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费心懿 上海报道 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7年实现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显著提升,抽水蓄能电站投运规模达到8000万千瓦以上,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负荷的5%以上,保障新型储能市场化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建成,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智能化调度体系逐步形成,支撑全国新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20%以上、新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保障电力供需平衡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储能不再是“配角”
《指导意见》强调,“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是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主要举措,是推动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的关键支撑,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内容。”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这是国家层面首次将储能与电网调峰、智能化调度能力两者并列。在业内人士看来,《指导意见》最大的意义莫过于“让储能真正用起来”。
电力行业专家也表示,“《指导意见》非常及时,文件给了我们很大的底气,知道前进的方向是什么,对于储能而言意义重大。这意味着储能不再是配角了,将在新型电力系统中走上台前。”
在新型储能的发展过程中,利用率低、调用机制不明朗、价格回收机制不明晰等问题成为限制行业进一步发展的绊脚石,而《指导意见》的出台为业内带来了积极信号。
“把储能放在以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发电为特点的新型电力系统里来看,储能不再是可有可无的角色,而是刚需。把储能推至‘台前’更有助于推动新型电力市场机制的改革”,有行业内人士向记者分析。
记者注意到,《指导意见》统筹源、网、荷、储各侧调节资源,重点部署了四方面任务。一是加强调峰能力建设;二是推进储能能力建设;三是推动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四是强化市场机制和政策支持保障。
其中,在推进储能能力建设方面,《指导意见》指出,做好抽水蓄能电站规划建设,推进电源侧新型储能建设,优化电力输、配环节新型储能发展规模和布局,发展用户侧新型储能,推动新型储能技术多元化协调发展。
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是底线
《指导意见》提出了四大总体要求——问题导向,系统谋划;市场主导,政策支持;因地制宜,科学配置;坚守底线,安全充裕。
事实上,随着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新能源出力波动性日益增强,对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国家发改委强调,目前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尚难以完全适应新能源发展需要,导致电力运行高峰时段顶峰能力不足与低谷时段消纳问题并存,成为影响电力供需平衡、制约新能源高效利用的突出问题。
“电力系统原来的稳定运行,一方面依靠火电燃机、抽蓄,还有需求响应等调峰手段,另一方面通过一系列的调用手段,来让电力系统更加坚强。但是,当灵活性资源不足的时候,以及调峰资源和调用手段已经用尽的时候,我们必须提前布局,此时储能就是重要抓手。”上述行业内人士分析。
储能行业专家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释,从原来的调电厂(汽轮机)到现在火电和非火电五五开的比例,原来的调度模式已经大规模被弱化,如果调度得不到功能性分散(即台区化),不排除会出现局部电网瘫痪、宕机、规模化停电、规模化电压暂降等事故事件。
因此,电力供应安全稳定非常关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发现,《指导意见》中,19次提及“安全”一词。例如,《指导意见》提出,要“更好地统筹发展和安全,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推动能源电力清洁低碳转型”,要“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坚持安全第一、先立后破”。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以来,一系列的文件近来密集出台。
例如,国家能源局先后出台了《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电力现货市场信息披露办法(暂行)》《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基本规则》等文件。
2023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这是我国电力市场改革以来首部关于电力现货市场运营的国家级、纲领性规则。
在体现储能价值方面,2024年2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意在推进各地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规范统一,发挥电力辅助服务在电力系统稳定和绿色低碳转型中的重要作用。
(作者:费心懿 编辑:包芳鸣)
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及其客户端所刊载内容的知识产权均属其旗下媒体。未经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详情或获取授权信息请点击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