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 陈思琦 深圳报道
9月2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批复显示,国务院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据悉,《规划》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以来的第四版法定总体规划,也是首部覆盖深圳全域全要素“多规合一”的总体规划。
根据批复,深圳的定位和功能迎来更新:深圳是经济特区,国家创新型城市,现代海洋城市,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发挥全国性经济中心、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对外开放门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地等功能,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成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
而在2010年的第三版总体规划中,深圳的定位表述为“我国的经济特区,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城市”。
备受关注的“三区三线”方面,批复明确,到2035年深圳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2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40万亩(含易地代保0.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872.02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94.28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130.74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1%。而2010年版总规提出的是,到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890平方公里以内。
批复还指出,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无居民海岛管理。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
在城市协同方面,批复提到,深圳要主动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发挥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优势,强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建设,与香港、澳门深度合作、协同发展。强化与广州“双城”联动,高标准建设深汕特别合作区,促进与珠江口西岸城市融合互动,加强深圳都市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的区域协同,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值得一提的是,《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一周前获国务院批复。其中提到,到2035年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135.00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加强与深圳“双城”联动,共建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
(作者:陈思琦 编辑:孙超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