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钟雨欣 北京报道
近年来,互联网企业商业腐败成为制约互联网行业发展的重要问题,严重影响行业健康发展、破坏公平竞争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3月26日,北京大兴区检察院与阳光诚信联盟联合发布《互联网企业廉洁合规倡议》(以下简称《倡议》),为互联网企业合规建设提供针对性的参考。
《倡议》指出,在互联网行业蓬勃发展的同时,互联网企业面临的廉洁风险日益突出,一方面表现在市场参与主体之间的贿赂问题,另一方面表现在企业内部人员的腐败和舞弊问题,并呈现出日益复杂和愈发隐蔽的趋势。包括贿赂、腐败和舞弊在内的廉洁风险事件不仅严重破坏诚信的社会文化,而且影响法治营商环境的建设和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倡议》强调,企业廉洁合规治理机构和最高管理者在廉洁合规管理体系中具有领导作用,并明确其应当通过签发廉洁合规方针、确立廉洁合规目标、将廉洁合规管理体系的要求融入企业的业务过程等方式证实其对廉洁合规管理体系的领导作用与承诺。为建立、实施、维护和持续改进廉洁合规管理体系,充分治理廉洁合规风险,企业还应结合自身的发展阶段和具体情况确立廉洁合规目标及实现目标的具体计划。
《倡议》指出,在互联网企业廉洁合规管理体系成功建立并平稳运行的基础上,后续的绩效评价与改进是保证体系有效性的重点。为保障互联网企业廉洁合规管理体系的平稳、高效运行,《倡议》从制度、责任、利益冲突管理、尽职调查、宣传培训、防控措施、举报、调查、技术应用、信息披露等十个维度进行了针对性阐述。同时,明确企业应对廉洁合规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监视和测量,开发适用的廉洁合规管理评价指标体系,以发现廉洁合规风险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倡议》还总结了互联网企业中具有廉洁合规风险共性的重点岗位,包括采购、运营、销售、招商和市场推广等相关岗位,通过分析其岗位职责和风险事项,提出了以上重点岗位人员廉洁合规风险防控建议。
例如,针对采购岗位,《倡议》指出,以“服务费”等名义向供应商索取好处费、指定供应商、要求供应商给付返点或回扣等风险需要重点关注,建议互联网企业建立健全招投标制度,规范供应商准入标准和引入流程,严格供应商资质审核,对重点供应商的引入和合作应进行集体决策,并做到决策留痕。
针对运营岗位,《倡议》指出,运营人员虚增中间商进行利益输送;运营人员与供应商合谋,通过伪造用户数量、订单信息等方式骗取企业补贴或绩效奖励;运营人员通过篡改平台账户内的虚拟资金、违规发放优惠券等方式进行套利等风险需要重点关注。
在运营岗位廉洁风险防控方面,《倡议》建议互联网企业加强对中间商的审核,使用中间商的,应当通过集体决策讨论其必要性,非必要的应当直接与产品或服务的提供方签署合同。同时,加强数据的监督审核,对于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用户注册、订单信息、虚拟资金等关键数据,应当建立自动化审核机制,必要时安排人工抽检,避免因数据造假造成企业经济损失。此外,规范商家入驻流程和标准,建立平台活动的监督审查机制,对重大活动的补贴、红包、奖品、卡券等流向进行监督,确保其用于活动运营,必要时安排人工抽检,避免侵占行为的发生,造成企业经济利益和声誉损失。
(作者:钟雨欣 编辑:蔡姝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