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开药方”,以“小切口”解决电力“大问题”丨电改观察①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费心懿 上海报道
“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提升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调控能力。”这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三部门(下简称“三部门”)对加快新型电力系统构建开出的“药方”。
2024年8月6日,三部门印发《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下称《方案》),目标在2024到2027年重点开展9项专项行动,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实效。
“奔着问题去改革。”这是业内人士对上述《方案》的评价,“将这三年需要做的事情具体化。”
统筹推进实施“电改”
我国已经历了两轮重要的电力改革,分别发生在2002年和2015年。而眼下,距离上一轮电力改革已经过去了9年时间。
以传统能源为主体的电力运行系统的体制已难以适应新能源快速发展所带来的变化。
但是,电力改革难以在一朝一夕内完成,一方面,需要兼顾民生保障、工业生产等诸多方面;另一方面,新能源上网比例的不断提升也使得电力行业不再能停留在原地,以逸待劳。
眼下,电力系统的发电结构相较于上一轮电力改革之时已发生巨变。仅是近三年,光伏的装机比例已经从2020年的11.51%上升到2023年的20.88%,风电装机总量占比由2020年的12.79%上升至2023年的15.12%。
但是,新能源电力带来的消纳问题突出,绿电资源利用率持续下降造成了浪费。2024年1-4月,全国弃光率达到3.70%,其中甘肃弃光率达到8.90%,西藏弃光率28.20%。
“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时间跨度长、涵盖领域广、涉及方面多,各发展阶段侧重点不同,需统筹推进实施。”国家能源局电力司主要负责同志答记者问时表示。
该负责人谈到,《方案》着重从三个方面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一是切实落实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二十字方针,分别从不同角度对应提出专项行动,统筹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协调发展。
二是力求解决近期关键问题。立足当前发展阶段,聚焦近期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亟待突破的关键领域,明确2024—2027年重点任务,务求尽快取得成果,服务当前电力系统转型发展实际需要。
三是采用先行先试的工作方法。在各项关键领域中,选取攻关收益高、提效潜力大、引领效应强的方向开展探索,发挥好试点的引领带动作用,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
过去几年,针对“双碳”目标实现过程中电力系统持续发生的结构、形态、特性变化,国家能源局已经组织开展专题研究,发布《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指导电力行业转型发展。
同时,一系列的有关新型电力系统的政策保障鱼贯而出。除了召开新形势下全国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国家能源局还印发《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 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等文件,强化稳定管理、打造新型配电系统、完善新能源消纳政策措施。
九大专项行动围绕“二十字方针”
具体来说,《方案》提出,2024年—2027年三年内需要重点开展的9项专项行动,包括电力系统稳定保障行动;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外送攻坚行动;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行动;智慧化调度体系建设行动;新能源系统友好性能提升行动;新一代煤电升级行动;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行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网络拓展行动;需求侧协同能力提升行动九项。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上述行动直指新型电力系统“二十字方针”。
例如,在电力系统稳定保障行动方面,新型电力系统“双高”(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和高比例电力电子设备)的特性日益凸显,安全稳定运行面临较大风险挑战。针对电力系统生产结构、运行机理和功能形态转变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系统稳定问题,《方案》提出着力优化加强电网主网架、提升新型主体涉网性能、推进构网型技术应用、持续提升电能质量,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安全稳定保障。
此外,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外送攻坚行动正是应对目前在运跨省区输电通道主要输送煤电、水电等传统电力,新能源电量占比较低的挑战。
国家能源局电力司主要负责同志答记者问时谈到,随着“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水风光综合基地的有序建设,新能源外送消纳需求将进一步增加。
为适应新能源快速发展需要,《行动方案》提出提高在运输电通道新能源电量占比、开展新增输电通道先进技术应用,依托先进的发电、调节、控制技术,实现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外送。
事实上,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势必要通盘考虑。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讲席教授、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电力体制改革本质上还是朝着市场化的方向改革,特别是如何完善电力的市场化价格机制,以及如何与碳市场配合衔接,将碳的成本疏导出去等。“如果电价改革不到位的话,就很难将碳的价格向下游传导。”
针对电力市场改革,彭博新能源财经中国电力市场分析师董珊杉此前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谈到,形成新的电力价格机制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如何将电价波动在一个合理范围内以保障相对稳定的供需;建立合理的容量电价机制保障提供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以及建立碳价通过电价传导的机制。
“长期来看,随着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不断提高,日内电价相对大幅波动将有利于储能参与电力市场进行套利,同时也为车网互动带来了更多机会。”董珊杉表示。
国家能源局电力司主要负责同志还谈到,要及时总结提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工作推进模式,具备条件的加快扩大实施范围。研究完善配套支持措施,做好后续政策衔接,鼓励多元主体参与项目投资建设,增强社会各界对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参与度和支持度。
(作者:费心懿 编辑:朱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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