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周报(第108期)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累计成交量3.65亿吨;《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3年度报告》发布

南方责任投资行动 2023-10-31 22:20

聚焦全球头部机构ESG投资动态、中国上市公司ESG表现,开展中国ESG持续评价研究。

环境(Environment)

1、生态环境部:对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

10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召开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夏应显表示,生态环境部一直高度重视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对数据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一是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积极配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修订出台司法解释,将碳排放数据造假纳入刑事制裁范畴,修订出台核算核查指南;二是建立“国家—省—市”碳排放数据质量三级联审机制,国家、省、市三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管效能显著提升;三是强化监督执法,对查实数据造假的控排企业,依法严肃处罚并核减其碳排放配额,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的第三方核查机构;四是碳排放管理能力显著提升,组织建设全国碳排放交易管理平台并于今年上线运行,实现名录管理、排放管理、数据质量监管、核查管理、配额管理智能化、数字化。

2、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总体运行平稳,累计成交量3.65亿吨

10月27日,生态环境部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23年10月25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3.65亿吨,累计成交额194.37亿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总体运行平稳,价格发现作用初步显现,企业减排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实现预期建设目标。据了解,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上线交易,年覆盖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超过45亿吨,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场。

3、《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3年度报告》发布

10月27日,生态环境部在北京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3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介绍了2022年以来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新进展,总结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新部署新要求,反映了重点领域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适应气候变化、碳市场建设、政策和支撑保障以及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的进展,并阐述了我国对《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8次缔约方大会的基本主张和立场。

4、生态环境部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造林碳汇(CCER-14-001-V01)》等4项方法学

10月24日,生态环境部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造林碳汇(CCER-14-001-V01)》《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并网光热发电(CCER-01-001-V01)》《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并网海上风力发电(CCER-01-002-V01)》《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红树林营造(CCER-14-002-V01)》。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5、生态环境部就优化重污染天气预警机制征求意见,PM2.5污染过程或将成为唯一预警指标

10月27日,生态环境部近日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预警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与以往的《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行动方案》相比,最大的变化是重污染天气应急仅针对PM2.5污染过程,不再以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数)为预警指标。因沙尘、山火、局地扬沙、境外传输等因素造成的重污染天气,不纳入预警应急范畴。

6、天瑞仪器(300165.SZ):子公司因篡改、伪造监测数据,被责令停业整顿并罚款10万元

10月26日,天瑞仪器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江苏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转报的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处罚决定书,2023年4月4日,国测检测在对光环江东环保能源(马鞍山)有限公司3号焚烧炉开展废气在线监测比对活动时,颗粒物采样人员在采样过程中全程未更换滤膜,实际仅使用一个滤膜采集了一组样品,伪造成6组样品,出具了6组采样数据。

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指出,国测检测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环境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不得违反环境检测技术规范,不得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0万元、责令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

社会(Social Responsibility)

1、凤竹纺织(600493.SH):拟向晋江市慈善总会捐赠600万元

10月27日,凤竹纺织公告,公司拟向晋江市慈善总会捐赠600万元,用于支持晋江市慈善总会各项公益活动的开展。

2、瑞泰新材(301238.SZ):参与2023年“爱满港城”慈善募捐活动,以自有资金捐赠人民币 100 万元

10月28日,瑞泰新材公告,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决定以自有资金参与2023年“爱满港城”慈善募捐活动,募捐金额为人民币 100 万元。

3、爱尔眼科(300015.SZ):拟向湖南爱眼公益基金会捐赠共计1亿元

10月25日,爱尔眼科公告,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向湖南爱眼公益基金会捐赠共计1亿元。

公司下属子公司本次向湖南爱眼公益基金会捐赠共计1亿元,主要用于深入学校、社区及农村等基层地区开展视力健康筛查、眼健康知识宣教、建立眼健康档案,对患有可避免盲症和视力损害的中小学生及困难人口实施医疗救助。

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

1、君正集团(601216.SH):子公司涉嫌非法采矿未及时信披,收警示函

10月24日,内蒙古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0年7月2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海市君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君正矿业)收到乌海市公安局海南区分局出具的涉嫌非法采矿的《立案告知书》。君正矿业被立案调查属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所述需及时披露事项,但公司在知晓上述事项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法院2022年12月13日作出一审判决后,公司才于2022年12月16日公告案件判决结果,期间既未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案件进展,亦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提及该案件。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八)项、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2、博瑞医药(688166.SH):因药效相关言论具有误导性,董事长袁建栋被出具警示函

10月19日,江苏证监局发布《关于对袁建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袁建栋作为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在2023年10月12日下午召开的“大咖解读GLP-1全产业链系列交流会”电话会议上发布了个人试用公司在研产品BGM0504注射液相关情况。目前BGM0504注射液用于减重尚处于临床试验阶段,有效性尚不明确,关于药效的相关言论具有误导性,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袁建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3、华民股份(300345.SZ):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收警示函

10月27日,湖南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2023年1月31日,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950万元至1350万元;4月21日,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22年度净利润修正为预计亏损3000万元至4000万元;4月27日,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3488.57万元。

公司《2022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2022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差异较大,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4、大悦城(000031.SZ):一高管配偶短线交易公司股票,收警示函

10月26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吴立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吴立鹏担任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其配偶于2022年11月29日买入大悦城股票7600股,于2023年5月5日卖出大悦城股票7600股。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吴立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