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钱雨晴:以法治力量和社会合力提升信用修复机制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张欣,李玉敏 北京报道
2024-03-06 14:40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张欣 李玉敏 北京报道

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作为民建界别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钱雨晴带来了关于尽快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的提案。

信用修复机制是针对失信被执行人在履行完相关义务后,对其解除信用惩罚措施,恢复在相关机构的信用评价的制度。

钱雨晴称,信用修复机制不仅能修复公民、法人的切身利益,也能修复良好的经济秩序、社会秩序和信用秩序,让已履行相关义务的公民、法人不再为负面信用所累,从而更快更好地投入生产生活学习等各项活动。及时准确的信用修复对企业、企业家尤为重要,也是建立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体现。

钱雨晴发现,当前与经济活动密切相关、与依法治国紧密相连的信用体系,特别是在信用修复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短板:

一是部门间信息交互共享不及时,修复时效亟待加强。实践中,征信管理机构及相关第三方平台、机构通过抓取审判机关公布的失信人信息,标记相关企业或人员,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由于信息交互共享存在时间差,在审判机关已经删除被执行人失信信用的情况下,部分平台或机构未及时维护管理失信人员信息,存在更新滞后等现象,对已履新相关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的生活经营造成负面影响。

二是一些关联人员怠于告知义务履行情况,信用修复意识不强。实践中发现,涉失信事项申请执行人特别是被申请执行人对信用修复的重视程度不够,涉失信事项义务履行后,双方当事人均未将已履行的结果告知审判机关,导致修复程序未能及时启动,势必会影响后续被执行人相关事项的办理。

三是信用修复证明认可度不高,不利于被执行人恢复正常经营。司法机关删除失信信息后,往往会根据当事人现实需求,结合原失信情形和履行义务实际出具《债务履行证明书》《信用修复证明》等,目的也是便于当事人及时获得第三方机构信用认可,更快更好地开展经济活动。但这类证明文件因缺乏上位法依据,尚未完全得到金融机构、招投标单位、投资公司等普遍认可,一定程度上影响已履行义务被执行人的平等机会和正常经营。

四是一些不法分子以信用修复为名实施诈骗,扰乱信用修复秩序。现实中,犯罪分子利用失信被执行人急于信用修复的迫切心理,谎称能帮助消除不良征信记录、失信人员信息等,借机收取高额“代理费”、“办事费”等,并获取个人信息,威胁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损害司法机关的公信力,扰乱信用管理秩序。

对此,钱雨晴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尽快建立相关部门信用修复信息实时共享机制,实现信息更新自动交互和及时传输,以消除信息壁垒,提升修复效率。

二是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信用修复证明文件互认机制,明晰开展信用修复的条件和标准,统一证明材料的形式内容,为信用修复证明力提供制度依据。

三是严厉打击征信诈骗犯罪活动,强化司法机关修复信用的公信力,以法治力量维护信用修复秩序。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帮助企业和公民了解信用修复对企业、个人的积极意义,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信用修复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作者:张欣,李玉敏 编辑:周鹏峰)

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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