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前瞻|全国人大代表、中信集团副总经理徐佐: 建议多措并举推动金融支持科技配套措施建设

21金融街边万莉 2024-03-01 14:02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边万莉 北京报道 2024年全国两会临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全国人大代表,中信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徐佐准备了一份关于加强金融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建议。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目标,明确要求做好“五篇大文章”。科技金融作为“五篇大文章”之首,是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一招”。

徐佐认为,经过多年发展,我国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已初步形成以股权投资为主、“股贷债保”联动的金融服务支撑体系。但由于科技创新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长周期等特点,以及科研的社会价值与经济效益不匹配等原因,导致我国长期存在金融与科技融合度不足、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不力不畅的痼疾。

对此,他提出四条关于加强金融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建议:一是坚持市场主导,加大资金供给;二是积极主动作为,发挥体制优势;三是建立标准体系,夯实创新根基;四是完善政策支持,填补创新空白。

坚持市场主导,加大资金供给

徐佐表示,“当前,资本链与创新链在风险收益、时间期限等方面存在错配,市场化适配资金供给不足是科技创新发展的掣肘因素之一。党中央明确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具体到科技金融领域就要打破制度藩篱,激活内生动力。”

他建议,政府部门建章立制激活市场化资金。具体看,一是完善多元化股权退出制度。完善S基金估值标准和信息披露体系;研究设立股权融资国际板,为国际长期资本搭建退出渠道;研究设立专为原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的股权转让市场“原创板”,在成立年限、市值规模、营业收入等方面大幅降低门槛。

二是提高社保、保险资金另类资产配置比例,优化保险业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社保、保险资金是资本市场优质长期资金的重要来源,进一步鼓励社保、保险资金投资私募股权基金,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具体包括提高社保、保险资金允许投资另类资产的比例,优化保险业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降低股权投资基金、股权直投、早期创投资产的风险因子,引导更多中长期资金投入科技创新领域。

三是适当拓宽试点科技银行的信贷资金投向。按照《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法》相应条款“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表述原则,参照硅谷银行等国外经验,拓宽贷款主体以及贷款用途,譬如允许向基金(PE 贷)、投资人(LP 贷)等主体发放股权投资用途的贷款。

积极主动作为,发挥体制优势

科技创新对于社会发展具有强外部性与长远意义,仅仅依靠西方式、市场化、逐利性的金融体系必将导致科技金融资源的短缺。集中力量办大事,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是我国举国体制优势的鲜明体现,在科技金融领域也应当“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解决市场失灵问题,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

对此,徐佐建议政府部门加强准财政支持力度。一是加强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建立以支持科技创新为主业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依托国家财政资金,或以低成本的市场化融资对科技创新企业进行股权或债权投资,应聚焦早期科技项目,特别是具有战略投资意义的项目,同时建立差异化的业务考核,实行分类核算、独立考核。

二是优化审计管理机制,提高央国企投资灵活度。审计、纪检、巡视等监督工作应统筹考虑国有资本投资项目收益,以基金作为整体进行考察,充分认识投资的概率本质和客观规律,避免过度拆分项目盈利。央国企作为创新主体和资金供体,可以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有更大的灵活性与容忍度。

三是改进地方政绩考核体系,促使地方引导基金回归本源。考虑将科技金融的融合程度以及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力度纳入政绩考核体系,落实属地责任,以有效的激励机制措施促进金融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蓬勃发展。发挥地方政府引导基金的杠杆效应,以种子资金等形式撬动市场化资金,并配套相应优惠政策,避免过度关注就业与GDP目标,回归政府引导基金支持科技创新的初心和本源。

建立标准体系,夯实创新根基

徐佐认为,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不是一蹴而就可以完成的,而是需要系统性建设和体系性支持。金融和科技均具有较强的专业壁垒,从业人员在专业知识和背景经历的差异使得他们往往难以理解对方领域的需求和挑战,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科技和金融的深度融合发展。

他建议,政府部门高屋建瓴构建科学化标准。一是建立第三方专家评审机制。科技创新企业通常涉及前沿技术和新兴市场,其商业模式和盈利能力可能相对复杂和不确定。金融机构往往缺乏对这些企业的全面了解,导致对其投资存在较大风险。第三方专家评审机制可为金融机构提供准确的投资建议和风险评估,从而减少投资风险,扩大可投资范围,提高投资精准度。

二是鼓励高校建设科技金融交叉学科。科技金融复合人才是推动两大领域相互融合的长期保障。建议以科创投资为导向,以前沿科技认知感和金融投资判断力为培养目标,鼓励高校建设相关交叉学科,发挥我国人才红利。

三是将具有金融与科技“双重基因”的企业树立为典范。在产融结合、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下,既具有科技产业背景又具有金融板块支持的大型企业可以有效促进金融与科技的融合发展。建议将相关优势企业树立为科技创新典范,发挥其领军带头作用,给予更多资源倾斜。

完善政策支持,填补创新空白

徐佐表示,当前,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在知识产权交易、风险共担机制和税收补偿机制等方面仍然需要更多配套政策支持,以打通资金链到创新链的堵点。

他建议,建议政府部门多措并举推动配套支持措施建设。一是完善知识产权体系及抵质押制度,健全知识产权证券化配套法律制度。建议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提高知识产权的市场流动性,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其中。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打击侵权行为,增加知识产权交易的法律保障,提高交易信心。

二是完善风险共担机制,鼓励金融机构承担科技投资风险。大力发展科创投资保险市场,帮助金融机构降低投资风险敞口。推动建设“技术中介”专业性机构,搭建金融与科技之间的桥梁,以按比例双向收费的方式分摊科技金融融合风险。

三是为金融服务科技企业提供税收激励。制定税收激励政策,激励金融机构在科技领域的风险投资,对金融机构在科技投资中的一部分税收负担进行减免,降低投资成本,增加投资吸引力。

(作者:边万莉 编辑:曾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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