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晚间,ST永悦(603879.SH)公告,公司于8月15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存在重大合同临时公告误导性陈述、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违法事实。
综合上述三项违法事实,证监会给予该公司及相关人员行政处罚:
- 对ST永悦给予警告,并处以1300万元罚款;
- 对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陈翔给予警告,并处以1050万元罚款,同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对财务总监、时任董秘朱水宝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
- 对总经理徐伟达给予警告,并处以七十万元罚款。
ST永悦表示,公司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涉及的违法行为,未触及上交所相关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南财快讯记者注意到,ST永悦即为此前无人机领域的大牛股“永悦科技”,该股曾在今年3月中下旬直线拉升,连续涨停、斩获“八连板”。
4月29日,永悦科技公告,因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4月30日开市起停牌1天,5月6日复牌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永悦”。
今日收盘,ST永悦报2.78元/股,涨0.36%。
(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作者:见习记者孙永乐 编辑:吴桂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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