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富润、左江科技、未名医药、易事特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股市广播
2025-02-28 23:10

记者  萧峰

 近日,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张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根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规定,针对因涉嫌信披违规而被证监会立案或处罚的上市企业,受损股民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索赔,挽回投资损失。经梳理,最近有*ST富润、左江科技、未名医药、易事特等上市企业的索赔,目前正处线索征集当中,广大投资者可予以关注。

 

*ST富润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此前信披违规被处罚,股民可索赔

 2月27日,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富润”)(股票代码:600070)发布称,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及叠加实施其他风险,并向投资者发出风险警示。

此外,投资快报记者关注到,*ST富润于2025年1月24日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4年度实现利润总额-38,800.00万元至-31,800.00万元;预计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500.00万元至-31,50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8,500.00万元至-31,500.00万元;预计2024年度营业收入约为31,600.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约为30,600.00万元;如最终经审计的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7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ST富润将触及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股票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终止上市。

而在此之前,*ST富润于2024年5月18日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8号、〔2024〕19号、〔2024〕20号)。公司通过虚构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导致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和2022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张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1年4月27日至2023年4月27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左江科技被处罚,受损投资者可关注

左江科技于2025年2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号)。

经查明,左江科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2年12月,左江科技控股子公司成都北中网芯与北京昊天旭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昊天旭辉)签订芯片销售合同,以1,261万元的价格将400枚网络数据处理芯片(以下简称案涉芯片)销售至昊天旭辉,并经昊天旭辉以1,300万元的价格将案涉芯片全部销售至北京市巨贤科技贸易公司(以下简称巨贤科技)。经查,上述业务活动由左江科技董事长张军女婿、公司投资者关系专员郭天意组织实施,巨贤科技用于购买案涉芯片的资金主要由郭天意安排提供,案涉芯片控制权并未实际转移至巨贤科技。2023年1月,成都北中网芯确认案涉芯片业务收入。

左江科技通过前述虚构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导致公司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均虚增营业收入1,115.93万元,虚增利润1,071.02万元,其中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分别占相应报告披露营业收入的77.33%、48.50%、33.09%,虚增利润金额分别占相应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29.36%、13.66%、8.24%,左江科技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张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12月1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12月2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未名医药发布业绩亏损缩窄预告,利好股民索赔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名医药”)(股票代码:002581)于2025年1月25日发布2024年度业绩预告。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9,500万元-15,500万元,比较上年同期亏损33,245.8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9,327 万元-15,327万元,比较上年同期亏损31,756.5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1440 元/股-0.2349 元/股,比较上年同期亏损0.5039元/股。

本报告期内未名医药业绩亏损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公司积极开展各项营销和市场探索工作,并着力于拓展新产品布局。受外部环境及行业政策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有所下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行业市场变化、资产运行情况等综合影响因素,基于谨慎性原则,预计2024年度将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应收账款信用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合计9,000-11,500万元。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廖律师(微信:tz315-wh)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此番业绩预告显示,同比上一年度公司的亏损额明显窄缩,利好索赔的股民。此前该公司因信披违规受到监管处罚,按照相关法律,不慎踩雷的股民有权提请索赔。初步判断在2018年8月22日至2023年11月23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3年11月24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易事特多份年报虚假记载被处罚,受损股民可提起索赔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事特”)(股票代码:300376)于2024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47号)。经查明,易事特有以下违法行为:一、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二、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代采业务和代理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三、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易事特通过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融资性代采业务、代理业务和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导致易事特披露的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目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炜衡金融315送达关于易事特虚假陈述一案的相关损失核算报告,索赔仍然进行中。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庞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8年3月15日至2023年5月11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3年5月12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具体索赔流程:

1、联系微信(tz315-wh),查看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

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对账单及导出对账单excel电子表格,对账期间请选择:含此两个时间段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

3、联系维权微信(微信号:tz315-wh),将账户查询确认单、对账单及导出对账单excel电子表格、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微信或tz315@weihenglaw.com。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维权平台联系方式:

维权热线:020-81657697(工作时间:9:00-18:00);

邮箱地址:tz315@weiheng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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