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唐婧 北京报道
11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发布《关于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同意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西农商联合银行”)开业,住所为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街95号,核准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50亿元。
批复显示,该行的业务范围包括,组织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之间的资金调剂;参加资金市场,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融通资金;办理或代理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清算和结算业务;从事统一银行卡(贷记卡)品牌业务;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批复还核准王亚、任晓峰、张科职、李颖耀、冀建宏、郑书俊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王亚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核准任晓峰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行长的任职资格;核准聂宏伟、李颖耀、王晓武、李向萍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批复要求,该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出开业延期申请。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之日,原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自行终止,债权债务由该行承接。
“机构自愿、分步参股”
据了解,作为全国首个获批采取“上参下”模式改革的省份,新组建的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要结合全省农信改革化险计划,对基层法人机构按照“机构自愿、分步参股”进行投资,形成规范化、市场化、法治化、企业化、一体化的风险防御联合体,依法精准发挥省级平台的行业管理和服务作用,推动基层法人机构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支农支小定位、强化法人治理能力、建立以质量和效益为核心的经营机制,坚持差异化发展路径,实现整体重建重塑、脱胎换骨、高质量发展。
10月24日,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张永胜在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山西加快转型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的第二十一场发布会上表示,2022年10月,国家批复同意山西省农信社改革方案,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按照组建良好银行的标准,以原省联社为基础,通过财政出资为主、市场募集补充为辅的方式发起设立,组建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进一步完善治理机制,接受高效严密的外部监督,按照职能正负面清单履职,实行有限牌照经营,不面向公众开办存贷款业务。
张永胜还透露,目前,山西省108家县级农信社已有101家改制成为农村商业银行。截至2023年9月末,全省农信系统资产总额17617.75亿元,各项存款余额13013.44亿元,各项贷款余额8068.67亿元,分别较2020年6月提高26.59%、44.37%和39.55%;不良贷款率较2020年6月下降3.69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较2020年6月提高61.08个百分点。
9月8日,山西农商联合银行创立大会暨股东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山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山西农商联合银行筹建工作小组组长吴伟在会议上表示,本次会议标志着作为全国首批采取“上参下”模式改革的山西农商联合银行,正式进入开业筹建阶段,也标志着山西省成为继浙江之后,全国第二个创立农商联合银行的省份,开启了山西地方金融改革发展新的里程碑。
在此次会议上,吴伟还提出了多个要求,包括对照改革批复方案特别是“三个有利于”原则,全面增强省级机构对市县机构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机制,不断深化市县法人机构改革;自我加压、苦练内功,力争净资产收益率、保值增值率、人均净利润率等业绩指标全面提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等监管指标全面改善,不断推动全省农商银行系统从全国中游梯队进入第一方阵;紧盯高风险机构,督促引导市县机构压紧夯实各方责任,用好稳发基金这一有力抓手,多渠道筹集化险资金,积极引进战略股东,全力推进风险处置等。
“一省一策”、因地制宜
而就在一天之前的11月7日,河南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河南农商联合银行”)揭牌仪式在郑州举行。河南省省长王凯出席并为河南农商联合银行揭牌。
据悉,河南农商联合银行在省农信联社的基础上,由省属国有企业出资发起设立,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履行对全省农信社系统“加强党的领导、规范股权管理、提供行业服务、强化风险管控”职能。通过构建“自上而下”的新型股权关系,理顺股权治理体系;搭建信息科技、产品研发、支付清算、教育培训等服务平台,增强服务能力,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效率;从严管控业务风险,加强内部治理,对全省农信社系统高管、信贷、财务、系统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标本兼治、治旧控新,强化实质性管控。
河南农商联合银行董事长郝惊涛在揭牌仪式上表示,坚决按照“控新治旧、标本兼治”的要求,强化合规风险意识,尊重金融监管、服从金融监管,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健全公司治理有机结合,管高管、管信贷、管财务、管系统,确保不发生重大风险事件。牢牢扭住防控风险这个永恒主题,多措并举、愚公移山、持之以恒。坚决搬掉压在农信社系统身上多年的不良资产这座大山,确保“本质安全、健康发展”。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留意到,由于不同地区差异较大,省联社改革总体思路坚持“一省一策”,目前主要有统一法人、联合银行、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和金融服务公司四种模式。其中,前两种模式较为主流,辽宁省、四川省、海南省采用的均是统一法人模式;而继浙江农商联合银行落地后,河南省、甘肃省、山西省等多地也公布采用联合银行模式进行省联社改革。
具体公布细节来看,各个省份的省联社改革方案也并非简单套用这四大模式。例如,虽然同样采取联合银行模式,改革落地后的浙江农商联合银行的股权仍然是“下参上”,而山西、河南农商联合银行的股权则是“上参下”。再如,辽宁省和海南省虽然采取的都是统一法人模式,但辽宁农商行是由沈阳农商行与辽宁省内30家农信联社组建,省联社仍然存在且辖内还有部分县级联社或者县级农商行;而海南农村商业银行则是由海南省联社及其下辖的8家农商银行和11家市县联社共同组建。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告诉记者,各个省份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省联社改革路径,但总体原则是一致的,即要理顺法人治理机制,让农村金融机构能够更好地发展,服务“三农”的主力军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
早在2022年底,原银保监会农村银行部党支部在银保监会公众号上发布题为《推动农村中小银行高质量发展》的文章支持“一省一策”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转换农村信用社省级机构职能,规范履职行为,增强两级法人之间的经济联系,彻底解决省联社定位不准、职能不清、政企不分、权力和责任不对等的问题。
另有业内人士认为,无论选用什么样的改革模式,农商行作为离农户农田较近的金融活水,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偏离支农支小的目标。从省联社发展的历程看,将来不管改革之路如何变,聚焦“三农”金融的目标任务不能动摇
(作者:唐婧 编辑:李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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