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其中提出,对分红采取强约束措施。要求上市公司制定积极、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明确投资者预期。对多年未分红或股利支付率偏低的上市公司,通过强制信息披露、限制控股股东减持、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等方式加强监管约束。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注销金额纳入股利支付率计算。加强对异常分红行为的监管执法。推动一年多次分红。引导优质大市值上市公司中期分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作者:21视频 编辑:许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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