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布9条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政策措施: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壮大外贸新动能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周頔 北京报道
11月21日,商务部公布了《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若干措施》”)。该《若干措施》于11月8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11月19日印发给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旨在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
《若干措施》围绕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壮大外贸新动能、强化外贸企业服务保障等方面细化部署了9条政策措施。
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要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和覆盖面,加大对外贸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优化跨境贸易结算。
具体措施包括鼓励相关保险公司加大对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等企业的承保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中小微外贸企业加大融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为外贸企业提供更多汇率风险管理产品,帮助企业提升汇率风险管理水平。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的相关措施,有助于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开展,在难以履约情况下,减少外贸企业损失,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有助于提升企业资信水平,提升融资能力,助力企业更好拓展跨境业务。而提升企业外汇风险管理能力,则需要金融机构加强企业调研,了解企业实际需求,创新外汇管理衍生品。需要优化业务流程让企业获得便捷、高效的服务。此外,还要通过跨境平台,数字化赋能服务质量。
在壮大外贸新动能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要促进跨境电商发展,扩大特色农产品等商品出口,支持关键设备、能源资源等产品进口,推动绿色贸易、边民互市贸易、保税维修创新发展。
具体措施包括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设跨境电商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海外法务、税务资源等对接服务;扩大优势特色农产品出口,加大促进支持力度,培育高质量发展主体;指导和帮助企业积极应对国外不合理贸易限制措施,为出口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完善再生铜铝原料等产品进口政策,扩大再生资源进口;研究出台新一批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第二批自贸试验区“两头在外”保税维修产品目录,新支持一批综合保税区和自贸试验区外“两头在外”保税维修试点项目、综合保税区内“两头在外”保税再制造试点项目落地。
此外,在强化外贸企业服务保障方面,《若干措施》还提出要吸引和便利商务人员跨境往来,提升外贸海运保障能力,加强外贸企业用工服务。
具体措施包括稳妥推进与更多国家商签互免签证协定,有序扩大来华单方面免签政策适用国家范围,扩大过境免签政策实施区域、延长可停留时间,依规为临时紧急来华重要商务团组审发口岸签证,支持重点贸易伙伴商务人员来华。支持外贸企业与航运企业加强战略合作。加大对外贸企业减负稳岗的支持力度,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大力推广“直补快办”经办模式,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将重点外贸企业纳入企业用工服务保障范围,加强人社专员指导服务。
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首席专家李鸣涛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加强贸易新业态发展,同时提升海运保障能力,很大程度上可以通过政策引导企业采用更加多样化的贸易方式降低成本防范风险,同时也通过打造贸易新业态进一步增强我国贸易发展的新动能。
《若干措施》要求,各地方要加大力度推进政策落实,外贸大省要勇挑大梁,更好发挥带动和支柱作用。《若干措施》也提出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密切跟踪外贸运行情况,分析形势变化,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外贸领域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落地落实,帮助外贸企业稳订单拓市场,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提供有力支撑。
(作者:周頔 编辑:周上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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