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丨完善医药集采制度,保障公众生命健康
近日,有地方政协委员、医学专家反映某些集采药品可能存在质量风险等问题引发舆论高度关注。据悉,国家医保局联合卫生健康、工业信息化、药品监管等部门,已赴上海调查。
在我国实施医药集采政策后,竞价制度导致药品压价比较低,公众担心影响药品疗效。因此,应进行科学的、全面的调查,避免因质量出现问题而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影响社会对集采制度的信任。
集采制度是全球国家医疗体系的主流方式,主要是通过规模效应降低生产成本,减少流通环节,达到降低药品价格、提高药品可及性、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的目的。我国分批分次推动集采制度落地也有着这方面原因。随着我国老龄化加剧,医保支出会大幅增长,增加医保体系压力。我国已建成全世界最大、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网,但医保基金存在收支不平衡问题。中央政府正在通过全国统筹实现疗资源的公平分配和高效利用,确保医保制度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但随着退休人员(老龄化)增多,将会出现收少支多的不平衡状态,因此需要提高效率,减少成本。此外,实施集采政策前,医药企业通过回扣、返点等方式贿赂医生和医院等现象比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医药成本虚高以及过度医疗现象,集采政策可以有效降低和避免医药腐败。
社会上存在着一些对集采价格竞标模式的认知误区。比如,一些声音认为医院会以国产药全面替代进口药,以仿制药取代原研药,以政府集采全部取代医疗机构自主选择权。事实上,仿制药不等于低质量。仿制药是原研药专利保护期过后其他药厂仿制品,因不用支付研发费而具有较低的生产成本。美国、日本的医疗体系中仿制药约占处方药总量的90%、74%左右。对降低医疗成本和提高药物可及性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推进集采制度也不等于只能用国产药,药品集采针对的是竞争充分的成熟品种,但大量疑难病症等还需要原研药。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累计节省医保基金4400亿元左右,其中用于谈判创新药进入医保目录的超3600亿元,老药集采省下来的钱80%用于新药,其中有大量进口药物。此外,集采协议量一般在医疗机构报量的60%~80%,剩余部分由医疗机构自主选择采购品牌,并不是要求“一刀切”不允许采购使用“进口原研药”。
厘清集采制度有利于各方认识到目前问题所在。那么,集采是否会导致系统性的药品低质量风险呢?首先,根据机制安排,集采药品中入选的仿制药必须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并且针对这些产品还要成立临床疗效和安全性真实世界研究课题组,验证集采产品的质量。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药学部主任药师张兰承担了该课题,5年来1600个中选产品中累计有8个产品存在质量风险,年检出率不到0.2%,低于全国化学药0.5%的平均水平。但是,因为药物涉及生产、监管、医疗等多个环节,因此仍然需要加强全链条多频次检查检验,防止一致性评价演变为“一次性评价”,在机制上尽最大可能避免不合格产品进入医疗市场。医疗部门也要建立日常集采药品的治疗有效率、不良反应发生率等统计对比,实时监测,及时预警。
我国公共医疗体系的价值取向是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同时也应该考虑给一些患者更多的选择权。首先,应该大力发展以中高收入阶层为目标群体的商业健康保险与高端医疗供给,围绕基本医保外的药物、服务和自付费用开发各种有吸引力的产品,建设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其次,医保部门也可以根据原研或仿制、进口或者国产给予不同的报销比例,或者给患者提供自费购买的选项,把选择权交给医生和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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