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李愿 北京报道
“科技监管司作为金融监管总局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司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金融监管总局党委要求,加快推进监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助力实施‘五大监管’,切实提高监管有效性。”1月12日,金融监管总局科技监管司发表学习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文章表示。
金融监管总局科技监管司职责是拟订相关信息科技发展规划和信息科技风险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按分工承担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监管等工作,推动数字化信息化建设。
金融监管总局科技监管司表示,要推动监管流程数字化再造,增强关键监管活动规范性和透明度,提升监管效能。积极推进行政许可流程线上化、标准化工作,强化智能工具建设。提升监管准入工作效能,对无序跨业、杠杆率过高,有严重失信行为和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问题股东进行有效识别。助力提升稽查检查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提高稽查检查效率与精准制导能力。全面推进非现场监管流程标准化、数字化,加强风险评级预警流程跟踪管理。持续提升行政处罚标准化、智能化水平,增强依法监管能力。加强行政许可、非现场监管、稽查检查和行政处罚联动,推动风险识别、早期干预、应急处置各环节有序衔接,提高监管决策的科学化、智能化水平。
要大力推进智能分析工具研发,丰富穿透式监管和行为监管工具箱。强化稽查检查分析模型开发运用,全面提升监管人员对重大风险问题的分析能力。运用图数据、机器学习、自然语言处理等新兴技术,推进智能分析工具研发,对股东身份、入股资金、关联交易和复杂产品等进行穿透分析,提高金融风险监测分析前瞻性,提升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能力。综合运用监管大数据,基于人工智能算法研发智能工具,提升对非法金融活动及主体的识别能力,支持打早打小和全链条打击。
要深入推进监管大数据建设,夯实“五大监管”数据基础。推进监管数据“一表通”建设,完善监管数据采集、存储、应用和管理体系。进一步丰富监管“数据湖”,提升监管数据产品服务能力,加大工商、司法、税务、舆情、市场评价和社交媒体评论等外部数据引入力度,形成多层次、多维度大数据支撑,有力支持穿透式监管。进一步强化监管数据治理,落实监管数据分类分级管理要求,保障监管数据安全。建立监管数据质量协同监督机制,强化数据质量检查,形成数据质量监督合力。
要建设智慧监管平台,打造数字化监管核心科技载体。对监管大数据平台进行全面升级,建设“智慧监管平台”,作为推进数字化智能化监管的主要科技载体,打造兼具信息展示、智能分析、流程管控、智慧决策的一体化科技平台。充分运用云计算、分布式存储等技术,全方位提升信息科技基础设施支撑能力,为监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提供灵活弹性的计算、存储、系统应用、网络服务等基础设施服务保障。
要强化数字化监管人力资源建设,打造专业化数据分析团队与数字化监管人才队伍。大力培养、引入数据分析与监管科技专业人才,提高监管人员数字化监管能力,培养懂科技、懂数据、懂监管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加强全系统数字化培训,推进科技、数据与监管人员业务交流与合作,提升监管人员数据挖掘、建模分析和智能工具使用能力,形成数据思维和大数据分析文化。
(作者:李愿 编辑:曾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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