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ESG热搜榜(第152期)丨ISO发布首部ESG国际标准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卢陶然 实习生马榕麟 北京报道
ISO发布首部ESG国际标准
11月14日,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九次缔约方大会(COP29)上,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了首部ESG国际标准 ISO ESG IWA 48《实施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原则框架》。ISO ESG IWA 48提供了“One-ISO” ESG 管理标准,包括管理框架、术语、原则、指标体系、报告要求、合格评定与合规管理,以及持续改进过程要求。该标准旨在解决如何实施并将ESG融入组织文化,以加强ESG报告,并确保全球ESG报告和实践的一致性、可比性和可靠性的问题。
财政部林启云:中国企业可持续披露基本准则预计近期发布
11月21日,中国财政部会计司司长林启云在2024年北京国际可持续大会上表示,中国企业可持续披露基本准则预计近期正式发布。
林启云表示,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不统一,不利于鉴证、评级、监管等工作的开展,也不利于发挥可持续信息在投资决策和经济发展中的支持作用。今年5月,财政部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我国预计到2030年基本建成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
星巴克:约70%的门店能源来自可再生能源
11月15日,星巴克发布年度环境报告,截至2023年,其全球运营的碳排放量已经下降了近20%。但在供应链碳排放(范围3排放)中,仍然存在挑战。2022年,星巴克约70%的门店能源来自可再生能源,但在部分新兴市场的实施仍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星巴克在其企业社会责任(CSR)和环境、社会、治理(ESG)战略中,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重点之一,承诺到2030年减少50%的用水量,包括门店、生产及供应链环节,力争减少50%的垃圾填埋废弃物,并在运营中优先使用可再生和可循环材料。
中安科(600654.SH):索赔15亿后,被招商证券“反诉”2.87亿元
近日,中安科发布公告称,招商证券因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他方追偿权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约2.87亿元。
公告介绍称,2021年5月和2022年9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已对招商证券分别作出了《民事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招商证券在为中安科提供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服务的过程中出具的文件存在误导性陈述,酌定招商证券在25%范围内对中安科的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给予招商证券及项目主管人员处以行政处罚。
对于这桩并购财务造假旧案,招商证券和中安科可谓各执己见。针对此案,中安科也曾于一个多月前一纸诉状将招商证券告上法庭。
10月12日,中安科公告称,招商证券作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因未能按照约定依法勤勉尽责,导致公司遭受损失,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招商证券赔偿各项损失15亿元、退回3150万元财务顾问费并赔偿利息损失,合计15.315亿元。
同德化工(002360.SZ):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收到处罚告知书
11月20日,同德化工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将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公司董事长张烘、总经理邬庆文、董事会秘书张宁作为直接责任人,分别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罚款。公司此前未按规定披露与广东宏大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该事项预计产生利润1.7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96.15%。
杭州高新(300478.SZ):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被罚款37万元
11月20日,杭州高新公告,公司及董事长胡宝泉因2023年12月26日发生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分别收到杭州市余杭区应急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事故发生在公司南区PVC车间,导致一人死亡。调查认定公司未能排查隐患,对事故负有管理责任,董事长胡宝泉负有领导责任。公司被罚款37万元,胡宝泉被罚款17.35万元。公司已开展整改,加强安全管理。
国家开发银行被罚50万元,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近日,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市分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对国开行上海分行“向资本金不到位的房地产动迁项目发放贷款”的违规行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对于监管部门的上述处罚决定,国开行回应称,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落实整改措施,深入分析问题及成因,举一反三、查漏补缺,不断提升依法合规经营水平。
宝馨科技(002514.SZ):未完成前期的增持承诺,原董事长及总裁收警示函
11月21日,宝馨科技公告称,公司原董事长王思淇、原副董事长兼总裁左越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经查,2月7日,王思淇、左越向宝馨科技出具增持计划告知函,拟自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万元。然而,截至8月7日增持计划期限届满,两人均未增持公司股份,未完成上述增持计划。江苏证监局决定对他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王思淇和左越已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沪江材料(870204.BJ):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被罚
11月21日,沪江材料公告,公司及董事长章育骏、董事会秘书詹璇、财务负责人孙斯兰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公司存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未及时赎回、未经审议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及未及时披露现金管理进展公告的情形。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作者:卢陶然 编辑:朱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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