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安居型商品房符合条件者可补差价后上市,不再新增规划建设安居型商品房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曹媛 深圳
2024-03-13 19:50

目前,深圳市正在规划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已不再新增规划建设安居型商品房。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 曹媛 深圳报道

深圳安居型商品房符合条件者可补差价后上市。

3月13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有关事项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有关事项,包括安居型商品房取得完全产权的办理条件、办理流程、补缴价款规则,以及继承等内容。

根据上述《征求意见稿》,权利人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满十年,申请取得完全产权的,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且补缴价款;若不申请取得完全产权的,不需要补缴价款,该套住房性质维持不变,权利人按照规定占有、使用该套住房的权利不变,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继承。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取得完全产权或者上市交易申请条件,具体包括:申请人为安居型商品房《房地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的权利人,且经其他共同权利人一致书面同意;签订买卖合同满十年;因按揭贷款为该套安居型商品房设定抵押的,须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无法规、规章规定及合同约定的不得受理其取得完全产权或者上市交易申请的情形。

此外,补缴价款具体为:补缴价款=(原市场价格-原购买价格)×50%-税费。其中,原市场价格统一按照原购买价格除以70%计算;税费是指权利人在办理安居型商品房《房地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时实际支付的税费,包括契税、印花税、交易服务费等。

记者了解到,目前,深圳市正在规划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已不再新增规划建设安居型商品房。深圳历年出售安居型商品房约6万套,根据购买时间,陆续在满10年后达到取得完全产权条件。

据悉,申请人将安居型商品房上市交易后,按照相关规定不得以无房身份再次租购本市保障性住房,预计每年能够达到取得完全产权条件并且进入市场的安居型商品房数量有限。

此外,深圳市住房建设局表示,“将采用以全流程网办为主的办理方式,常态化提供业务办理服务。权利人申请取得完全产权的,可以随时提出,且补缴价款不会因为申请时间不同而发生变化。因此,申请人无须在政策正式实施后集中办理。”

深圳今日启动三大安居型商品房配售

与此同时,今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还宣布启动缙熙园、深房光明里、伟城贤德瑞府三个项目安居型商品房项目的配售工作。

据了解,此次配售住房共1077套,其中:两房户型793套,三房户型284套(含37套无障碍住房),分布在深圳市龙华区和光明区。

其中,缙熙园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龙澜大道与悦兴路交汇处,提供496套房源,配售均价为28205元/㎡,预计2026年3月30日前交付使用;深房光明里项目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明政路与德雅路交汇处东南角,共67套房源,配售均价为23199.80元/㎡,预计2025年6月30日前交付。伟城贤德瑞府项目位于光明区公明李松蓢大园路与李松蓢炮台路交汇处西南侧,供应514套房源,配售均价为21950元/㎡,预计2025年11月30日前交付。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还明确,看房方式包括网上和现场两种,领军人才可直接至现场看房。第一阶段现场看房时间为3月14日至24日,第二阶段为3月26日至4月1日。

(作者:曹媛 编辑:孙超逸)

曹媛

21报系深圳新闻中心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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