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保险测评(第73期)|95款、4类产品! 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数量、种类进一步扩容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两全险、年金险及新增税延养老产品有何区别?

最保险孙诗卉 2023-11-14 20:39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 孙诗卉 实习生 杨瑞 上海报道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决定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税延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工作。根据通知,税延养老保险试点公司应当坚持依法合规、积极主动、便利操作原则,做好政策宣传,优化办理流程,维护客户合法权益,有序开展税延养老保险试点业务与个人养老金衔接,原则上于2023年底前完成各项工作。

随着税延养老保险与个人养老金加速并轨,目前我国个人养老金账户可购买的保险产品已包括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两全险、年金险及税延养老产品,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自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税延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工作至今,已有40款税延养老保险被纳入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名录。

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个人养老金产品名单显示,目前共有95款产品被纳入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其中包括11款专属商业养老保险、13款两全险、31款年金险和40款税延养老产品。

近年来,我国在第三支柱养老保险领域频频发力,所谓的“养老三支柱”指的是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和其他个人商业养老业务。第三支柱近年来作为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重点课题,近年来受到了政府和行业的高度重视,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长期护理险等产品相继落地。

其中,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是第三支柱税收优惠制度的重要探索,实行账户制、EET税收模式(在补充养老保险业务购买阶段、资金运用阶段免税,在养老金领取阶段征税的一种税收模式),分设三类收益模式。

业内认为,税延养老险并入个人养老金系统,既可避免重复建设,降低运营成本,又可以降低领取阶段的税率,从7.5%降为与个人养老金执行一致的3%税率,有利于税延养老险投保人的利益。

那么随着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日益丰富,四类产品应当如何选购呢?让我们先从个人养老金账户说起。

什么是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自主缴费,限额1.2万/年,自主决定买不买金融产品。账户里的钱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投资指定只能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这些金融产品是由相关监管部门确定的。

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者具有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形,经信息平台核验领取条件后,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领取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领取时,应将个人养老金由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转入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参加人死亡后,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中的资产可以继承。

2022年11月,首批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名单发布,包括7家保险公司的8款产品,随后伴随着试点的深入,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名单逐步扩容至95款,扩容后的产品种类也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扩充至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两全险、年金险和税延养老产品四类。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指以养老保障为目的,领取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的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产品。产品设计分为积累期和领取期两个阶段,领取期不得短于10年。积累期采取“保证+浮动”的收益模式,有稳健型账户和进取型账户两类账户可供选择。

与其他保险产品相比,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一大特点在于投保简便、交费灵活。一方面,其保费起缴金额要求较低,投保的年龄限制较少;另一方面,其交费方式更灵活,投保人可以采取包括趸交、期交、灵活交费等多种保费交纳方式,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定期不定期追加保费。

从去年首批7款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公布的结算利率可以看到,2022年结算利率在4.00%-5.7%之间,进取账户的利率均达到了5.00%以上,表现比较优秀,结算利率也比较高。

 

 数据来源:保险公司官网

需要注意的是,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及大部分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作为养老保障类的保险产品,均具有流动性较低、灵活性较低的特性,需要到退休后才能领取。而这一长期投资需求正与个人养老金资金长期投资的属性相匹配。

两全保险 

两全保险,又叫生死合险,在保障期限内,如果被保人身故,则保险公司会赔付一笔死亡保险金;如果被保人一直生存到保险到期,保险公司也会赔付一笔钱,即生存保险金。

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由于两全保险同时保障生存和死亡,而且保障期限很长,因此两全保险费率相对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都要高。

另外,两全险的保障责任比较单一,一般只有生存和死亡责任,其他的医疗、重疾、意外保障都没有,如果投保人有其他需要,那就要再附加其他险种了。因此常见的两全险一般是由两款险种构成的:两全险+人身险(重疾/寿险/意外险/防癌险)。

