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因财务数据不真实,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被罚款50万元。
此外,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三位工作人员也受到处罚:时任四川分公司总经理李云华被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时任四川分公司银保业务管理部业务支持室主任刘飞、时任四川分公司综合销售渠道光大业务部经理魏强被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
(作者:见习记者冯典俊 编辑:倪新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