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崔文静 实习生芦子衿 北京报道 严监管,是证监会2024年工作主基调之一。随着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陆续披露,针对年报的问询函数量较往年有所增加。
Wind数据显示,仅4月15日和4月16日两天,即有包括源邦新材、广信科技、中阳股份、川大智胜、ST升达、ST天山、航天科技、提牛科技、比酷股份、宇林德、二六三在内的11家上市公司因2023年年报被监管问询;4月以来被问询的上市公司更是多达近30家,较去年同期多出约10家。受访人士预计,随着4月底A股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基本完成,5月—6月问询函数量将大幅增加。
从问询问题来看,今年与往年相比的最大变化在于高度关注分红力度。方大特钢、吉林高速等多家上市公司被要求详细说明连续多年不分红或少现金分红的原因及合理性,以方大特钢为代表的部分上市公司在监管问询后火速提高分红规模。
除紧扣“分红题”外,“蹭热点”“炒概念”,关联交易与利益输送,业绩变动的真实性、合理性,主营业务开展情况、资产结构、偿债能力等同样是监管问询重点。
“问询制度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增强市场对上市公司业绩真实性的信心,减少市场疑虑,从而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华福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燕翔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问询有利于投资者更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潜在风险,更加全面地评估公司的投资价值。”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认为,加强对上市公司的问询,一方面有利于强化信息披露作用,引导上市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优化资源配置,加强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促使上市公司构建更加健全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公司组织架构,提升自身治理水平。总体来看,问询可以充分发挥监管职能,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引导资本市场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
半月内近30家企业收年报问询函
从日前出台的新“国九条”及系列新政来看,针对资本市场主体上市公司的监管格外严格,这从近期交易所向上市公司发出的2023年年报问询函中可见一斑。
Wind数据显示,2023年4月1日至4月16日因年报而被问询的上市公司在20家左右;今年同期,收到年报问询函的上市公司则接近30家。尤其是4月15日以来,被监管问询的上市公司数量显著增加。
问询内容颇为详细,以4月15日晚间被深交所出具问询函的航天科技为例,其被交易所“十连问”,问题涉及洪涝灾害后的资产设备及生产经营恢复情况,坏账准备计提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负值原因,研发投入主要成果及对营业收入的贡献程度,各子公司分红情况等。
值得注意的是,因年报而被问询的上市公司中,多数业绩下滑严重乃至亏损。在田轩看来,对业绩表现不佳、亏损的企业进行问询,可以进一步深入挖掘企业业绩下滑的具体原因,加强信息披露透明度,有利于投资者加深对企业经营实际情况的了解,进而作出相应投资决策。
上市公司因业绩下滑被问询,股价会下跌吗?田轩认为需要视情况而定。一方面,如果企业业绩下滑是出于外部环境、突发事件等短期因素影响,或出于公司战略布局调整考虑,则不会对公司股价产生过多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倘若企业业绩下滑原因在于公司业务缺乏市场竞争力,公司治理不善或者长期发展布局不佳,就可能会造成股价下降。
“分红题”成问询重点
与往年年报问询相比,今年年报问询的一大特点是高度聚焦分红情况。
前述航天科技因洪涝灾害2023年归母净利润亏损1.46亿元,2023年度不进行分红;但2023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母公司实施分红合计1316.65万元。航天科技被要求汇报各子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报告期净利润、向母公司分红金额、留存收益及用途等。
盈利但分红比例偏低的上市公司,同样难逃问询函。比如,吉林高速2019年—2023年持续盈利,归母净利润分别高达1.89亿元、0.99亿元、3.18亿元、3.94亿元和5.46亿元,仅于2021年进行分红,分红比例为当年归母净利润的10.19%。
问询函要求吉林高速结合近年盈利水平、资金使用情况,补充说明公司在货币资金余额较高且多年盈利的背景下,连续多年不分红或少现金分红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大额资金闲置的情况;同时要求详细列示留存资金的具体使用规划,包括具体运营资金预算、偿债安排、对外投资的具体方向等,充分说明相关资金安排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更有归母净利润数亿却官宣不分红的上市公司,被监管问询后火速分红。
典型如方大特钢,其2023年实现归母净利润6.89亿元,3月16日公告2023年不进行现金分配,3月29日收到上交所问询函。4月8日晚间,方大特钢披露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公告,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方大特钢总股本约23.3亿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2.33亿元(含税)。
“客观而言,当前A股上市公司分红力度整体偏弱,主要表现为采取分红的上市公司比例低、额度小。”田轩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他提供的数据显示,有约1/4公司近三年未采取分红措施,相当部分进行分红的公司整体现金分红额度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A股上市公司分红力度已经明显改善,燕翔表示,2010年A股上市公司累计分红金额不足3000亿元,2019年累计分红金额首次突破万亿。到2023年,A股上市公司累计分红金额已经超过了1.7万亿元,2023年的分红水平较2010年提升了475%。
日前系列分红新政的出台使得上市公司分红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从制度层面而言,田轩建议下一步进一步结合相关差异性特征,细化政策要求,尤其是加强与不同企业盈利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挂钩,加强对分红比例、分红方式、强制性分红频次、分红披露等制度要求。同时,发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作用,强化在推动公司分红方面的要求,推动上市公司分阶段、分步骤、分方式地加大分红力度。
除分红外,今年年报问询函还有诸多新特点。田轩总结道,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及持续经营能力正在受到更多关注;比如对业绩变动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问询,对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情况、资产结构、偿债能力等进行问询等。
燕翔认为,今年年报问询中,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了更加严格的审查,对于“蹭热点”“炒概念”行为强化了监管治理;同时加大了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问题的关注力度,并且更加关注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作者:崔文静 编辑:张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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