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 崔文静 北京报道
随着515投资者保护宣传日的到来,证监会发布系列投资者保护相关制度规则。《关于完善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即为典型代表之一。
“贯彻落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神,全面推动证券期货领域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这是《工作方案》的主要宗旨。
在国内外复杂环境背景下,资本市场发展较快,一些纠纷呈现出涉及面广、类型多样、解决难度大等特点。
为了增强监管的针对性,证监会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资本市场矛盾化解要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实践、加强行政与司法联动、加强统筹协调,在全市场涵养多元解纷尤其是非诉解纷文化,坚持将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源头预防、就地实质化解纠纷,推动诉源治理工作持续深化。
在业内人士看来,《工作方案》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和法治化水平,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更好服务金融高质量发展,对于提升投资者金融获得感、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
资本市场多元解纷“工具箱”
实际上,近年来,监管已经建立了资本市场多元解纷“工具箱”,推出多项颇具特色、效用显著的纠纷化解方式。
综合受访人士介绍,一方面,畅通12386服务平台诉求反映渠道即为典型纠纷化解方式之一。
12386服务平台具有“投资者心声直通车”、“化解矛盾疏通器”等多项功能,能够统一接收投资者投诉、举报、咨询和意见建议,统一调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交易场所、行业协会、投保机构、调解组织、监管部门等力量,集合式依法解决投资者诉求。
2013年以来,12386服务平台共接收投资者诉求116万余件,累计为投资者挽回损失超过4.4亿元。
另一方面,行业调解也被视为化解投资者纠纷的一大高效途径。
近年来,证监会与最高人民法院密切合作,指导全国38家证券期货调解组织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作用,持续用好“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平台,拓展调解机制效能。
2016年以来,38家调解组织累计调解成功案件3.32万件,为投资者挽回损失超过102亿元。
创新应用“示范判决+专业调解”、诉调对接、仲调对接等一系列机制,成功调解了多起重大典型案件。强调防治结合,针对重大疑难、多发易发纠纷或者新型纠纷,加强分析研判及经验总结,及时发布投资者保护纠纷调解典型案例100多篇,其中多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多元调解典型案例,达到“调解一起,教育一片”的示范作用。
先行赔付+特别代表人诉讼
12386服务平台与行业调解,能够有效解决投资者日常诉求。针对上市公司欺诈发行、严重财务造假等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的特别事件,证监会更是推出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特别措施。
在业内人士看来,先行赔付制度即是颇为有力的投资者保护力措。
先行赔付规定,因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造成投资者损失,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控人、相关证券公司可以委托投保机构,就赔偿事宜与投资者达成协议,予以先行赔付。
紫晶存储案是新《证券法》后先行赔付第一例,也是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第一案。在证监会的推动下,不到3个月内,1.7万名投资者获赔10.86亿元,适格投资者总人数的97.22%悉数获赔。
根据受访人士分析,先行赔付制度与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是维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实践,可以实现多方共赢。对于投资者而言,中介机构先行赔付,投资损失获赔更有保障且赔付时间大大缩短。对于政府机构而言,降低执法成本,节约社会资源。与此同时,涉嫌违法的当事人则受到严惩,进一步维护市场秩序,提振投资者信心。
“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开辟出多方共赢的投资者赔付新路径,未来势必受到其他中介机构效仿,投资者利益保护得到更好保障。”受访人士普遍认为。
先行赔付制度与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得以践行的一大条件是,相关涉事主体具有较为充沛的资金实力,先行赔付投资者不会对其经营带来太大影响。
为了在更大程度上保护投资者利益,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等多元化投资者救济渠道应运而生。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司法解释+证监会规定+投保机构内部制度”的完整规范体系;证券期货纠纷的化解机制也颇为多元,不仅包括单独诉讼、共同诉讼、支持诉讼、示范判决、代表人诉讼等司法审判机制,也包括当事人和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先行赔付等非诉纠纷解决机制。
近期,证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线索通报工作的通知》(证监办函〔2024〕153号),进一步明确系统内线索报送机制。在出台配套制度的同时,积极推动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落地实施,康美药业案和泽达易盛案中近6万名投资者获赔27亿余元。
目前,证监会正在加大特别代表人诉讼适用力度,强化投保机构诉讼维权职能。
(作者:崔文静 编辑:姜诗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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