化现象。因此,只有解决好大城市新市民的居住问题,才能更好地增强我国经济长远活力和动力,推动早日实现中国式现代化。

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利于扩大有效投资,更好拉动投资消费,促进宏观经济持续向好。中国长期持续增长的城镇化率是经济保持增长的重要动力。但是,随着市场房价普遍升高后,一些城市过高的居住门槛阻碍了人口城镇化率空间。与此同时,当市场预期发生扭转后,房地产销售也会受到影响,从而会持续降低房地产投资。一方面,社会仍有大量居住需求,但缺乏有效供给,比如一部分中低收入的新市民购买不起住房,同时改善型需求增加后相应的高档住房供给也仍有不足。另一方面,房地产投资放缓对宏观经济增长也造成了一定影响。因此,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既能针对性地满足有效需求,同时又能扩大投资,避免房地产投资持续放缓。

近期一系列支持保障性住房发展的政策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建立房地产业发展新模式。伴随人口结构变化与城镇化趋缓,房地产行业进入供需结构性调整阶段,过去重视速度与规模的“高负债、高杠杆、高周转”模式要逐步转向“安全杠杆、高效运营、专业化”的运营模式,住房供给结构由相对单一向有效匹配市场需求转变,建立以“市场+保障”“租售并举”为核心的“多主体、多渠道”住房供给体系是房地产新发展模式的重要体现。

当前,房地产投资和交易相对低迷,如果任由市场自我调节,投资放缓可能会阻滞经济增长,影响市场信心,同时,地产行业以及上游领域大量企业运营和就业都会受到影响。因此,应推动相关政策及时落地,积极增加保障性住房投资和供给,既是有效投资满足市场需求,又能解决城市发展问题,同时,拉动整个行业以及宏观经济可持续平稳发展,逐步有序地转向房地产业发展新模式。但是,这个过程考验制度设计,既要确保住房建设质量以及配套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又要解决资金问题,避免让地方政府承担过多的财政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