两全保险还可以细分为分红型和万能型。

一般分红型两全险在被保险人身故后赔付金额要大于万能型。因此,分红型产品更适合用于做财富传承,把钱留给下一代。其收益来源于保险公司的利差收益、死差收益和费差收益。另外,分红型产品需要以固定金额缴费,灵活性相对较低。

而万能型两全保险有个单独的投资账户,专门用来投资,其收益来源于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另外,万能型产品的灵活性较高,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调整投保金额。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年金保险

年金保险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一次或按期交纳保险费,保险人以被保险人生存为条件,按年、半年、季或月给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死亡或保险合同期满。这种保险产品可以提供持续的现金流,符合大多数人的养老需求。 

根据给付保险金的限期不同,分为三种:终身年金保险、定期年金保险、联合年金保险。

终身年金保险,亦称“养老年金保险”,或“养老金保险”。一般投保人是单位或团体,被保险人是该单位或团体的在职人员。按保险合同规定,投保人汇总交付保险费,直到被保险人到达规定退休年龄;保险人对已退休的被保险人按期或一次给付保险金,当被保险人死亡或已一次给付全部保险金,保险终止。 

定期年金保险,按保险合同规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合同期内交纳保险费,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生存为条件,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规定的期限届满或被保险人死亡,保险终止。

联合年金保险,以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家庭成员为保险对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交付保险费后,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共同生存为条件给付保险金,若其中一人死亡,保险终止。另一种形式是,当被保险人全部死亡,保险才终止,这称为联合最后生存年金保险。年金保险可由政府通过立法形式办理,属于社会福利保险,也可由保险公司,通过签订保险合同办理。 

年金险拥有确定的收益,合同中会规定年金险的现金价值及其变化情况,即某一保单年度之前的生存金累计总和+当年保单现金价值。

但需要注意,账户追加资金要收取部分手续费,账户支取额度有相关规定限制;并且保费较高,目前市面上的年金险保费大多数都是“万元”起步;其次,年金险的总收益是逐渐增长的,前期慢后期快,因此年金保险也是一款建议长期持有的产品。 

个人税收递延养老保险

个人税收递延养老保险可以理解为一种能享受延迟交税优惠的养老保险,参与人每个月缴纳一笔钱作为保费,到退休时,加上产品的收益一起作为养老金,可以终身领取。这里的“税”指的是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保费可在税前列支,等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税延养老保险其实大多也是一种年金保险,也就是按约定,在退休后按月、按季、按年返钱的保险。 

不过,随着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出台,税延养老险陷入尴尬地位。因为二者的二者功能与定位基本相同,且个人养老金制度有着范围更广、产品选择更多、税收抵扣更方便等优势。并且,二者税收优惠政策一致,即使居民同时参与税延养老险和个人养老金,也最多只能享受12000元/年的抵税优惠额度。

因此,9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关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从9月开始,自2023年9月1日起,试点公司停止向新客户销售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支持将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变更为个人养老金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公司将有序推进税延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原则上于2023年底前完成各项工作。 

目前,已有40款税延养老保险产品纳入个人养老金名单,税延养老保险与个人养老金正在加速并轨。

业内人士认为,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的扩容,为消费者增加了选择的机会,参与人可以更好地根据自己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来选择适合的养老金融产品。随着个人养老保险产品的逐步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进一步打开市场空间,业内期待更多配套监管措施及税惠政策的支持,规范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发展。

总结

对于以上几种产品的选择,需要根据消费者的实际需求进行购买。希望规划养老,在退休后有稳定现金流的消费者,可以在拥有年金保险功能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年金保险或个人税收递延养老保险中选择,作为退休后养老金的补充来源,此外根据不同保险公司产品,可以叠加重疾、护理、意外等其他保险责任。有财富传承和储蓄需求的消费者,可以考虑两全保险,保险期届满或身故都可以返还一笔保险金,但因为“保死又保生”的性质,收益率较低。需要注意的是,在选择产品时,不仅要关注其结算利率,还要关注保险产品的长期保障能力和收益的稳定性。

(作者:孙诗卉 编辑:肖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