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完善中国特色轻罪治理 醉驾情节轻微不起诉经验或推广

21世纪经济报道 王峰 北京报道
2024-02-22 05:00

春节期间,电影《第二十条》热映,成为贺岁档爆款,“公平正义”也随之成为网上网下讨论的热点话题。

值得注意的是,电影很多故事情节来自于现实中检察机关办理的正当防卫案例。

2024年2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念与实践”新闻发布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说,“艺术源于生活。电影《第二十条》聚焦正当防卫这一热议话题,将抽象的法条化作百姓身边的故事,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朴素期待。”

“检察官如何在日常履职办案中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做实,更好回应人民群众期待、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可以说,影片中塑造的韩明、吕玲玲等检察官形象正是新时代检察官的缩影,也为我们答好这个答卷作了生动注脚。”童建明表示。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础更在于制度。发布会上,最高检披露了推动完善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提高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质效、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检察业务管理改革的最新进展和路径。

借鉴醉驾经验完善轻罪治理

我国犯罪结构已发生深刻变化。

最高检检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一检察厅(普通犯罪检察厅)厅长苗生明介绍,在刑事案件数量大幅增长背景下,严重暴力犯罪持续下降,轻微犯罪大幅上升,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占比从1999年不到55%至近年来已超过85%。

与之相适应,检察机关坚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犯罪依法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案件不捕率从2019年的22%上升至2023年的41%;不诉率从2019年的10%上升至2023年的26%。

轻罪案件大幅上升,并已成为犯罪治理的主要对象。新一届最高检党组明确提出“推动完善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

苗生明说,要把依法少捕慎诉慎押作为办理轻微犯罪案件的具体工作要求。接下来,将会同有关方面进一步研究明确这一具体要求的适用范围、标准和程序。

醉驾是数量最多的轻罪。据报道,2020年,全国法院审结“醉驾”等危险驾驶犯罪案件总数为28.9万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比例高达25.9%,危险驾驶罪成为名副其实的第一大罪,比盗窃罪高出1.71倍。

2023年12月,“两高两部”印发《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醉驾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定罪免刑;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认为,对于轻罪治理来说,进行制度建构的一大措施是扩大检察机关的起诉裁量权适用范围,将不需要定罪量刑的案件进行不起诉处理,避免轻罪案件进入司法审判程序,实现最好的司法效果与社会效果。

张建伟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在我国,检察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主要体现为裁量不起诉与附条件不起诉。

裁量不起诉在1996年确立之时,立法机关对检察机关裁量不起诉的空间就限制过窄,“犯罪情节轻微”作为裁量不起诉的第一个要件,使得绝大多数轻罪案件无法通过裁量不起诉这道“窄门”。

张建伟对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在轻罪治理的诉讼制度改造中,需要将裁量不起诉的第一个要件“犯罪情节轻微”修改为“犯罪情节较轻”,以满足轻罪治理中司法机关的实际需要。

另外,2012年新增“附条件不起诉”,规定这种不起诉只适用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无法适用于成年人轻罪案件,未来也需要将其适用范围加以扩大。

2024年2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缐杰在接受最高检厅长网络访谈时介绍,检察机关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2023年前11个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2.8万人。

张建伟还指出,由于对检察机关行使裁量权可能导致不起诉权之滥用的疑虑,若要扩大附条件不起诉的范围,需要着眼于完善附条件不起诉适用的配套监管措施,发挥检察机关自由裁量权的最大效能。

苗生明表示,要借鉴醉驾治理经验,加强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等轻微犯罪治理研究,探索完善违法与犯罪梯次衔接治理模式。

加大行贿犯罪惩治力度

2024年1月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强调要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完善监检衔接机制,确保配合有力、制约有效。

在提高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质效方面,检察机关下一步将采取哪些举措?

最高检检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三检察厅(职务犯罪检察厅)厅长史卫忠介绍,检察机关将突出重点治理,持续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行贿犯罪惩治力度,强化追缴和纠正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积极参与金融、国企、能源、医药、基建工程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整治,主动对接有关部门,协同履职,形成合力。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彭新林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刑法中规定有行贿罪,且对行贿罪规定了从宽处罚条件,但实践中还是存在一些滥用从宽处罚规定的情况,也有一定程度“重查受贿、轻办行贿”的现象。

重拳出击行贿,有利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行贿犯罪涉案数额在百万元以上的人数占比从2018年初的约14%上升至2022年的47%。单位行贿犯罪问题逐渐凸显,2013至2017年单位行贿案件占比约25%,2018至2022年单位行贿约占35%。

史卫忠还介绍,将依法稳妥办理反腐败追逃追赃和跨境腐败犯罪案件,对于长期逃匿境外人员,推动依法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和缺席审判程序。

适应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缺席审判、没收违法所得程序规定,规范涉外调查取证等工作。

彭新林认为,有效破解反腐败追逃追赃面临的难题挑战,还应完善反洗钱法律体系,适时修订引渡法,实现劝返宽大处理制度化和规范化,构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长效机制,特别是长期、稳定、常态化的国际合作机制。

坚持“放权”与“控权”并重

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内容,检察机关如何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要求?

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表示,2023年,最高检院党组针对近年来司法实践中的问题,诸如办案职权不清晰,放权有余、监督不足、司法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采取若干举措,取得明显成效。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指出,现实中,员额法官、检察官与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责界限不清,一些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名为“助理”实际也在办案,却只能以其所辅助的法官、检察官的名义办案,造成实际办案人与名义办案人脱节。

高景峰在发布会上表示,最高检指导省级院修订检察官权责清单,市以下检察机关制定权责清单实施细则,明确检察长与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与检察官、主办检察官与普通检察官、检察官与检察官助理之间的权责关系。

高景峰还提出,要坚持“放权”与“控权”并重,加强检察权运行的制约监督。探索检察长、部门负责人的监督审核和智能监控有机结合,完善常态化流程监控预警、提醒和定期通报督促制度,提升监控效果。

“司法责任制是检察官管理的重要制度,其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冤错案件的发生。司法责任制的强化以及‘终身追责’的告诫,明显提升了司法人员在办案中的责任心和谨慎度,提高了司法办案的公正品质和起诉与审判工作质量。”张建伟说。

高景峰还表示,将进一步压实领导干部办案的司法责任。完善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科学合理确定入额院领导的办案类型,省级院均建立了领导干部办案清单、情况通报制度,强化实名通报、分级通报、业绩通报。推动完善入额院领导办案考核机制,加大对阅卷、讯问、公开听证、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等亲历性事项的考察,通过业绩考评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办案司法责任。

(作者:王峰 编辑: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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